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現場臨建辦公室倉庫、宿舍及生活設施要遠離建筑物(30米)應堅固、美觀、保溫、通風、防火,要符合(標準)要求。
2、在現場周圍用硬質材料按“標準”設置圍檔,市內主干道不低于2.5米高,在大門兩側設七牌二圖,門頭書寫承建企業名稱,門柱書寫企業管理,創優保信譽等宣傳標語、裝設霓虹燈;大門有警衛室,并有警衛人員和門衛制度。
3、施工現場一切材料、設施、機電、設備的進場,要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區域堆放和設置,堆放要整齊、穩固。做到兩頭齊、一般高,掛定型化的標準牌,包括:名稱、規格、品種、產地、進廠時間等。
4、機電、設備(電鋸、龍門架等)場地必須用砼硬化,并設地角螺栓固定。各種機電、設備、鋼筋制作,電氣焊加工要搭設防雨、防砸、堅固、專用防護棚,懸掛統一的安全操作規程、制度。
5、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范圍,對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保管存放,建立消防組織、制定消防措施、劃分責任區、配備必要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高層建筑要有專用消防管道和器具,對乙炔瓶、氧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規定操作。
6、施工現場應制定防塵、防噪音、防污染措施,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品,并制定不擾民措施,夜間(22時以后)施工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7、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或廢料應按《標準》以材料的種類和規格分類,堆放整齊、設置標牌,并及時清理,專人負責。高層建筑垃圾禁止向下拋撒,應由提升機械運下,集中堆放。
8、施工現場按標準設“四室”(衛生室、文化活動室、淋浴更衣室、吸煙室),廁所必須符合“標準”規定(水沖式),由專人管理,保持衛生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9、食堂、宿舍的設置符合“標準”規定要求。宿舍前要有職工曬衣區,使用單人床,飲用水達到衛生標準;食堂有飲食衛生證,炊事員必須經檢查有個人健康證。生活區有治安、值班制度,并責任到人。
10、食堂用火要符合標準,宿舍不準使用電爐、電褥子取暖必須有通風換氣口,應由主管部門驗收批準(保衛處)方可使用,嚴防電器傷人。
11、施工現場要設醒目的安全標語,有符合標準的安全標志和安全色標。
第2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
1. 文明生產工作制度
為規范檢修現場,實現文明施工,將機組檢修工作打造成精品檢修工程,體現管理工作的高標準嚴要求,本著精、細、嚴、實的工作思路,鍛煉造就一支精干、高效、規范的檢修隊伍,針對機組維護工作,要求在執行檢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同時,特做如下規定:
1.1 各專業專工負責編制劃分檢修場地分布圖,對維護施工區域及設備零部件,檢修機(器)具進行定置管理,場地內檢修負責人就是該區域的文明生產、環境整潔的責任者,以便檢查、考核或落實責任。
1.2文明檢修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擺放整齊,檢修機具整齊,材料備品擺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件不亂放,雜物不亂丟), “三不落地”(即檢修工器具不落地;檢修工作介質不落地;檢修用材料及零部件不落地),每天收工前場地清掃干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3 施工單位對施工場所雜物必須及時清理,確保通道暢通,做好保潔工作。保潔單位應對主要通道實行正常的保潔制度。機房內的扶梯口、門窗口、消防設施的入口以及運行設備的有關操作點等一切通道嚴禁堆放物件,確保現場檢修、運行及消防通道暢通。
1.4檢修現場安全設施齊全,照明光線適中,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安全性。
1.5更換下來的舊機件、保溫材料以及工業垃圾等及時搬運走,放在指定地點。
1.6檢修施工采用的警戒繩、圍欄等隔離措施應保證到位齊全,不應因設施不全發生裝置性違章。檢修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采取或恢復各項臨時性的施工措施。檢修專用機(器)具,工具箱(柜)、器材等應清離現場或整齊地擺放在指定的圍欄內。
1.7地面無積水、無積油、無積灰、無垃圾雜物,設備清潔無污跡。檢修部必須在現場設置一名專職衛生保潔員,隨時清理拆卸雜物,打掃衛生。
1.8檢修施工現場嚴禁吸煙,若在檢修施工區域內查有煙頭,將對責任人嚴格考核。
1.9 違反以上規定條款的將處以50~500元/項的考核。其他違章行為,將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1.10 對施工現場臨時電源的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1.10.1所有的施工電源線不得敷設在地面上;
1.10.2所有的電源搭接必由具備資質的人員進行搭接,在電源搭接之前應對電源線的敷設是否規范進行檢查,否則不得進行電源搭接;
1.10.3所有搭接的臨時電源線必須實行掛牌制度;
1.10.4其他事項應嚴格按照公司下發的《臨時電源搭接管理規定》進行。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運營、建設施工等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落實設備設施定置管理、揚塵治理等安健環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定,結合公司及廠站、項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國家、地方法律、法規、條例、規章
行業相關規程、規范、標準、辦法規定。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廠站、項目。
第二章 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監察部門
對公司直屬或受委托管理項目、各廠站、項目及其所轄工程建設類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工作行使監督監察、檢查指導職能。
第五條 運營管理部門
對公司直屬或受委托管理項目、各廠站、項目及其所轄運營類項目、廠站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生產)管理工作行使綜合監督監察、檢查指導職能。
第六條 其他項目管理部門
對管轄范圍廠站、項目、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工作行使綜合監督監察、檢查指導職能。
第七條 安全監察部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和業主、主管部門、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規定,組織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策劃并報領導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
對各部門及其所管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生產)工作落實情況行使監督監察、檢查指導職能。
第八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及所轄廠站、項目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 各項目管理機構對本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生產)工作負責。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十條 各部門、各廠站、項目應加強作業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第十一條 各項目管理機構應明確本項目文明施工(生產)管理責任,并以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同時明確相關單位(如:建設項目的監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責任,切實加強文明施工(生產)管理。
(一)作為建設單位的項目,應按規定健全監督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同時做好文明施工記錄。有監理的項目,應要求監理單位制定揚塵治理監理細則,監督施工現場落實各項揚塵治理措施,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文明施工違規行為,并進行復查。對存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同時做好文明施工記錄。
(二)作為施工單位的項目。應建立文明施工責任制,嚴格落實好各項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應配備專人加強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進行土石方開挖作業時,施工現場應設置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員,負責監督建筑垃圾外運時,運渣車輛是否密閉運輸、沖洗除塵和號牌清晰,做到運渣車輛不帶泥出門。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員、交通協管員、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員應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條 安全文明施工(生產)依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和本制度規定。文明施工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機制。各項目管理部門、各廠站、項目和可根據當地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相關要求制定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細則或要求,對相關內容及要求予以調整或刪減
第十三條 有職業病危害的場所或作業環節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行業標準要求,現場配備職業危害檢測監測、報警等設備設施,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牌、職業健康保護警示標志等。作業人員穿戴符合標準規范的職業健康防護用品,如:防塵口罩、耳塞、面罩、防護服等。
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定,組織接觸職業危害等從業人員,開展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職業健康體檢,進行職業病篩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并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應急處置措施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并妥善存檔相關記錄。
第十四條 推行“8s管理
有條件的部門或廠站、項目,應積極推進標準化建設,逐步有序推進“8s“管理,創造優雅的生產和辦公環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嚴明的工作紀律,同時提高工作效率,生產高質量、精密化產品,減少浪費、節約物料成本和時間成本。通過推行”8s“建設。
1、改善和提高企業形象。
2、提高生產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庫周轉率。
4、減少故障,保障品質。
5、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6、降低生產成本。
7、改善員工精神面貌,使組織具有活力。
8、縮短作業周期,確保交貨期。
第十五條 “8s“推進計劃
鼓勵逐步推進,有序推進,達到條件的優先實施,從3s逐步推進到8s。
1、 先推進“3s“,即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做好“工完、料盡、場地清”。
2、 3s達到要求后,推進“4s”、4s達到要求后,推進5s,以此類推,有序推進到6s、7s、8s。
第十六條 “8s“管理內容
8s,即在生產現場對人員、機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 安全(safety)、節約(save)、學習(study)”
整理:增加作業面積;物流暢通、防止誤用等。
整頓:工作場所整潔明了,一目了然,減少取放物品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條的工作秩序區。
清掃:清除現場內的臟污、清除作業區域的物料垃圾。
清潔:使整理、整頓和清掃工作成為一種慣例和制度,是標準化的基礎,也是一個企業形成企業文化的開始。
素養:通過素養讓員工成為一個遵守規章制度,并具有一個良好工作素養習慣的人
安全: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的連續安全正常的進行,同時減少因安全事故而帶來的經濟損失。
節約:就是對時間、空間、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發揮它們的最大效能,從而創造一個高效率的,物盡其用的工作場所。
第十七條 沖洗設施
施工現場大門內側應設置高壓立體沖洗設施(出水量應不低于50m3/小時,沖洗設施寬度略大于大型車輛寬度,每側可設置上、中、下三層噴頭,上層噴頭高度為2.0米,中層噴頭高度為1.2米,下層噴頭高度為0.5米,每側每層噴頭不少于8個,噴頭水平間距不大于0.5米,總噴頭數量不少于48個,噴頭須固定牢固),沖洗區外側應鋪設經串聯成片且長度大于8米的麻袋。確無條件設置立體沖洗設施的市政項目,1公里施工區間內設置出場車輛固定沖洗點,采用移動沖洗設備、鋪設麻袋等設施,確保車輛不帶泥出場。
第十八條 裸土覆蓋
施工現場內堆放超過8小時不擾動的裸土應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網進行覆蓋,堆放超過三個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應進行綠化,棄土應及時清運。進行基坑土石方開挖以外作業時,裸土應進行綠化或采用人工草坪進行覆蓋。
第十九條 圍墻或圍擋
施工現場應沿四周連續設置封閉圍墻(圍擋),圍墻(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應設置裝配式彩鋼圍擋,圍檔高度從地面到上橫梁外沿不低于2米。進行綠化遷移、人行道鋪裝等占道作業施工的,應采用移動圍擋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圍檔打圍。
第二十條 噴淋裝置
房屋建筑工程場內主要道路兩側設置霧狀噴淋裝置,噴頭水平間隔不大于5米;施工現場安裝有塔吊的,應在塔臂上設置霧狀噴淋裝置;房屋建筑工程進行主體、裝飾施工時,應在樓層周邊設置霧狀噴淋裝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設置不少于1道霧狀噴淋裝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應設置不少于2道霧狀噴淋裝置,噴頭水平間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圍擋頂部應設置霧狀噴淋裝置,噴頭水平間隔不大于5米。施工現場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應設置一個移動式霧炮。
第二十一條 土石方開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基坑土石方開挖作業時,基坑周邊設置霧狀噴淋裝置,噴頭水平間隔不大于5米,設置于臨邊防護架體上。對于基坑周邊固定噴淋裝置無法覆蓋的中心區域,應增設移動式霧炮。
第二十二條 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場內主要施工道路應進行硬化。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區域與社會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場車輛固定沖洗點應采用混凝土或瀝青混凝土臨時硬化。進行基坑開挖作業時,使用期超過3個月的馬道,應進行硬化。
第二十三條 封閉運渣
樓層建筑垃圾應裝袋運輸或設置密閉垂直清運通道,不得高空拋撒建渣,做到工完場清,確保作業現場整潔有序。
第二十四條 在線監測
主管部門有在線監測要求的項目,應在施工現場主出入口安裝揚塵在線視頻監測設備,視頻監測范圍應覆蓋出入口沖洗區域。未達到安裝揚塵在線視頻監測設備條件的建設工地,應在施工現場主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測設備,視頻監測范圍應覆蓋出入口沖洗區域。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4篇 文明施工及其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⑴項目部在開工準備階段就要創造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良好開端,在施工期間和啟動運行前要加強文明施工的管理與監督,從而達到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
⑵項目經理對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負全責,主管施工的副經理必須抓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工程技術部門為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負責部門。安全環保監察部門為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的監督部門。
⑶項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保證體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生產部備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執行。
⑷項目部每次施工生產例會中,必須將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列為會議主要內容之一。
⑸工程駐地的施工臨建設施必須完備,在顯著的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圖。施工駐地的每個辦公房間要有門牌標識,有關組織機構圖、職責、制度、施工形象進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圖要上墻。辦公桌上要擺放桌立,辦公人員統一著裝,佩戴胸卡。辦公室、起居室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
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指導書、工程相應的規程、規范、措施應完整、齊全。否則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⑺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有明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業區要設置圍欄表示其區域范圍,并設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圖,做到施工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⑼項目要按工序列出滿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明細表。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要清潔完好,要有設備銘牌,有操作規程,現場機械設備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現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⑽施工現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標準。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齊,嚴禁野蠻裝卸,各種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鋪墊材料與地面隔離。各種物資要標識清楚。
⑾材料站院內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設施。院內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標識清楚,并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
⑿在安全標識管理上,要根據工程內容不同,施工作業區要掛放相應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規格尺寸必須統一。
⒀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對上級領導及其他外部相關人員去現場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顏色分為紅、黃、藍三色,領導層為紅色;管理層為黃色;作業層為藍色,胸卡顏色同上。
⒁勞務隊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要納入項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范圍,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體現文明施工要求和環境保護的條款。其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要實行進場許可制度,需經所在項目部驗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區和施工作業區范圍內做到溝道、地面無垃圾,每個施工作業區都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達到環境管理。
⒃施工機械要進行定期維修保養,認真填寫記錄,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對大修設備,經修理廠家發質量修竣報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業和運行。
⒄施工現場的駐地應設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內部清潔。
⒅在施工過程中,要大力推廣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⒆各種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必須按設備類型,確定放置場地,并整齊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現場的臨時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去做。不得隨意擴大占地面積,肆意踐踏、毀壞農田和綠地。
(21)進行土石方施工時,基礎坑位應設置圍欄、警告牌、警示燈等,防止行人墜入。
(22)使用鍋爐時,其煙塵排放應符合當地環保要求。
第5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理工作要點
盡管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2000)對監理企業在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內容等均沒有作出任何要求與規定,但是,廣東省、廣州市等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都先后頒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條例。對本地區監理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所負有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的責任作出了明文規定。在工程項目施工監理的日常工作中,監理企業也把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項持續的、貫穿整個施工過程的系統工作。如何從監理的角度比較系統、全面地實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項工作以及應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進行監控就必須首先熟悉國家、行業以及本地區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規范和條例等依據文件資料,結合專業工作特點,掌握專業工作的內容范圍和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監理工作的開展有序有效。筆者在學習領會有關文件、條例及規范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從事施工監理工作的經驗體會,對此進行一個粗淺的總結與探討。錯漏之處,敬請各位同行、專家指正!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監理工作職責范圍監理企業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面應承擔的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審查項目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
二、審批(審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資料
三、組織或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四、配合監督小組工作
1.監督檢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3、安全評價與竣工驗收工作;
4、協助安全事故調查。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監理工作主要內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審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
(一)主要內容要求
(1)辦理工程監督登記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向監督站申請辦理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登記。申請時應向監督站提供的資料有:
①承建、監理、設計、勘測方的資質證書及與建設方簽定的合同;
②地質資料;
③建筑物平面圖(含總平面圖、轉換層和標準層平面圖);
④余泥渣土排放許可證;
⑤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方案);
⑥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分解和考核辦法;
⑦項目經理證和安全員證。
(2)填報《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人施工單位于開工前15天填表申報《檢查表》是申辦《施工許可證》的條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復工的工程項目,復工前也必須進行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
(3)接受監督站現場安全監督交底和《監督計劃及原則上監督小組應在現場組織有建設、施工。監理等安全負責人及安全員參加的安全監督交底會議,并將《監督計劃交付監理。承建單位。
(4)按照經濟合同內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監理工程師應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完成監督登記手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填報《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檢查表》,認真檢查各方面安全生產條件到位情況。達不到要求的責成施工單位落實,否則,拒絕在《檢查表》上簽字蓋章。
(2)當發現建設單位或承包商未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而強行開工的,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方式提醒有關各方。
(3)監理工程師應熟悉施工合同中關于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條款,對合同中未明確或未提及的項目,應組織建設單位和承包商進行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補充明確,以保證各項措施能落實到位。對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應書面向建設單位闡明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
二、審批或審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資料
(一)主要內容要求
(1)開工前或機具使用前審查施工單位。建筑機具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企業及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部各層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濟承包責任制要有安全生產的專項條款,必須有安全管理目標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后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辦法。
(2)審批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①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有安全生產專篇。
②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項目有:施工防火,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基坑支護,人工挖孔樁,高支撐模板工程,起重吊裝作業,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墻及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要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書、詳圖及文字說明。應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定批準和單位蓋章方為有效。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須經原批準部門同意方為有效。
(3)審查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①分項工程及各施工工序開工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書面和日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須簽名確認。
②交底內容包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與施工場所、環境伯高壓線、地下管線、用電防火和季節性特點等相關的安全生產事項。
(4)審查特種作業人員資質(上崗證)
承包商要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并應附有操作證書復印件。
(5)審查承包商落實定期生產安全檢查情況
①承包商應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包括企業自檢、工程項目部自檢和大中型機械設備的經常性檢查。
②對每次檢查應有文字記錄,對存在的問題應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驗證。
(6)審查安全教育落實情況
①新進場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記錄人卡。
②變換工種時,要進行從事新工種前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人卡。
③在節假日前后應進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
④應組織施工作業人員學習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作好記錄。
③定期和季節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7)檢查班前安全活動落實情況
①班前須進行安全生產交底。
②班前應對安全生產用品及設施進行檢查。
③班組每周應進行安全教育活動。
④班前活動記錄應以日記方式備查。
(8)審查有關許可證。準用證
①工程施工前須取得《施工許可證及《余泥渣土排放證》等。
②井架物料提升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須取得安全監督機構簽發的《準用證》方可使用,井架加高后應由企業安技部門檢查驗收。
③塔吊沙用電梯須取得安全檢測專門機構簽發的《準用證》方可使用,在頂升及加高后應由企業機電管理部門檢查驗收。
④落地式(及其他形式)的外用腳手架搭設及每階段加高后,應由施工企業有關部門檢查驗收。
⑤施工現場的安全立網。平同必須取得安全監督機構簽發的《準用證》方可使用。
⑤臨時用電設施須經施工企業機電管理部門檢查驗收方可使用。
①模板工程經由施工企業安技部門辦理安全驗收手續后方能澆筑硂.
(9)審批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①承包商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文明施工專項方案,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有關規定提出審批意見。
②涉及增加費用的項目,監理工程師應及時、詳盡地向建設單位作出解釋,并組織建設單位和承包商協商討論以取得一致。
(10)嚴格現場防火管理
①檢查“三級”動火審批制度落實情況。
②承包商應繪制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圖。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工程開工前,施工機械或機具完成安裝后正式啟用前或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或安裝單位報送有關證書復印件存檔備查。應報送的資料包括:資質證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人員名單。有關許可證、準用證、上崗證等。
(2)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能實施。
(3)需由施工企業有關部門檢查驗收的重點項目或重點部位,事前應對施工單位明確監理要求。建議采用‘掛牌“制,即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同意后,由驗收人員及部門簽字蓋章,懸掛”已驗收合格“等字樣的牌子。適用于如提升機、升降機加高驗收,塔吊、外用電梯提升、加高后的驗收,重點部位模板及支撐體系的驗收等。
(4)采用定時或不定時抽檢的方式,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班前活動記錄等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形成書面記錄。對存在的問題要求施工單位作好整改。必要時,可將檢查結果及整改要求通報建設單位甚至監督站。
(5)對重要施工機械(機具)如提升機、升降機、塔吊、發電機、抽水機等的運行維護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報送運行及維護記錄供審查。對施工機械(機具)的完好狀況必須有項目經理簽字確認。若機械(機具)的完好狀況無法保證施工安全時,應責令施工單位作出妥善維修或更換。
(6)監理工程師應該將有關要求及規定向施工單位進行明確交底,并知會建設單位。有關做法應在監理細則中有詳細闡述。審查審批的情況、檢查發現的問題等以會議紀要、工作報告等形式予以體現。
三、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
(一)檢查方式包括:例行檢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
(1)例行檢查:指項目經理組織的日常檢查或施工企業組織的定期抽查,監理工程師應參與此類自檢活動并對活動記錄審查簽認,督促整改。
(2)專項檢查:按市建委頒發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對諸如余泥渣土挖運、衛生防疫。管理資料、宣傳教育等進行的檢查,以及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開展的專項檢查或對重點項目和部位所進行的檢查。
(3)聯合檢查:指監督小組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在施工過程中分三個階段進行的檢查(即基礎、主體結構和工程竣工前三個階段)。評分結果由項目經理或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簽名,作為該工程竣工評定施工安全等級的主要依據。
(二)檢查頻率
(1)例行檢查:安全檢查企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檢查企業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專項檢查:根據工程實際靈活確定。
(3)聯合檢查:每階段不少于一次。
(三)檢查的依據及內容
(1)安全檢查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進行。
(2)文明施工檢查依據《廣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進行。
(3)現場防火檢查
①施工現場的各種場所,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設施和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②及時清理易燃雜物,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③施工現場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圖,掛在現場明顯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監理工程師應事先向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的依據、標準和實施辦法,并取得統一意見。
(2)按有關規定和項目特點合理確定檢查頻率,做好時間安排。
(3)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將情況通報有關各方,以確保措施的落實做到及時、有效。
(4)對長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達標的施工單位,除了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方面外,應敢于運用監理否決權,客觀公正地在有關檔案資料中簽署記錄意見。
四、屆合監督小組工作
(一)參與監督檢查:監督小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有階段性檢查(聯檢)、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檢三種方式。在檢查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積極參與,對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
(二)督促事故隱患問題的整改:監理工程師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跟蹤,督促整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隱患。
(三)安全評價與竣工驗收工作:工程竣工后,監督站要對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并定出等級,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單位填報的《單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評價申報表》中簽署意見。
(四)協助安全事故調查: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理工程師在安全事故的調查過程中應協助的工作包括: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向上級及有關方面報告;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或資料;跟蹤督促針對事故產生原因所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實及協助事故現場整改后的復檢工作。收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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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節 一般規定
1.工程項目部經理為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工程項目部應針對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對影響職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設施問題,進行相應的安全控制。
3.項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確定施工安全目標;
2)編制項目安全保證計劃;
根據評價出的危險源制定控制計劃、編制項目安康目標及管理方案。
3)項目安全計劃實施;
4)項目安全保證計劃驗證;
定期對目標管理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計劃順利實施。
5)持續改進;
6)兌現合同承諾。
4.施工現場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分析、評價安全生產狀況,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安全動態管理。
5.在進行平面圖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區明確,合理定位。
第二節 封閉管理
1.執行集團公司《vi形象手冊》的有關要求.
2.城區主要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必須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現場周圍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圍擋。圍擋材料采用硬質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3.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大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并設置燈箱或霓虹燈,夜間要保證亮起來。
4.施工現場應制定門衛管理制度,進出口設置警衛室,由專職門衛人員值班。
5.施工現場的大門進口處應設置“七牌兩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和安全標語。
七牌:
1)工程概況牌;
2)安全生產紀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進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兩圖:
1)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2)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平面圖。
6.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上崗時應整齊佩戴企業統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在危險部位規范、整齊地懸掛統一內容和式樣的安全標志牌。
第三節 施工場地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對施工揚塵、廢水、廢棄物、運輸遺灑、光污染等進行有效控制。
2.城區主要路段建筑面積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現場的道路、鋼筋加工場地、木加工場地、混凝土攪拌場地、砂石料堆放場地,應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現場可采用其它方式進行地面硬化,保證平整堅實,無浮土,不積水。
3.施工現場宜有循環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施工現場門口處,應設運輸車輛沖洗設施,保證不帶泥上路。
4.施工現場的道路、作業場地、腳手架和塔吊等基礎應設排水設施,形成排水網絡,保證排水暢通。并設沉淀池,施工廢水及雨水經過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統。
第四節 材料堆放
1.施工現場的工具、構件、材料,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分類、分規格、整齊、穩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應符合表4.4.1的規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稱
堆高限度(m)
說明
鋼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鋼筋(盤筋)
1
鑄鐵管
1.2
露天堆置。在兩排管中間應加墊,側邊設立柱,以防滾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橫木。
水呢
1.5
庫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墊空板架上。
砌塊
1.5
露天堆置
耐火磚
1.8
棚內堆置
器材箱、筒
橫臥3層、立放2層
橫臥
袋裝材料
1.5
堆卸時應搭設可靠的踏板
2.施工現場堆放的工具、構件、材料應掛定型化的標牌,標牌上注明其名稱、品種、規格、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
3.作業區及建筑物樓層內,每道工序、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構件、工具及時清撿規整:建筑垃圾及時清掃集中運走,做到工完場清,因故不能及時運走的,應分類型集中堆放整齊,并標明名稱、品種。
4.施工現場拆除下來的模板、支撐、腳手架料、垂直提升設備等桿件和施工余料,應及時分類運往規定地點堆放,不能馬上運走的應堆放整齊。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專人管理,由專門倉庫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節 臨時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生產性臨時設施、物資儲存設施、辦公和生活臨時建筑。生活區、辦公區應與施工區有明顯的分界,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2.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設置,避開取土、棄土場地。
3.施工現場所有臨時設施均應進行設計,竣工后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4.臨時建筑物與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5.5.1的規定。
臨時建筑物與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離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離
2m
3m
4m
5m
因場地狹窄,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5.施工現場的倉庫應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應與其他倉庫保持一定距離,并加設安全標志。
各類倉庫應保持良好通風,符合用電和防火規定。
6.施工現場的員工宿舍禁止設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或地下室。
7.施工現場的宿舍應符合以下規定:
1)室內高度不低于2.6m,墻面應刷白,室內和門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漿或不低于水泥砂漿標準的其它材料硬化。
2)應堅固、美觀、通風、保溫、干燥,符合防火的有關規定。
3)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超過15人。應設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每人床鋪面積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齊。
4)宿舍內應有衛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圍環境的衛生和安全。
5)宿舍用電必須安全。燈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時采用安全電壓。
8.施工現場食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2)食堂室內高度不低于2.8m,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鑲貼瓷磚。市區內工程大灶必須使用燃氣、燃油灶具。設置隔油池及設污水排放設施,并有防塵、防蠅、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須分開放置;嚴禁食用無證、無照商販的食品;每天應對餐具進行消毒。
4)食堂距廁所、垃圾場所和其他有害物質的場所不少于30m,或設置有效隔離措施。
5)食堂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責任到人。
9.施工現場應設置水沖式廁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應抹水泥砂漿,便池鑲貼瓷磚。
2)設紗窗、紗門,門口醒目標明“男廁所”、“女廁所”字樣。
3)高層建筑應隔層設置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
10.有人員住宿的施工現場宜設立滿足職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現場應設飲水處,保證職工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開水。
12.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室。嚴禁隨地吸煙。
13.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袋裝或盛放在帶蓋的容器內,不得與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時清運。
第六節 現場防火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2.施工現場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設立消防領導小組,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在集團公司各級編制的應急預案中體現有關消防方面的內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設置專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專用水源,并隨層設置消防閥門。立管直徑不小于50mm,設加壓泵和泵房。
4.施工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在危險區域進行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第七節 保健急救
1.執行集團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之《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編制《應急預案》。
2.大型施工現場應設醫務室,由專職醫生值班。一般施工現場應配備保健藥箱和一般常用藥品,并由醫生巡回醫療。施工現場均應配備急救器材和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
3.施工現場應建立職工登記制度,對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來源地、健康狀況、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等進行登記造冊,并每天進行人員清點。
4.施工現場應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增加職工的衛生防病知識。
第八節 綜合治理
1.施工現場生活區應建立職工活動室,并加強管理,保證職工的學習和娛樂。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將責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現場應建立施工不擾民的措施,有責任人管理和檢查。
4.施工現場應針對施工工藝采取防塵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噪聲進行監測,填寫記錄.在允許的施工時間之外必須施工時,應由當地市環保部門批準。
5.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和隨意拋撒建筑垃圾。
第7篇 項目文明施工管理處罰制度
1、未經項目部、施工隊、班組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員,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一經發現每人處罰50---1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未戴安全帽、酒后作業、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措施,未系安全帶的每人處罰100--200元。
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無證上崗作業、未經許可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警告不聽強行施工作業的每人處罰200--1000元。
4、在施工現場內赤背、穿拖鞋、吸煙、酒后作業、樓內大小便、從高處拋灑垃圾、高出落物的、每人處罰100--500元。
5、各種腳手架搭設、與結構拉結必須符合安全規范要求與方案相符,按規范規定設置剪刀撐到頂、水平安全網和密目網。否則處罰500---2000元。
6、腳手架材質、扣件、安全網等要有相應的資質、檢測報告、合格證等未經檢測復試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則處罰500---2000元,如果使用后果自負。
7、作業面未滿鋪腳手板、防護高度不到1.5米、與結構封閉不嚴或無防護、無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的每處處罰200--500元。
8、腳手架掛設密目網應綁在人員活動的一面必須綁扎牢固、封嚴,不得使用火燒絲綁扎、必須用18#鍍鋅鐵絲綁扎。不合格的水平網、密目網不得使用,破損的安全網應及時更換。否則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1000元。
9、水平網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網內不得有雜物專人清理。否則每項處罰100-元。
10、單、雙排腳手架搭設基礎必須平整夯實、墊5厘米厚的通常腳手板,所有主節點必須綁扎小橫桿,離墻距離不得大于200厘米。作業面必須綁兩道護身欄,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80厘米。按規定與墻進行拉結水平距離6米一道,垂直距離4米一道固定牢固。否則每項每處、處罰100---1000元。
11、剪刀撐必須按要求設置、所有立桿節點必須綁扎牢固,設置到作業面,剪刀撐搭接1米三個卡扣。否則不合格的每處、處罰100元。
12、主體結構腳手架四周必須有排水溝,主要施工道路中間必須高于兩側15厘米兩邊必須有500*200厘米的排水溝,和排水用的集水坑1米*1米*1.5米。否則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1000元。
13、首層必須按要求搭設防護棚,或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須封嚴。否則每項每處、處罰100---500元。
14、施工機械必須固定牢固、按規定搭設防砸防雨棚,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限,纜線不得拖地明敷設,漏電開關定期檢查如果失靈請專業電工立即更換。否則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1000元。
15、生活區、宿舍、庫房、施工現場、木工加工處、木料存放處、電氣焊加工處等必須按要求設置消防器材。否則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1000元。
16、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機具、手持電動工具、機械設備等無安全防護設施。配電箱、開關箱固定不牢固,未作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線路無防護措施、電纜線拖地的;配電箱損壞、無門、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500元。
17、塔吊施工作業期間、未按規定檢測、無運行記錄、雨季施工塔吊基礎積水、無排水措施、吊運散料困扎不牢、散落下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碰撞物體、腳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處罰200---500元。
18、在施工現場、生活區、出現打架、斗毆造成人員傷害的、尋釁滋事辱罵他人等根據情節輕重處罰2000--5000元/人處罰(情節嚴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門處理)。
19、施工道路平整無積水、生活區衛生整潔干凈、環境衛生無污染、材料分規格碼放整齊、砂石成方。現場渣土、垃圾等時清理的、專人負責、灑水降塵的;保持衛生。施工作到活完、料凈、場地清未達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的每項處罰200--1000元。
20、明火作業、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規定、無動火證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無證上崗作業;施工現場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災發生動用、挪用的處罰100--200元。
21、項目部例會遲到者、或無故不參加安全生產例會,班組沒有班前安全講話記錄的每次、每天處罰50--100元。
22、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線、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電器;使用電褥子、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衛生、臟亂差等每項處罰200--500元。
23、腳手架基礎未夯實、未墊通板、不堅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懸空、有積水、無排水溝措施,處罰500--1000元/處。
24、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搭設與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護不到位、無限重標識、機械設備等進場未經有關單位驗收,投入使用的處罰500-1000元/天
25、腳手架、樓層、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規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經發現每處處罰200--5000元。
26、施工隊無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安全崗位責任制、沒有按要求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處罰500--1000元/天。
27、施工隊沒有安全教育臺帳、特殊工種登記臺帳、及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處罰200元。
28、施工現場各種材料碼放不整齊、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處處罰100--500元。
29、違反安全、質量、消防、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經安全管理監督部門、監理、甲方、項目部發給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和造成嚴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擔主要責任。項目部處罰5000---20000元。
30惡意損壞公共財產、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費現象發生的根據情節輕重處罰200-5000元。
31、施工現場施工時施工隊沒有專職安全員巡視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員不聽從項目部管理人員管理的,處罰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32、如存在以上問題被處罰的分包單位在48小時內將罰款交到項目部,否則由公司財務部門在勞務費中雙倍扣除。
第8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機關頒發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條例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細則和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崗位責任制,并檢查執行情況。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擺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和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的教育,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2> 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主要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負直接責任。
定期召開工地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當生產和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經常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支持和配合治安隊員搞好各項安全工作。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保護現場和立即上報,并配合調查組人員進行調查。
<3> 項目質安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作業層、段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作業班組或落實整改處理,遇有特別險情,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段,并迅速報告領導,妥善處理。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記錄工作,如質安日記、檢查評分表、隱患整改通知單、模板與腳手架驗收等,并督促各作業班組做好班前活動與記錄工作,并有關的安全記錄資料定期歸資料員整理歸檔。
認真落實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針、政策、規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動態,并經常向工程項目部與質安科領導匯報工作。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員與班組長,做好對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培訓、教育工作。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組織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4> 項目施工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分管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在班組布置施工任務的同時對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支持并協助質安員的工作,對本工程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負責,當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領導班組搞好安全活動,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并檢查執行情況。
有權拒絕上級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迅速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5> 班組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本班組及相應施工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
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法規、法令。根據本組人員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工人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會,做好相關記錄,并及時交主管質安員審核,交資料員存檔。
組織本班組工人學習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對新調入的工人要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同時辦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簽證工作。
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處理,對重要問題及時與主管施工員和質安員研究解決。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要迅速搶救傷員,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
<6> 作業工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盲干亂干,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玩耍、兒戲、追逐和打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到工作區域外的地方去。
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搞好安全生產,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文明施工規定,正確使用“三寶”愛護各種安全設施及標語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在施工現場要注重安全,不得攀蹬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隨吊籠上落。
堅持“三級”安全教育,凡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崗作業。
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向班組長匯報,并迅速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
二、安全生產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規定,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加強工人安全生產教育和檢查,提高工人自我保護意識,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三寶”、“四口”、“臨邊”等防護措施要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三寶”使用率100%,“四口”防護率100%。
該工程施工全過程做到: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無傷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中毒、無重大設備事故),輕傷負傷頻率控制在3‰以內。
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9篇 文明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改善公司勞動條件,保護工人職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證
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根據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衛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連道應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如有挖坑必須有明顯的警告標志或護欄。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或池應有護欄和蓋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卸時候的便利和安全。
4,廠院應保持清潔,溝渠和排水道應定期疏通,垃圾應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壓配電應有護欄、護網和明顯安全警告標志。
6、車間及工作區應保持整齊清潔。
7、機械設備的布置,應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寬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應定點整齊不準妨礙操作通行,廢料應及時清理。
9、在易使腳部潮溫,受寒的工作地點要設木頭站板。
10、在施工現場的要塞部位或場所,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常用的安全標志如下:
(1)指令標志
(2)提示標志
(3)警告標志
(4)禁止標志
(5)高空作業標志
11、施工現場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12、不準擅自拆除現場安全警告標志。
第10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及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機關頒發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條例和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細則和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崗位責任制,并檢查執行情況。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擺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和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的教育,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2>; 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主要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負直接責任。
定期召開工地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當生產和進度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經常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支持和配合治安隊員搞好各項安全工作。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要保護現場和立即上報,并配合調查組人員進行調查。
<3>; 項目質安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作業層、段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作業班組或落實整改處理,遇有特別險情,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段,并迅速報告領導,妥善處理。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記錄工作,如質安日記、檢查評分表、隱患整改通知單、模板與腳手架驗收等,并督促各作業班組做好班前活動與記錄工作,并有關的安全記錄資料定期歸資料員整理歸檔。
認真落實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針、政策、規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動態,并經常向工程項目部與質安科領導匯報工作。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員與班組長,做好對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培訓、教育工作。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組織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4>; 項目施工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對分管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在班組布置施工任務的同時對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必須保證安全生產投入,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安全費用專項科目,專門用于安全使用,不準挪作他用。
2、項目經理部對安全費用的使用要建立使用計劃和臺賬。
3、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監督檢查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
4、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設備和設施;
(2)安全宣傳、教育;
(3)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
(4)安全檢查與評價;
(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
(6)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7)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12篇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內容詳見附件1。
第四條 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超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標底或預算控制價時,應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
1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分基本費、現場評價費兩部分計取。基本費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費用,現場評價費是指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現場檢查和動態評價獲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現行定額規定的計費基礎計算,具體標準規定如下:
一、基本費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為單獨發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單獨發包的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給水、燃氣、給排水機械設備安裝、路燈工程執行單獨安裝工程標準。 2二、現場評價費
現場檢查評價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定現場評價及評分辦法。
現場評價實行動態管理,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工程進度和監管需要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階段進行檢查評價。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檢查評價情況確定最終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評價結果為優良者,計取現場評價費。
計算方法為:得分為80分者,現場評價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的40%計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現場評價費費率在基本費費率的基礎上增加3%,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現場評價費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現場評價費費率=基本費費率×40%+基本費費率×(評價得分-80)×3%。
2、評價結果為合格者,得分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基本費計取,不計取現場評價費。
3、評價結果為不合格者,應進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評價結果作為測定和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依據。整改后評價仍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工地地面應做硬化處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文明施工費按應計費率的60%計取。
四、施工期間承包人發生四級以上(含四級)質量安全事故的,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安全施工費。
五、未經現場評價的工程,一律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為不參與競爭費用。在編制概 3算、預算控制價或標底、投標報價時應足額計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加現場評價費最高費率計列。
文明施工費費率=文明施工基本費費率×2
安全施工費費率=安全施工基本費費率×2
臨時設施費費率=臨時設施基本費費率×2
第七條 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臨時設施”費未按第六條規定費率報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第八條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三項措施費實行費率測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測定。
未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縣(區、市)所屬建設工程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的測定機構由縣(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機構依據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對安全文明措施評價結果,測定評價費率并確定承包人應計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工作應在收到測定表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結算管理: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測定的費率辦理竣工結算。
未經現場評價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 發包人與承包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計劃、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基本費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基本費的4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依據合同約定支付。 4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報總承包單位批準后實施并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所需費用。
第十二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發包人未按本規定及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發包人、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監理單位發現發包人未按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應及時提請發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責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告;發現承包人未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整改,對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發包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依法責令暫停施工。
第十四條 承包人應當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