
項目物業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為保證員工服務管理的規范,充分展示物業管理的服務形象,根據物業管理的規范要求和服裝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服裝是員工儀容儀表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直接體現我們服務形象,因此必須很好的加以規范。對違反服裝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員工服裝購買由部門提出購買計劃,歸口行政人事部統計、管理,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三、員工服裝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確保不遺失、不損壞,做好公用和離職上繳服裝清洗整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服裝領用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四、員工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好服裝,保持服裝整潔衛生,印有公司標志的服裝,不得在小區外穿著。
五、員工應愛惜好工作服裝,保持好服裝的穿著質量,不得損壞,未到規定更換時間,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壞遺失的,須按原購買價購買或賠償。
六、員工服裝的使用年限暫定為兩年。
七、護衛、維修、清潔等操作層員工離職須將所發服裝完整上交,對出現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上交服裝時每套收取10元的干洗消毒費,床上用品每套收取20元的干洗消毒費,貼身衣物原則上不上交,試用期員工離職的全額收取服裝費,轉正后員工離職的減半收取服裝費,超過一年原則張不扣發服裝使用費。
八、一般管理人員的服裝離職時原則上不上交,服務期限未超過一年的扣除折舊費用后收取服裝使用費,超過一年原則上不扣發服裝使用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