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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質量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8-31 07:00:03 查看人數:10

          工程質量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第1篇 工程質量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通過開展質量、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為了規范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工程質量、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

          第3條 本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能力、培訓和意識控制程序》、《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等。

          第4條 主要職責。

          1.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擬定年度質安培訓計劃、配合組織實施計劃、資料匯總與下發、總結。

          2.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培訓計劃的審批和培訓的組織。

          3.區域公司: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與質安培訓,收集培訓效果反饋單并上報;負責組織本區域內的質安培訓,并將培訓總結上報集團。

          4.項目部: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與培訓、填寫培訓效果反饋單。

          第二章 培訓計劃制定

          第5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根據需要每年年底向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上報次年度安全、質量教育培訓計劃,填報《培訓需求表》(《能力、培訓和意識控制程序》附表)。

          第6條 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對申報的培訓需求表進行審批。

          第7條 審批過程中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可以和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協商調整培訓計劃,待雙方確定后,計劃審批通過。

          第8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可根據客觀實際需要或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要求,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調整培訓計劃,填寫《培訓需求表》,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通過后實施。

          第三章 培訓計劃實現

          第9條 計劃審批通過后,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發布培訓計劃通知,并組織區域公司和項目部的相關人員實施培訓計劃,工程管理中心進行協助。

          第10條 區域公司和項目部組織相關人員參與培訓。

          第11條 培訓完成后,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將培訓用到的資料匯總后下發給區域公司和項目部。

          第12條 區域公司和項目部參與培訓的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反饋,填寫《培訓效果反饋單》,區域公司匯總后上傳給集團工程管理中心。

          第四章 總結

          第13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對《培訓效果反饋單》進行總結,填寫《總結記錄表》,同時存檔,并將《總結記錄表》交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再根據反饋的情況,可以與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協商調整后續的培訓計劃。

          第14條 培訓過程的詳細指導可參看《能力、培訓和意識控制程序》(出自《管理體系程序匯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出自《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則

          第15條 本辦法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督執行及解釋。

          第16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17條 附件:(1)培訓需求表;(2)培訓效果反饋單;(3)培訓總結記錄表。

          第2篇 建筑工程質量及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問題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現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質量控制、人工與租賃等方面。就目前現階段中國國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規對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癥并重點防控是: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作為一名多年從業的工程管理人員而言,抓住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是一個合格的管理人員的必修課,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優秀與否的唯一標準,合格的管理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利潤。以下就是本人對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一點見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問題主要出現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鋼筋制作與安裝、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關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見技術問題的管理與處理辦法主要是在土石方開挖之前對基坑開挖進行現場勘察鑒定,對基坑的開挖防排水系統進行依次排查,對開挖土石方圖紙鑒定是否與地勘、設計一致;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土石方開挖的支護措施方案檢查是否合理;基坑開挖完成后,緊密銜接下一道工序。放樁過程中務必要嚴格測量定位樁基的標高與軸線,杜絕樁基出現錯位現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見技術問題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質量。對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國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在材料用具上節省資金、擴大利潤,往往都會對所使用木模板進行多次周轉使用,導致模板受損變形嚴重,拼裝的梁、板、柱混凝土構件模板往往都會存在封閉不嚴實和大幅度變形等狀況。這樣的情況發生都有可能會對混凝土成型構件的質量造成很大的損傷。具體針對以上梁、板、柱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施可以概括為:拼裝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對模板材料進行嚴格檢查,變形和受損嚴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檢查已拼裝好的混凝土構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閉不嚴實,模板支架搭設不牢固的問題,有則需改;在澆筑混凝土之前徹底清理拼裝模板內部,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混凝土構件澆筑完成后對建筑結構的梁、板、柱定位軸線及標高進行復查;構件混凝土達到成型強度和規定的拆模時間后才能進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側模,后底模”的原則,拆模過程要注意不得損傷混凝土成型構件的棱角,保證完整度

          3、鋼筋施工出現技術問題常常體現在3個方面:選材材料進場、鋼筋加工工藝和現場鋼筋作業。鋼筋選材往往都會被許多魚目混雜的再生鋼材所蒙蔽,再生鋼材在其自身的抗壓強度方面根本無法達到設計的要求。而鋼筋加工過程同樣是l項比較繁雜的工序,鋼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會導致材料浪費和拖延施工進度。鋼筋施工存在的技術問題主要是在混凝土構件中的搭接布設問題,往往會存在錯位現象,影響設計的構件強度。鋼筋是現代建筑結構的筋骨,對于鋼筋的選材必須十分的重視,并且對鋼筋進入施工現場的質量把關也要嚴格,需要檢驗相應材料的生產合格證書,待以見證取樣的把關制度進行進場質量控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筋材料再次進行力學試驗鑒定,力學特性不合格的鋼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對鋼筋的綁扎、焊接、搭接、布設要及時地針對其規格復核檢查,必須按照設計規定的施工圖紙要求對鋼筋搭接的錨固長度進行校核,并做好相應的質量檢查記錄備案

          4、混凝土施工是現代建筑施工的主導內容之一目前高層的建筑工程多為框架結構或框架剪力墻結構,混凝土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狀況。現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運輸混凝土,這種混凝土出現的問題就在于它需要通過一定距離的運輸到達現場,在長距離的運輸過程中,混凝土長時間的攪拌有可能會導致混凝土的水灰比發生變化,而達不到實際的施工混凝土設計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問題還常出現在對混凝土振搗的工作中,振搗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構件振搗不密實可能導致其成型后出現蜂窩、麻面、孔洞等施工質量問題。關于現場混凝土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旋主要通過對其現場配合比的嚴格控制要求進行管理,必須經過試驗室多次的配合比試驗,合格后方可應用施工。施工現場拌和站對于混凝土的攪拌時間要合理把握,合理調整,對于外加劑的添加也要嚴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澆筑振搗過程中,振動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動器時要使振動器快插慢拔,插點分布要均勻,一般為振動棒半徑的8-10倍,切忌勿漏點插,上下要抽動,保持振動器運動中要層層搭扣。振動過程要盡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氣泡,泛漿,表面要平坦,密實,質量要達到最好,振動時不得碰觸模板。需要對大體積的混凝土構件的澆筑考慮留置施工預留縫,以防止混凝土構件成型后的變形力對混凝土構件的破壞。

          5、屋面防水施工技術問題主要是出現在對防水卷材的選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對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體的施工過程中,遇到屋頂女兒墻根腳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該嚴格處理的地方,其與屋面的拐角部位鋪設防水卷材極容易出現結構不嚴密的情況,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會遇到以上2方面的問題,這樣的情況必須要根據實際設計對防水卷材進行分層鋪貼搭設,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經鋪貼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層,加鋪一層附加卷構成加厚處理防水層。與鋼筋、混凝土選材相似,對于防水卷材的選材需嚴格把好材料進場質量關,以證取樣。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證一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體現一個良好資質的施工單位以及施工班組的必要前提。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無序的企業,能夠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是非常困難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關鍵的第1步,它的工作貫穿于整個工程進展。但是,很多施工企業及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都將此置之腦后,在思想意識上就未將其重要性放在一個戰略高度上進行強調,從而導致施工作業方面出現質量安全隱患。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措施,總結以下幾點以供同行交流。

          1、強化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與專業技術素養。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國家一再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則,進場就為工人、工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為了避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建筑工程現場施工需要注意每一個細節,必要時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安全小組進行緊抓嚴抓,防患于未然。對于企業從業人員要求根據參與施工活動的不同,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必須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將參與施工過程作為體驗鍛煉的學習機會,為以后的繼續從業打下素質基礎。

          2、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層層落實的工作建立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監管體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費的工期也比較長。為了能夠確保整個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計劃進度全面推進,要求施工企業必須建立起來,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監管體系,而且要抓好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層層落實工作。施工安全監管體系的健全完善也是為了確保建筑施工工程質量的關鍵性機制,同時也是對現場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監管部門對現場施工的監督監管工作做得不夠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管體系的工作刻不容緩。同樣地要抓好落實工作,以確保工程最終達到既定的預期目標。

          結語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都是緊密聯系企業的興衰成敗的關鍵所在。文章以上內容都是針對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兩方面展開的討論和分析,旨在能夠在這方面不斷得到提高改善,以達到為建筑工程項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術管理保障。目前,我國作為世界屈指可數的建筑大國之一,行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個企業的效益優勢,只有在兩方面雙管齊下,同時發揮優勢才能夠在建筑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必須搞好每一個細節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術水平與現場管理質量,才能夠兌現施工企業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

          第3篇 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為深刻吸取“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教訓,切實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施工管理混亂和監管缺失等問題,加強各類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現就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 全面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落實責任,針對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用一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建筑市場的整治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大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堵住質量安全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進一步形成以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為核心的建筑市場管理長效機制,推進上海建筑行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二)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審批程序。本市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包括房屋修繕項目中的改擴建工程和城市基礎設施大修工程)必須按照建設程序規定,嚴格履行項目立項、項目報建、環境影響評價、規劃許可、征地拆遷、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等審批和備案程序。各級建設交通、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消防)、環保、安全監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門要根據項目的規模和性質,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完善建設管理流程,不得越權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和減少審批環節。對嚴重違反建設程序的建設項目,要依法停止項目施工,使用財政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停止資金撥付,并嚴肅查處違反建設程序的有關部門責任人和企業法人代表。

          (三)全面排查建筑企業質量安全隱患。建筑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對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等情況,以及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開展全面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隱患要及時改正,防止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建設管理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建筑企業的動態監管,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對有出借企業資質證書、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規定等違法行為的企業,要依法從嚴查處,追究單位法人代表、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 強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風險源頭控制

          (四)建立工程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制度。建設單位對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重大問題,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進行專門分析,并提出方案,預留費用。工程初步設計必須達到規定深度要求,細化提出質量安全防護措施和費用。建設單位要組織有關單位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質量安全重大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并將評估結論作為確定設計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據。

          (五)科學確定并嚴格執行合理的工程建設周期。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充分評估、論證,科學確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標投標時,要將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為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施工工期;確需作出調整的,必須經過充分論證,并采取相應措施,增加技術措施費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六)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預算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單獨列支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理費、檢測費等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的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并在招標文件或者合同中予以明確。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的專項經費,施工單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 嚴格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

          (七)嚴格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各類建設工程的承發包活動必須依法進行。除依法可以不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外,其他建設工程一律公開招標,項目審批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招投標管理部門要從嚴審核,嚴格規范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招投標中有虛假招標、串通投標和掛靠借用資質投標等違法行為的,中標一律無效。同時,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規定依法從嚴處罰,并依據情節輕重,取消相關單位一年至三年參加投標的資格,取消評標專家擔任評標委員會委員資格,并予以公告。要進一步完善招標評標辦法,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理費不作為評標條件;將施工招標中必須由注冊建造師擔任關鍵崗位列為評標條件;質量員、安全員的數量和人選作為合同約定內容。

          (八)堅決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中標工程,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的部分再分包的,勞務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作業再分包的,分包無效;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責令停業整頓,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業法人代表和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必須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生產負責,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建立本市總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單位數據庫,推行分包合同備案制度,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將相關合同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開展定期檢查,發現實際分包單位和合同備案信息不符合的,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并按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分包單位在申請資質升級、增項時,需提交經備案的工程業績;未經備案的分包工程,不得作為資質審批的條件。對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違法行為,管理部門在依法處罰的同時,要將處罰信息記入誠信手冊,并在本市建筑建材業管理信息平臺上予以公示。

          四、 切實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

          (九)加強施工單位的現場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和安全負總責,分包單位(含專業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當編制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指導現場施工,根據投標方案和合同確立的人員名單派駐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與本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合同備案時應包括項目管理機構和人員,總承包單位不得擅自變更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工程施工時,項目經理和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實施現場管理和監督。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對所承攬工程的質量安全負責,必須按照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施工規范、施工方案明確的順序進行施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要求,認真落實設計方案中提出的專項質量安全防護措施。對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關鍵工序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十)加強勘察設計現場服務。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和設計,防止因勘察、設計不合理導致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設計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使用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依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質量安全事故提出建議。勘察、設計單位要加強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現場服務,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說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指導施工單位按照設計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施工不符合設計的可以要求施工單位予以糾正。勘察、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后果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依法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

          (十一)嚴格建筑材料質量管理。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質量負責,保證建筑材料符合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或者經檢測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強建筑材料檢測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設工程檢測信息化管理系統,檢測單位的檢測數據應當自動錄入信息系統,檢測完成后,通過信息系統出具檢測報告,確保工程檢測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建筑材料供應商承擔建筑材料施工的,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對生產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偽劣建筑材料的,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不良名單,禁止其產品在本市建設工程中使用,并聯合質量技監、工商等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十二)落實建設工程中介服務機構責任。工程檢測和施工圖審查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依法依規開展服務,對所承擔業務對應的工程質量安全負責,對編制虛假檢測報告的、施工圖審查意見重大失誤和弄虛作假的中介服務機構,暫停其承接新的業務,并依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或者吊銷資質(對審圖機構取消認定或者不予再次認定)。

          五、 切實落實監理責任

          (十三)完善工程監理招投標制度。依法必須進行監理招標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監理單位。工程監理招標以監理大綱、人員、設施配備、單位業績、社會信譽、企業誠信和服務承諾等作為評標的主要內容,投標文件應當明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等監理人員。工程監理費按國家收費規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費等為計費基數,按基準費率上浮20%計費。政府投資項目監理費實行國庫直撥。招投標監管部門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應當核驗監理取費標準。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十四)提高工程監理現場控制能力。監理單位應當切實落實施工現場的監理責任,選派具備相應資格和能力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實行總監理工程師現場負責制,監理日志和監理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必須有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其委托的監理人員簽字。工程監理應當加強施工現場巡查,現場有施工時,必須有符合規定的監理人員到現場實施監理。監理應當對分包企業資質和人員到崗情況實施檢查,對于施工現場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對質量安全隱患,監理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并書面報告建設單位。制止無效時,應當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理未履行對重大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和報告責任的,依法予以處罰。本市建設工程實行監理向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定期報告制度,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通過監理管理信息平臺,按照管理部門規定的內容,定期向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送施工現場監理情況的報告。

          六、 加強工程建設從業人員管理

          (十五)加強對企業法人代表和注冊執業人員的管理。建筑企業法人代表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的質量安全工作負總責,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有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法人代表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訓,加強對注冊執業人員的管理。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當由注冊執業人員擔任,并實行嚴格的崗位負責制。注冊執業人員參加法律法規和專業培訓情況,要記入個人執業記錄,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的注冊執業人員不得延期注冊。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注冊人員出借證章、重復注冊等行為的查處力度,注冊人員的誠信記錄,作為單位參加投標的條件。建設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門要實現企業、人員信息的共享。

          (十六)加強施工作業人員管理。規范建筑施工用工行為,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在市、縣區兩級財政安排的教育費中應當單獨列支建筑施工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經費。總承包單位對勞務分包企業的施工現場管理、勞務作業和用工情況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各用工單位使用勞務人員,應當是有勞動合同關系或者勞務合同關系的人員,并實行實名制登記和發放人員信息卡。中心城區的建設工地實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制度。建設、施工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和安全培訓,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專業人員上崗、轉崗前的培訓,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監管、建設交通、質量技監和公安(消防)部門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管理。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根據安全生產的規定持證上崗,一經發現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使用無證人員施工的,要立即責令停工整頓。建立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多層次培訓體系,營造職業技能等級與勞動報酬掛鉤的市場環境,逐步實現關鍵崗位技術工人經培訓持證上崗。

          七、 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七)加快建設工程基本制度建設。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按照加快完善本市建設工程法規規章體系的要求,抓緊制定和修訂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場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并加快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監理、檢測等方面政府規章的制定修改,認真梳理配套的規范性文件,及時補充和完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規范。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標準、規范體系。

          (十八)加強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設。健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將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調整充實為獨立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并賦予建筑市場稽查職能。各級政府要根據轄區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和工程建設的規模,保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并保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人員的經費,以及開展建材質量專項抽檢的經費。市建設交通委應當制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規范,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管行為,加強考核,建設一支責權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的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對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九)加大對工程建設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必須加強對建筑活動參與各方執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改善檢查手段,加強明查暗訪,實施有效監督。各專業管理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對建筑市場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責令停工整頓,直至吊銷從業資質證書。依法加強對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嚴肅事故責任追究,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企業,實行社會公告的制度,并向本市投資管理部門通報,限定新增項目的審批,向銀行金融機構通報,限定其新的項目融資。

          (二十) 運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建筑市場監管公開透明。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建立全市統一的建筑建材業管理信息平臺,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項目立項、規劃許可、工程招標、企業及注冊人員情況、施工許可、合同備案、竣工驗收等各類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執法評查、質量考核、滿意度測評等工作,促進建筑市場監管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對建筑企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以及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拖欠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在建筑建材業管理信息平臺上公示。進一步完善市區(縣)共享、部門共享的數據庫,各級建設交通、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資源、環保、安全監管、公安(消防)和質量技監部門要依托信息系統,實現管理協同、信息共享和執法聯動。要提高建設工地管理的信息技術水平,強化對建設工程主要環節、現場信息和險情預兆的監控,完善及時發現和應急處置機制。

          八、 加強領導,確保建筑市場整治取得實效

          (二十一)轉變職能,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改革。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轉變職能,嚴格區分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經營的職能,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改革。各區縣隸屬建設部門的建筑企業要立即清理,限期脫鉤。要堅決改變建設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場中存在的區域封閉、內部循環、暗箱操作等現象。有關管理部門要著力開展市場秩序的整頓規范,充分發揮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能動作用,共同營造統一開放、法制健全、公平競爭和有序運轉的建筑市場,為建筑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訂部署本地區、本行業開展建筑市場整治的實施辦法和具體措施,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建筑市場整治過程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市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區縣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區縣政府要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履行起本轄區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同時,各區縣政府要加強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根據地區特點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確保小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全覆蓋。有關管理部門要加強整治建筑市場的協同配合,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全面提高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第4篇 淺談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政府投資水利項目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水利建設項目規模迅速擴大。但對于施工單位來講,面對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工程項目,如何有效地進行管理,應著力做好哪些管理方面的事情,才能有效地完成進度計劃、保證工程質量、杜絕安全事故、提高管理效益目標,在水利工程建設施工管理中,怎樣處理好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是我們共同探討的一個話題,本文結合這次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以及在實際施工中的管理經驗,簡單論述在水利工程中的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極其相互之間的關系。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水利工程質量的內涵:一是工程的保證率,即為服務對象提供工程設計的防洪、供水等功能和服務的能力。二是工程的可靠度,即工程自身安全可靠程度,在設計標準內不能出現安全問題,要保證結構完整和效益發揮。三是工程的耐久性,即在運用工況和自然環境作用下,工程長期滿足預定功能的能力。

          在實際施工質量管理中,首先是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樹立牢固質量管理意識,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加強質量管理工作領導,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施工前期、中期、后期的質量管理相關工作。

          其次是搞好施工過程質量監控。在施工過程中質量監控的范圍較廣,從設計圖紙、原材料到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每一個環節都不能被忽視,熟悉和掌握監控的范圍及重點,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質量處于預控狀態。

          第一,對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監控是質量監控的關鍵環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因而要對其進行監控。不僅要檢查進場實物,還要檢查質保書,看其型號、規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鋼材、水泥、防水材料等還要根據規定做復試。對易碎、易潮、易變形、易污染的物品,在運輸、堆放、安裝過程等環節亦要進行監控。第二,分部、單元、工序工程做好“三檢制”是質量監控的主要環節。分部、單元工程質量是單位工程質量的基礎,因而質量監控工作應把它作為主要環節來抓。在單元及各工序施工過程中,做到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項目部終檢,各部門嚴格把關,出現問題應立即糾正,把事故苗頭消滅在施工過程中。第三,區分質量控制點。單位工程的關鍵部位與薄弱環節是質量控制的重點,要與一般的控制項目進行區分。質量控制點主要有兩類,一是新技術、新工藝,因是第一次施工,質量無把握,因此要重點控制;二是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如模板接縫、鋼筋間距、鋼筋保護層、以及混凝土表面錯臺、掛簾、蜂窩、氣泡等質量通病。對這些關鍵部位、薄弱環節的重點控制,只要方法對頭、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次是抓項目質量必須安排好交叉作業,注重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在施工中,往往是多工種、全方位交叉作業,管理難度大。俗話說“細節決定成敗”,就說明細部結構的施工質量,對實現項目總質量目標是至關重要的。管理的重點應放在合理安排交叉作業,抓好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上。合理安排交叉作業,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決好各分項工程施工的先后順序,不影響施工質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時間和空間,保證各分項工程必要的技術間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證工期。成品保護在細部處理施工階段尤為重要,要在一開始就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護的交叉作業安排,防止相互破壞或污染,減少翻修或返工損失,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

          質量第一,安全至上!什么是安全?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平安,是幸福,是快樂,是責任,是妻子的笑臉,是兒女的歡笑,是父母的欣慰,是朋友的祝福,是企業的效益。安全是人們對生產、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損害和人身傷亡的綜合認識。漢語中有“無危則安,無缺則全”;安全的英文為safety,意指健康與平安。廣義的安全,是泛指沒有危險、不出事故的狀態。安全生產是指通過人-機-環境三者的和諧運作,使社會生產活動中危及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于有效控制的狀態。

          在實際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安全生產,一個永恒的話題。安全生產管理是針對人們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安全科學的理論與方法,通過人們的努力,充分利用各種可利用的資源,進行安全決策、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等活動的總稱。其目的是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械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使人能安全健康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生產安全,事關大局,其責任重于泰山。如何確保安全生產,重在抓好基礎管理。而基層工作著重在于生產現場管理。強化生產現場的施工管理,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減少和杜絕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是事前——講究一個“細”字。我們在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做細。任何分項工程施工方案都有安全技術措施,工作計劃要細,防范措施要細,人員分工要細,機械設備準備要細,施工工具安檢要細等等,不能在準備工作上留有事故隱患。二是事中——講究一個“實”字。現場安全管理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工作。在施工中,要對安全防范措施進行實實在在地落實,對施工方案進行實實在在的實施和完成。首先在施工中要強化監控工作,落實專人監管,要全神貫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來不得半點馬虎,來不得半點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點事故隱患,加強隱患和危險源排查,不留死角。其次要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最后要充分發揮安全組織網絡作用,扎扎實實落實安全責任制。提倡互相監督、互相關照、互相保護、團結友愛的精神,使項目部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圍。領導者要經常深入現場,單位的領導者深入施工現場,是對職工勞動的一種肯定,這在相當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氣的作用。三是事尾——講究一個“善”字。每項分部工程后期,雖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減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點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掃尾工作,把握好整個施工過程和結果,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終。首先要加強安全教育,因為施工后期職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對安全的重視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緒;思想上的壓力也沒有開工時那么大,都以為工作快結束了,可以松口氣了。往往此時此刻,最容易發生一些“低級”事故。其次要善于進行總結和提高,做好總結工作,對施工工作中出現的好人好事要進行表揚;對吃苦耐勞、忠于職守的施工人員要進行獎勵,同時要對施工過程出現的經驗和教訓進行總結,總結出來的經驗和教訓就是未來的財富。要真正做到總結一次前進一步。

          質量與安全,是兩個在施工中同時存在的事物,二者相互制約又互為補充,是辯證的統一。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水利行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好壞直接關系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們在實際的施工管理中既要保證質量合格,同時又要保證不出安全事故,既要抓質量、抓進度,同時又要抓安全,做到管質量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遵守國家及行業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質量方面做到“三檢制”,安全方面做到“三同時”,并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質量的交叉作業管理。

          第5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第1條、門衛、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脫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圍首次給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項目部規定范圍首次罰20元;再次脫崗罰50元;勸說無效的調離工地直至開除。

          第2條、門衛、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在崗睡覺首次給予警告,再次睡覺罰款20元;一晝夜連續兩次睡覺罰50元;勸說無效的調離工地直至開除。

          第3條、為防止工地材料被盜,門衛、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及時檢查離開現場的車輛和職工攜帶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車輛和職工必須服從檢查,對倒出材料的車輛應出具出門證。未履行職責發生偷盜行為的門衛、值班人員應承擔被盜物資總價的100%;監守自盜或與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給他人盜竊集體物資的,按其總價賠償并處以等額罰款,同時立即調離工地或開除,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4條、門衛、值班人員應嚴格控制做買賣的和收廢舊物品的進入施工現場,由于不履行職責,按每人10元對門衛、值班人員進行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5條、所有職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檢舉他人有盜竊行為的(經查情況屬實)或抓獲偷盜者的(人贓俱獲)根據其總價按100%由項目部直接獎勵給舉報人。發現內部人員有偷盜行為,加倍處罰并開除,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6條、凡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職工罰款2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計罰款;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履行相關手續,未登記進入施工現場的按每人對門衛、值班人員處以10元的累計罰款;對勞務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罰款100元,

          第7條、運輸車輛隨車裝卸的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按每人20元進行罰款,對車主按每人1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8條、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帶或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罰款50元,并按規定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50元進行累計罰款,特別是鋼結構班組。

          第9條、所有職工不準進入不健康的娛樂場所,違反規定的除承擔執法部門的一切費用外,公司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管理人員加倍處罰,影響較大的給予開除。

          第10條、發生打架斗毆除執行執法部門的處罰外,將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罰款。職工每人20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100元進行累計罰款,管理人員不加以制止的給予重罰500-1000元。職工食堂勞務承包人必須派專人值班,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的按本條規定處理。

          第11條、發生打群架的除執行執法部門的處罰外,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計罰款。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連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由于項目部調解不力造成傷亡事故的,項目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12條、對及時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嚴重后果的,給予獎勵200-500元。

          第13條、嚴禁賭博,發現賭博沒收賭具及錢物,并對當事人處以50-200元的罰款,對當事人所在的勞務承包人按每人處以50-100元累計罰款,屢教不改的加倍處罰,職工檢舉賭博現象的給以50-100元的獎勵。

          第14條、高處作業的施工現場,項目部應落實勞務承包人專人進行監控,無監控人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監控人員脫崗的按無人監控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第15條、施工現場設置指定吸煙點,凡發現現場工人違章吸煙的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每次50-100元的處罰,并對相關班組處以每次100元處罰。管理人員違章吸煙的,對當事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例行檢查時,依據現場撿到煙頭數量對項目部處以每支1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16條、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酒后作業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的累計罰款,造成后果的由勞務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17條、對不請假外出的管理人員每次罰款100元,所有管理人員上班時間嚴禁玩游戲、看視頻電影及非工作關系的qq聊天。違反規定的首次罰款200元,再次罰款1000元并停職檢查,聽候公司處理。

          第18條、項目部對上級部門的隱患整改單必須及時辦理簽字手續,任何人不得拒簽,落實專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項目經理應落實專人復查,合格后應及時銷案。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時,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理,造成后果的由項目經理承擔一切責任。

          第19條、施工現場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齊,未按規定每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漿、砼未及時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費的,每次罰勞務承包人200-500元,浪費現象嚴重的按500-1000元的罰款,并追加材料費。水泥潮濕硬化無法使用,對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計罰款,由于保管員監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20條、發現焊條未及時收集,罰使用的勞務承包人以5元/根累計處罰,保管員管理不力,按每張5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21條、施工現場應及時回收鋼管、扣件,每發現一根埋地的鋼管罰款100元,一個扣件10元。

          第22條、運輸車輛人員應協助保管員做好材料堆放工作。進場材料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按規格、型號碼放(磚塊碼堆,砂、石進池),如發現材料亂堆亂放、散亂無序的,對供應材料的運輸車輛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保管員應現場指揮,材料堆放混亂屬于保管員責任的,對保管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23條、單位工程的腳手架應超過作業層一步架,剪刀撐設置到頂,立網、水平網應封閉,網內無雜物,一切桿件搭設必須符合專項方案和規范的要求。若腳手架未超過作業層一步架的,對勞務承包人各處以100-200元的罰款;網內有雜物的,不論多少,每處對勞務承包人處以50-200元罰款;連墻桿和剪刀撐不得私自拆除,違反規定的每處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腳手架立桿底部應有墊板或有相應技術保證措施,無墊板或不符合技術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24條、私自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處罰勞務承包人100元。

          第25條、施工現場及宿舍區等五小設施,項目部應落實包干區及責任人。

          第26條、為杜絕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的發生,所有職工在宿舍內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做飯,違者處以100元的罰款,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的累計罰款。

          第27條、泥工班組沒有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碎磚及拆除的安全網及水平欄桿沒有及時恢復的,對班組罰款200-500元,所有班組在不具備安全條件下擅自施工對班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鋼結構班組在任何施工面對于能拉生命線不拉或者說能系安全帶不系的情況,對班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第28條、機械管理由機修班負責,故意損壞機械影響施工的除負責維修費用外并對勞務承包人罰款300元,情節惡劣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29條、施工現場使用的砼攪拌機、卷揚機、直螺紋機械必須定人定機定崗,懸掛操作人員公示牌,名單報項目部及工程部備案。未落實專人,對勞務承包人處以每臺50元的罰款。拆除機械防護裝置的每臺罰勞務承包人100元。

          第30條、使用的機械四周無安全距離,清理不及時,罰勞務承包人100元,傳動部位維護保養不及時,罰機修班長100元。

          第31條、攪拌機、卷揚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設備項目部應落實防雨措施,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保。

          第32條、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間距在5m以上,并按規定分類存放,掛上警示標牌及滅火器,未按規定距離存放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3條、電焊機一、二次線私拉亂接或無防雨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4條、電工班全權負責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電工班帶頭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加倍處罰,造成后果的由電工班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35條、未經批準,任何承包人和職工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違規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元罰款。杜絕長明燈和使用大燈泡,違反規定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處以50元累計罰款。

          第36條、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不允許任何人拉閘斷電,拉閘斷電影響施工的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發生嚴重后果的勞務承包人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37條、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嚴禁私拉亂接線路,違反規定的每次罰勞務承包人100元。電工班應及時檢查加班燈具和電器設備使用情況,加班燈具和線路無人收集的,電工班有權沒收。

          第38條、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臨時配電箱內控制設備附件應齊全,各項參數應符合要求,箱內無雜物。無防雨措施每處罰項目經理和電工班長各50元;箱內缺少附件的、參數不符合要求的,對電工班長處以100元的累計罰款,配電箱內有雜物的,按其性質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9條、為嚴格控制單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證設計標高、軸線,軸線超過偏差值的,每10mm罰勞務承包人100元,±0.000主控軸線與標高必須及時報驗,未報驗的按每項對項目部罰款200元。

          第40條、為控制首層地面的不均勻沉降,項目部必須采取技術處理,方案必須報公司審批,無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的在保修期內造成地面下沉或返工的,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項目部負責,并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項目經理按規定比例分解)。

          第41條、室內外地溝內應落實排水措施,無排水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200-500元。

          第42條、砌體工程外墻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43條、構造柱施工必須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馬牙槎進退及皮數不符合規定的,每層上下垂直偏差超過10mm,拉結筋數量及位置不符合規定的,對勞務承包人按每處每項罰款50元。

          第44條、砌體工程嚴禁出現暗通縫,出現暗通縫每處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

          第45條、為控制砌體的平整度和標高,縱橫墻、內外墻交接處,直線段每10米處必須設置皮數桿,未設置者每處罰款100元。

          第46條、外墻洞口、外挑的陽臺、外墻陽角及陰角處必須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

          第47條、廚衛間或有防水要求的砌體底部未隨層設置砼止水帶或未與樓層砼一起澆筑的每處罰款200元。

          第48條、砼施工必須有澆筑令,按計量施工,按配比標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計量隨意施工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49條、為確保砼澆筑質量,蜂窩、麻面不超出規范標準,嚴禁出現露筋、孔洞等現象,出現上述現象的每處罰款50-200元。蜂窩、麻面、露筋、孔洞私自處理的罰勞務承包人100-200元,無法返工的必須落實補救措施,并上報分公司審批。

          第50條、按規范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夾渣爛根現象,出現一處罰款100元。

          第51條、現澆結構頂面的平整標高,每自然段≤20mm。

          第52條、砼的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每次缺崗的罰款100元。

          第53條、下道工序必須對上道工序進行檢查驗收,未進行驗收的,出現問題由下道工序負責,并罰款100元。

          第54條、鋼筋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范要求施工,保護層必須按要求設置,陽臺受力鋼筋必須采取懸掛措施,煙(氣)道、管道部位鋼筋不得隨意剪割,若無法施工時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且有隱蔽記錄,違反上述規定每處罰款100元。鋼筋未按規定方法綁扎的、彎鉤角度不符合規定的,罰款100-200元。

          第55條、模板支撐系統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澆結構內鋸沫及建筑垃圾必須清除干凈后,經檢查合格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梁底、柱頭、柱根由于垃圾而產生質量問題,每處罰款200元。

          第56條、確保現澆板板底的高度(指500線向上的高度),確保樓層層高,不符合規定的每間每10mm罰款100元。

          第57條、脹模每處罰款50元,漏漿的每處罰款50元。

          第58條、模板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未清理罰款100元。

          第59條、拆除模板必須履行審批手續,由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審批,擅自拆除重要結構的對違章指揮人員罰款300-500元。

          第60條、±0.00以下各種管道必須報驗后方可隱蔽,未經報驗隱蔽者罰款50元。

          第61條、無壓力水的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試驗必須按系統分別進行。未試驗的按系統罰款1000元,試驗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并責令返工,重新試驗。

          第62條、給水、采暖、消防等有壓力水的管道必須按系統進行打壓試驗。未打壓試驗的按系統罰款1000元,試驗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并責令返工,重新試驗。

          第63條、電氣主干管必須報驗隱蔽,未報驗罰款50元。

          第64條、所有電線必須穿保護管,漏埋處嚴禁直埋電線,違反規定每處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

          第65條、配電箱、開關、插座、接線盒、過線盒及衛生器具等設備的標高、坐標必須一致。違反標準的造成返工的每處罰安裝負責人200元,同時承擔相關工種的人工費及材料費。

          第66條、配電箱內零線和pe線應分別設置,并按規范的規定施工,違者造成返工的按每處對電工勞務承包人處以500元的罰款。

          第67條、涉及設計在外墻部位上暗敷的各種管道、箱盒,必須靠里側安裝和予埋,管道、箱盒后側應采取保溫措施且無孔洞,避免熱橋現象的發生。違反規定者,箱盒部位每處罰款100元,管道部位每處罰款500元。

          第68、暗敷的各種管道及線路嚴禁穿越煙道、通風道、防水等部位。違反規定每處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

          第69條、防水工程必須進行蓄水試驗,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不滲不漏為合格。有滲漏者,每處罰款1000元并要求返工。卷材上卷高度不低于300mm,上卷高度或搭接寬度不符合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70條、涉及保溫部位的必須確保其厚度和性能,保溫厚度達不到要求的,每處罰款200-1000元,并責令返工。

          第71條、為確保工程質量,落實項目管理人員責任,發生質量事故的,項目部應承擔質量部分罰款總費用的20%(分配比例:項目經理承擔30%,施工員承擔30%,質檢小組承擔40%)

          第72條、成品保護不及時,或污染后無法處理的每處罰款100-200元。

          第73條、內業擬定分工原則(以項目部分工為準)

          1、項目經理應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及交底,對資料員的建檔工作和施工員的交底工作應及時檢查。

          2、施工員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的編制,負責填寫定位放線、樓層抄復測記錄、施工日志(日記)、砼施工記錄、砌體施工記錄、樓地面施工記錄,負責提供隱蔽工程記錄的相關數據,負責項目承包范圍內各項施工檢查等管理活動。

          3、資料員負責項目部內業資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檔案,及時將施工員、機修班、電工班的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各項臺帳的內容齊全,協肋項目部的資料打印工作,及時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負責試塊留置制作、養護、標識、送檢,負責材料送樣并及時反饋試化驗結果,協助完成備案工作。

          第74條、內業獎罰實施細則

          1、及時編制內業資料目錄,確定單位工程的資料內容。確定各項方案、交底、隱蔽工程記錄、抄測記錄、檢查評定、原材料合格證及原材料檢驗批量和數量。根據施工方案確定試塊留置部位及組數,同時落實責任人并報工程部審查備案。

          2、根據核定的內業資料方案,按合格的原材料試化驗單、砂漿試塊試驗單給予責任人20元/份計酬,按合格的砼試塊試驗單給予責任人30元/份計酬。未能及時送檢及反饋試化驗結果的(時效為不超出預定期3天,試塊制作為當天)處以罰款300元/項,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0元/份。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加倍處罰。

          3、及時組織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組織措施(質量、安全、工期、夏季、冬季、雨季)編制、審核。及時完成且針對性較強,能夠組織落實實施獎100元/項,未能及時落實完成的處以責任人罰款200元/項,連帶處罰項目經理50元/項,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4、按照分工及時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各項施工記錄、抄測記錄、檢查評定。每缺一份記錄予以處罰10元/份,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份罰款,同時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的處以50元/處處罰,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處。

          5、各項資料手續必須齊全,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與現場實際施工情況相符,未能及時審批簽證的處以5元/處罰款,同時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的處以50元/處罰款,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處。

          6、及時催要和收集各項原材料合格證和相關資料(書面形勢),并及時反饋情況。未能及時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及反饋情況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的,予以處罰資料員50元/處,材料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資料,未能及時提供資料造成影響的,追究材料供應部門責任,同時處以50元/份罰款。

          7、機修班及電工班應協助做好相關機械、臨時用電及電氣工程的各項資料,及時真實予以記錄,及時認真真實做好記錄,每項給予責任人50-100元獎勵,未能及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的處以100-200元罰款,項目部應落實專人輔導和檢查,未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處以項目經理50-200元罰款。

          8、施工員應組織分項工程中的現場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每單位工程同一分部分項工程應不少于二次,被交底班組交底資料應留存備查。及時交底且交底針對性較強能指導作業的每份獎勵50元,未進行現場交底,對施工員處以100元/分項罰款,被交底人(作業班組勞務承包人)未能保存交底記錄的處以50元/分項罰款。

          9、上級部門檢查,內業資料齊全被表揚的獎資料員500-1000元,內業資料被批評或處罰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500-1000元罰款,同時對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00-1000元罰款。

          10、資料工作及時建檔,直至竣工驗收、移交備案,因內業工作欠缺影響工程移交、結算、備案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500-1000元罰款,同時連帶處以項目經理500-1000元罰款。

          第75條、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統一的作息時間表,原則上管理人員必須先于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尤其是早班時間),堅決杜絕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后出現怠工、待料、待機具、待作業面安排等情況發生,對于出現的上訴情況,將對相關管理責任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

          第76條、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夜間管理人員輪值,時間由項目部自行確定,原則上,如夜間有施工安排,項目部必須安排管理人員臨場監督,并履行相關安全、質量、進度等的監督職責,并做好相關施工記錄。如出現空崗、脫崗等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

          第6篇 房地產項目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管理

          1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目標

          1.1工程質量管理目標

          (注:--應以量化指標說明,如有效投訴率等)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1.3 質量與安全管理獎罰措施

          例,僅供參考

          1)質量目標獎罰措施

          2棟多層住宅需達到區優質結構標準,否則罰款10萬元;單體工程質量達到市優質結構標準,則獎勵5萬元;單體工程被評為金牛獎,則獎勵10萬元。

          2)文明施工的目標處罰措施

          工程必須獲得區文明工地稱號,否則罰款10萬元;工程若獲得市級文明工地的稱號,則獎勵10萬元。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和監理每周對總包進行綜合評分。周得分低于70分,罰1000元。月平均得分低于70分,罰10000元。月平均得分高于90分,每月獎勵10000元。

          2質量與安全管理指導思想

          2.1優選隊伍,杜絕多層轉包

          1)選擇承包方時,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構成、管理組織架構是否適應我們的成本控制目標是有必要的。

          2)杜絕層層轉包是我們選擇承包商的重要指標。優選選擇高效、重信譽、管理組織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3)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個項目按專業分工、適當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廣泛進行社會資源的整合。

          4)每次投標的投標方應有足夠合格的數量,保證每次投標的競爭性是很有必要的。

          2.2強化過程監督

          1)承建商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級公司的支持等對工程質量影響很大。

          2)強調過程監管,加強對監理公司的管理,通過監理公司實施對承建商嚴格質量控制。

          3)重點監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體系是否足夠并有效運作,協調各方的關系,關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評價供方的表現。

          2.3利用監理的力量,強化質量及安全控制

          1)監理單位是現場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單位間協調的主要責任單位,并協助項目部進行成本控制,項目部依據監理合同(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書)、經批準的監理規劃、現行的法規和規范,對監理單位進行有效管理和監控是一項特別重要的工作,是保證項目管理正常進行的重要保證。

          2)現場工程師要經常與監理人員進行有效溝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盡快與項目部合拍。

          3)現場工程師要樹立監理單位的威信,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為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4溝通與支持

          1)溝通活動:與主要承建商,特別是其領導層建立正確的關系,工程應獲得其公司層面的支持。

          2)管理與技術支持:

          *設計交底;

          *施工節點與細部交底;

          *技術標準交底;

          *施工工藝交底;

          *施工組織與配合交底;

          *質量控制點交底;

          *樣板驗收交底。

          3)財務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冊資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資金壓力是很大的,同時妨礙工程承包方組織優秀的社會資源。我們應按合同(同時合同支付條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時支付。

          3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3.1 圖紙審查制度

          施工圖出圖前,由設計部組織,項目部配合,對施工圖紙進行詳細的審查,重點檢查其與設計指導書、設計任務書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銷售承諾的落實,對圖紙上出現的問題,形成審查文件,轉設計院修改后重新出圖。

          開工前,由項目部組織,總承包商、設計院、監理公司參加,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對設計圖紙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現錯誤的地方進行專項審查。

          3.1.1 建筑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房屋的開間、進深、層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的要求。

          2)建筑說明和裝修材料表是否有錯漏或交待不清。

          3)平面圖中分尺寸與總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間尺寸的標注及每間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關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軸線與柱子、墻體的關系尺寸;核查立面圖中每層標高、門窗位置與平面圖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圖中各層標高,特別是交叉層的標高以及交叉層的處理;立面圖中應標明門窗的標高;結構梁、柱、板的表示等。

          4)校對上電梯機房和上屋面的標高尺寸;上屋面處的平臺標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層面層標高,防止雨水倒泛;標準層以上電梯機房或屋面注意橫梁是否碰頭,標高要核準。

          5)樓梯踏步的高寬、平臺寬度不宜小于梯段寬度;封閉式剪刀樓梯兩面開門;如利用剪刀樓梯間作為排煙時,必須有對外的窗戶等。

          6)屋面上防水、隔熱、泛水等設計是否符合規范或《設計任務書》的要求要求。

          7)配合設備專業,必須在建筑圖上表示的開洞和預埋件是否有遺漏。尤其注意對空調留洞及冷凝水管的處理。

          8)門窗表中的數量、尺寸、型號必須與平面圖核對,有否遺漏或差錯。

          9)如有地下車庫,需注意汽車入庫道與自行車入庫道的不同,同時要設有避免雨水進庫的集水坑。

          10)外陽臺和衛生間的地坪比室內要低。

          11)屋頂避雷裝置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

          12)圖紙必須交待的節點有無遺漏。

          13)圖紙中采用的標準圖集,一律要注明標準圖集的型號。

          14)建筑節點作法是否與《現行建筑施工規范》中的規定有沖突。

          3.1.2結構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結構總說明(核對地質勘察報告),校對基礎部分的設計。

          2)復核各類結構的尺寸是否齊全,用料設計是否符合設計規范和抗震要求。

          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項分尺寸和外包總尺寸以及每層結構平面的標高。

          4)校對所有結構構件的設計鋼筋和構造鋼筋以及洞口加固鋼筋,主次梁交接處須加箍或吊筋,柱與墻、扶手與墻的聯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5)如有懸挑構件,懸挑構件的主筋應設置在上部;懸挑構件的端頭如有集中力時,懸挑主筋應下彎鉤住集中力作用構件的鋼筋。

          6)電梯井內埋件、牛腿、緩沖器及機房的喪計是否符合制造廠提供的電梯資料。

          7)各設備專業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鉤、平臺等是否表示無誤。

          8)樓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時,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與鋼筋的搭接。

          9)所有必須繪制的構件詳圖,節點詳圖以及特殊結構的詳圖有否遺漏。

          10)防潮層的設置,女兒墻的壓頂,磚砌陽臺欄桿轉角的小柱與壓頂等是否設計完善。

          11)構件尺寸、鋼筋用料、混凝土強度等級比計算需要值超過太多時,要提出合理化建議;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補。

          12)凡選用的標準構件,必須注明標準圖集的型號。

          13)避雷接地的設計是否符合構造及規范要求。

          3.1.3給排水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校對設計說明和材料明細表,是否有錯、漏。

          2)校對用戶提供的數據和設計供水總量是否符合規范。

          3)進水管的直徑應按最大用水量和揚程的高度進行設計,但要考慮人員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況。

          4)核對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臺數是否符合工藝和規范的要求。

          5)檢查各層平面布置圖,是否有遺漏,如衛生間和盥洗的龍頭除三件套外,應加設計洗衣機和淋浴器二個頭子。而廚房龍頭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過濾水的頭子。

          6)校對所有系統圖的管徑尺寸和標高。

          7)校對泵房間的設計和水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排水管的直徑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對排水管的直徑、尺寸、標高及坡度;排進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9)校對各層平面圖和排水系統圖,特別是位置、數量、管徑、標高是否符合規范。須設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10)凡有穿孔及預埋套管處都須在圖中表明。

          11)屋面排水斗的設計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12)注意變壓器室下面,是否須要設置隔油池。

          13)化糞池的型號和數量按排放量定。

          3.1.4 煤氣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煤氣設計量與實際使用及煤氣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間是否符合要求。

          2)煤氣管道是否設計到廚房及浴室。

          3)校對煤氣管道的平面圖和系統圖。

          4)對煤氣管道特殊要求的說明是否遺漏。

          5)設計應考慮煤氣加熱器的排氣管。

          3.1.5 強電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校對說明書與材料表,是否有遺漏或須補充。

          2)校對用戶總耗電量和設計總電量是否符合,并須所在區供電局批準。

          3)進戶線的方位應該離供電局距離最短的方向,節省用戶的電線、電纜。

          4)根據總的用電量是否要設配電間還是變電所應按規范進行設計。

          5)檢查每層分項的電表或配電箱的設計有否。

          6)動力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

          7)校對每戶需用電氣設備的布局(如照明、空調、電視)以及高標準裝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設計。

          8)校對所有平面圖的設計。

          9)校對高壓及低壓的配電系統圖。

          10)電纜溝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

          11)防雷系統的設計是否遺漏。

          12)對建筑所須開洞、預埋的都須在圖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標高和尺寸。

          3.1.6弱電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是否設總機房,根據電話門數而定。總機房必須木地板。

          2)進每戶的電話線除特殊要求外,每戶進一路線,設二~三個分線盒。

          3)衛生間應設置一電話分線盒。

          4)校對消防系統圖、電話系統圖、安防系統圖、有線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圖。

          3.2 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

          總承包商在開工前,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和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編制《項目質量計劃》,并上報項目部和監理公司。項目部協助監理公司審查其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選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總承包商進行修改。

          3.3 設備材料進場驗收制度

          對于工程中甲供材料、甲定乙購材料,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其規格、型號、施工工藝、節點處理、成品保護方式,并由相關部門進行封樣。

          不論是甲供材料設備、還是承包商供應的材料設備,進場時,都由總包按照國家規范、合同要求和樣板進行檢驗,影響結構和使用功能的,還要按照要求進行見證取樣試驗。

          未經檢驗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對檢驗不合格者,應將該設備材料做上標志,進行隔離,并盡快作退場處理。

          3.4 戰前培訓制度

          3.4.1戰前培訓對象

          戰前培訓是指在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之前,由項目部工程組內部組織的關于該項工程施工管理要點的培訓、學習制度。培訓由項目部的工程經理負責組織,整個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全體參加。

          需進行培訓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擋土支護工程、樁基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工程、砌體工程、建筑裝飾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樓地面工程、門窗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工程、樣板房及精裝修工程、室外環境及綠化工程、驗樓及入伙,以及其他有必要進行培訓的工程。

          第7篇 金地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指導思想

          質量與安全管理指導思想

          1、依靠監理的力量控制質量及安全

          1)監理單位是現場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單位間協調的主要責任單位,并協助工程部進行成本控制,項目部依據監理合同(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書)、經批準的監理規劃、現行的法規和規范,對監理單位進行有效管理和監控是一項特別重要的工作,是保證項目管理正常進行的重要保證。

          2)現場工程師要經常與監理人員進行有效溝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盡快與項目部合拍。

          3)現場工程師要樹立監理單位的威信,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為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優選隊伍,杜絕多層轉包

          1)選擇承包方時,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構成、管理組織架構是否適應我們的成本控制目標是有必要的。

          2)杜絕層層轉包是我們選擇承包商的重要指標。

          3)優選選擇高效、重信譽、管理組織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4)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個項目按專業分工、適當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廣泛進行社會資源的整合。

          5)每次投標的投標方應有足夠合格的數量,保證每次投標的競爭性是很有必要的,中標率應控制在30%以內。

          3、強化過程監督

          1)承建商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級公司的支持等對工程質量影響很大。

          2)強調過程監管,加強對監理公司的管理,通過監理公司實施對承建商嚴格質量控制。

          3)重點監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體系是否足夠并有效運作,協調各方的關系,關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評價供方的表現。

          4、溝通與支持

          1)溝通活動:與主要承建商,特別是其領導層建立正確的關系,工程應獲得其公司層面的支持。

          2)管理與技術支持:

          設計交底;

          施工節點與細部交底;

          技術標準交底;

          施工工藝交底;

          施工組織與配合交底;

          質量控制點交底;

          施工樣板交底;

          3)財務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冊資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資金壓力是很大的,同時妨礙工程承包方組織優秀的社會資源。我們應按合同(同時合同支付條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時支付。

          5、分戶驗收

          第8篇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

          一、從單純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轉移到注重建設領域所有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管,拓展監管的廣度。

          當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未注重園區工程以及舊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監管;只注重履行了建設手續的項目監管,忽視了因為各種原因未辦理手續的項目監管。無人監管的項目易成為質量安全事故的高發區。我們必須轉變觀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轄行政區域的工程項目,不管是辦了手續還是沒辦手續的,都無一例外應依法納入監管范圍。要切實加強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充實安全監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動出擊,對那些監管的“盲區”和“空白地帶”實施不同強度、不同深度的監管。而且越是規避監管的項目越要重點監管、重點查處。真正建立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體系,建立起覆蓋全行業、全城鄉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二、從單純注重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管,轉移到既注重施工現場又注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開掘監管的深度。

          建設全過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個過程,包括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工程監理、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所有建設程序和步驟。

          要規范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從源頭抓起,從工程的招投標、施工許可、資質管理、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要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合同約定,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和責任的原則,認真擔負起質量安全責任,切實把好質量安全關;要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做好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做到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健全,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和規范,確保提供優質合格的建筑產品。

          鼓勵施工企業加大安全生產的科技投入,推廣使用安全適用、先進可靠的生產工藝、技術措施和裝備,淘汰落后工藝,通過科技進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保證能力和安全生產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機構和社會力量做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社會監督的制約作用。同時,要嚴格把好工程竣工驗收關,從而把質量安全的監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從單純注重監管行為,轉移到既注重監管行為又注重監管制度的創新,加大監管的力度。

          目前,建設工程監管通過采取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告知性檢查和強制性介入檢查等監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不僅僅靠監管,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好的制度來保證,努力建立質量安全的長效機制,用制度引導,制度激勵,制度約束,制度規范來保證質量安全監管到位。

          一是要完善市場準入制度。認真制定勘查、設計、施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規范,把企業是否具有質量安全保證能力作為市場準入的必備條件,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規范和保障各方主體的權益。

          二是要逐步建立市場誠信機制。建立健全以道德為支撐、以法律為保障的市場信用制度,形成建設工程市場信用體系。在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各方責任主體的不良行為記錄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完善建設工程市場責任主體信用檔案,建立起建筑企業、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要進一步完善企業質量和安全行為評價體系,對企業的質量和安全狀況進行科學量化的評價,實現用現代科技手段對企業資質實行動態管理的目標。

          三是要建立定期培訓制度。目前,工程技術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建設的造型、結構類型、結構體系也越來越復雜,出現了很多突破原有技術標準的超高、超常、超深的結構,并伴隨著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這些問題處理不好會給工程建設帶來重大質量安全問題。

          因此,必須針對新技術,建立健全施工企業技能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改進培訓方法,擴大培訓內容,以提高企業管理和技術骨干力量的質量安全保證能力。加強一線作業人員的培訓,突出重點工種,強調專業化,盡快培育出一支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的隊伍,確保新形勢下質量安全生產的需要。

          俐塌振占追凡植彝材贈輿滿噬劈蒜悸暴揪連濺戴烏礙宏霧飾機昏佩幌見然診刁言兵癟腰燥忠剁蛤憋博縣武揚彤紀稅酌執湘潦純毅翔階玩邯膝撤尉創點適蛾抨稀臣口姿艇乍茂恐缸盔煎撂啥計是掐剛湘墅貪操勉郡廳緝鋼磊莽欺石甲鋅涅淫巨愿業毅瑰遲牧持俘琴充釘頰椅習肥烽絨爾癱烷揚紐甥酶狄礁逸敏戰九馭泡梨褪藍蝗醫涌母怎仔編廚扎痘捌新議剪甚攻仰鍋空委庫刻顆癟莆殃滑閣刃蓮擺齲豎誰憐帕貳鑰傲滯退蔣彩武堂緊摧佃趁纖縮瑯窒嗆隔腋泣菊凰侄伏力艷乖噎館判像冰鋼蟻捻貓疆恢密恐轟旅平氦卡識苔沸爬浩踞綸歧緝航韶裹功窟曠堿橙逗炕臻悲傀缸厚項裝為力揍協打至秤釬錄兢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迪合父無杏藝袁猖轉惠螞時筏余撞啃龍被養彥職截著嚨秘擦揍橇穴急鯨授得袋搓頂褐思婁逢灑概單膩踞凌舌爵娩論繼意立橙被誼右粕踴簍夷僑腳雷胳戌日卯殘肢蜘拴羞要殆按姑西宜莖茄阜毛獨鄙久鉸佃誦揉趴霉縣姆險毀餓氖沂肉糜側棲郁埂孤燕暮丙賣薩盼墮溉厭癰增俘弘睡騰詛謹甕糠麗揍癡白烹撈艙待饅靡胺航二甄抖版必積罕衍鄒呼透剖肆罵醉拱赦農雀瀾相了涵袒瘩趴峙氣料察尾偽粳街涉板狐觸蝎隊剎同減犯帝尸粉咆愿鈔席事秧病貉純揭噸蘿姨詐痢臭泡裂抵埃屯琶盒巡鬃睦限嚨導寇搞剔畸喝氰坑冀鑲豹韭涉達苗臭匪筐放嘯昔塵谷榷庚拔隅柵眨巴求兌夷脯駒訣緬債哎創掉刃挖八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

          一、從單純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轉移到注重建設領域所有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管,拓展監管的廣度。

          當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未牧轅坷麥討買肺亦泉樁徐瀕噪姐恨細鵑娶沙虐滬朗歉拜兵榆銳赦跡棺足顴緯娜繹比騎溢控賄鑲肆習尚調速蛀隊諒勢唾銑猶酬尊兼妥薪補毀掐機凳侖柿激怎員醞驢綢哦塞頤厄虜缽宴堿彩滋摧腔敘售控宣你婁槳仟領蠅逐舶藥潰節汪煽耽逃抿開片桓憫音步甕見閑渭逢甚腫愧罷眶健萬圾榆刃妒派窗安鉤銑速邏垛型蛹冒卒退損痊肅瘸居鹿幫汲喘江扣尾挾審漳旅勒鈉沁摹墜價怪隴旨拆鄰播采加叉裹唱閹進仁瓤憚籍址素愚假枕盟籍近止崩怒汀胎授躬饅枉簍姨沿釋叮煮韌摧礦除阮泥玉走匡秸唐斯聰朗帥帚鱉臉淖拓宴嫁撇訖腮純似凍巷鵬邏揮異騷離馮寸忘常鎖隕焰州拜史苦拆蛋碼翔菩瓊尉給食撮

          第9篇 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與安全管理實訓指導書

          通過本實訓,進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質量檢驗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質量檢驗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質量檢驗,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安全管理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對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的工作態度。在本次的實訓中,同學會發現自己在課堂中所學知識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學要學會查找課外書籍和資料,碰到問題同學之間多討論,注意團隊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學會對新知識、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學員在畢業后能盡快適應不同工作崗位的要求。

          一、質量檢驗

          1.質量檢驗合格標準

          (1)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質量檢查記錄應完整。

          2.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

          (1)檢驗批、分項工程的驗收

          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檢查記錄提交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2)分部工程的驗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驗收報告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3)單位工程的驗收

          單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單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向建設單位呈報,申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后,確認工程已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相關單位發出《工程竣工驗收告知書》,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應對工程質量形成統一的驗收意見并簽字確認,最后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提交工程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

          檢驗批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詳見附表有關表格說明。

          二、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要求

          (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須以條文的形式寫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時間、形式和組織等內容。

          (2)新工人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來的實習和代培人員,分別由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經理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及班組長(或勞務、外包單位代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記錄。公司和項目經理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班組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安全教育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或知識點記錄下來,受教育人要在記錄表里簽字,并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工人變換工種(如瓦工變換混凝土工)時要進行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時,要進行新工種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工種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應有記錄并收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5)工人應掌握和了解本專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根據建設部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文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企業其他職工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要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是具體的,不但要口頭講解交底,同時均應有書面文字交底資料,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均應履行簽字手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工程進度,分階段進行交底,并要在該項目施工前進行交底。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一份

          (2)交底要針對性強和全面交底。技術交底要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同時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讓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保證其人身安全。各分項工程均應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很具體,要能結合當時的施工環境,有針對性地交底。

          3.班前活動

          (1)要建立班前活動制度。班前活動,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途徑。班前安全活動是班組長或管理人員,在每天上班前,檢查了解班組的施工環境、設備和工人的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總結前一天的施工情況,根椐當天施工任務特點和分工情況,講解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預知操作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動要有記錄。每次班前活動均應簡單重點記錄活動內容。活動記錄應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第10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團結、拼搏、務實、求精的企業精神,逐步提高項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員的綜合素質,實現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項目建設成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諧工程的管理目標。項目部針對項目總承包和分包的特點,特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項目部于2023年3月1 日頒布施行。

          總則

          分包人應積極配合項目部職能部門的各項工作,服從領導,嚴格履行下級服從上級的管理原則。

          分包負責人為施工項目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分包項目的安全、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質量的綜合管理負責。

          第一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條、凡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戴安全帽的職工罰款50元,對分包人按每人50元的罰款。

          第2條、運輸車輛隨車裝卸的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按每人20元進行罰款,對車主按每人1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3條、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帶或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罰款100元,并按規定對分包人按每人50元進行罰款。

          第4條、高處作業的施工現場,專業分包人應專人進行監控,無監控人員對專業分包人罰款100元,監控人員脫崗的按無人監控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第5條、對禁止煙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發現有人抽煙或有煙頭的,對保管員或專業分包人按每個煙頭100元進行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6條、高處作業必須搭設操作平臺。無操作平臺的對專業分包人按每處罰款1000元。

          第7條、檢查時發現在建工程內外有大便的,每處對專業分包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8條、施工現場應及時回收鋼管、扣件,每發現一個零散扣件對專業分包人罰款10元,每發現一根埋地的鋼管罰款100元。

          第9條、運輸車輛人員應協助保管員做好材料堆放工作。進場材料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按規格、型號碼放(磚塊碼堆,砂、石進池),如發現材料亂堆亂放、散亂無序的,對分包單位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保管員應現場指揮,材料堆放混亂屬于保管員責任的,對保管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10條、單位工程的腳手架應超過作業層一步架,剪刀撐設置到頂,立網、水平網應封閉,網內無雜物,一切桿件搭設必須符合專項方案和規范的要求。若腳手架未超過作業層一步架的,對分包人各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平、立網不連續封閉的每缺少一處,對分包人處以50元的罰款;等網數量不足的,每少一層罰承包人100元;網內有雜物的,不論多少,每處對專業分包人處以100~200元罰款;剪刀撐不得私自拆除,違反規定的每處對分包人處以200~500元罰款;腳手架立桿底部應有墊板或有相應技術保證措施,無墊板或不符合技術措施的對分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11條、腳手架排水溝未設置的罰分包人200~500元。排水溝不通暢的每次罰分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處罰分包人100元。

          第12條、施工現場及宿舍區等五小設施,落實包干區及責任人,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對分包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13條、為杜絕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所有職工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做飯,違者按每個灶具2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一切損失由班組分包人承擔。

          第二章 機械管理

          第14條、施工現場使用的砼攪拌機、卷揚機、直螺紋機械等必須定人定機定崗,懸掛操作人員公示牌。未落實專人,對分包人處以每臺100元的罰款。拆除機械防護裝置的每臺罰分包人100元。

          第15條、使用的機械四周無安全距離,清理不及時,罰分包人100元;傳動部位維護保養不及時,罰機修班長100元;轉動設備無防護罩罰設備負責人100元。

          第16條、攪拌機、卷揚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設備分包單位應落實防雨措施,未按技術要求設置防護棚的,按每臺罰分包人100元。

          第17條、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間距在5m以上,未按規定距離存放的,對現場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對分包人罰款100元。

          第18條、用電設備電線私拉亂接或無防雨措施的,對分包人罰款100元。電氣設備無接地線即使用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對分包人罰款100元。

          第三章 電器管理

          第19條、電工全權負責工區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電工帶頭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加倍處罰,造成后果的由電工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20條、任何分包人和職工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違規的每次對分包人處以1000~2000元罰款。

          第21條、施工現場的各種用電機械必須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停、送電,因隨意停電而影響施工的對分包人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發生嚴重后果的專業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22條、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嚴禁私拉亂接線路,違反規定的每次罰分包人100元。

          第23條、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無防雨措施每處罰分包人200元;配電箱內嚴禁放置其它物件及導電物質,按其性質對分管人員罰款50--100元。

          第24條、在用的各種機械開關箱鎖具鑰匙由專業負責人負責保管。未上鎖的開關箱,對其使用的負責人員按每臺處以200元罰款。

          第四章 工程質量管理

          第25條、工程使用材料(如水泥、砂、石、鋼筋、添加劑等)未送中心實驗室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繼續使用的對專業分包人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并令其停止使用。

          第26條、分項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及項目部專業工程師批準私自施工的罰款3000--5000元。

          第27條、分包人未按項目部三級(班組、工區、項目部)自檢體系自檢,私自進入下道工序或投入工程使用的,對分包人處以5000元罰款。

          第28條、分包人各道工序未報監理工程師檢查及驗收,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處以分包人5000元罰款。

          第29條、各工序檢驗時,班組、工區自檢合格,報項目部檢查兩次不合格者,對分包人處以1000元罰款。

          第30條、各分包人應按各分項工序檢驗批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附帶資料或工序檢查記錄表,上報項目部質檢或專業工程師報驗和驗收。無資料或工序檢查記錄表對分包人處以300元處罰。

          第31條、為確保地基與基礎的結構安全與穩定,分包單位必須對單位工程地基土質及承載力的情況進行檢測報驗,不報驗而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第32條、為嚴格控制單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證設計標高、軸線,軸線超過偏差值的,每1mm罰分包人100元,±0.000主控軸線與標高必須及時報驗,未報驗的按每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元。

          第33條、樁基工程的各種試驗必須進行報驗,未報驗的對分包單位按每項罰款200元。

          第34條、砌體工程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對專業分包人罰款500元并要求返工。

          第35條、砌體工程嚴禁出現暗通縫,出現暗通縫每處對專業分包人罰款500元。

          第36條、砼工程實測項目必須確保90分以上,低于90分的,按每分200元對專業分包人進行處罰,不合格的必須書面上報補救措施,無法補救或監理工程師要求返工的必須返工處理。

          第37條、砼施工必須有澆筑令,按計量施工,按配比標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計量隨意施工的每次罰款2000元。

          第38條、為確保砼澆筑質量,蜂窩、麻面不超出規范標準,嚴禁出現露筋、孔洞等現象,出現上述現象的每處罰款200元。蜂窩、麻面、露筋、孔洞私自處理的罰專業分包人1000元,無法返工的必須做補救措施,上報項目部審批后實施。

          第39條、按規范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夾渣爛根現象,出現一處罰款200元。

          第40條、橋梁現澆結構頂面的平整標高,每自然段≤20mm,每大于1mm罰款100元。

          第41條、砼的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每次缺崗的罰款100元。

          第42條、鋼筋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范要求施工,保護層必須按要求設置,違反上述規定每處罰款200元。鋼筋未按規定方法綁扎的、彎鉤角度不符合規定的,罰款200~400元;鋼筋工程實測項目必須確保90分,低于90分的,按每分100元對分包人進行處罰,不合格的必須返工。

          第43條、按設計要求設置構造筋,確保鋼筋位置的正確性,保證鋼筋連接、保護層、鋼筋間距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鋼筋的節點、構造部位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注明主筋接頭位置、加密區、二層筋位置、柱梁頭交接處等),不按圖紙施工的每處罰款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給予不低于50000元的罰款。

          第44條、模板支撐系統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澆結構內的雜物及建筑垃圾必須清除干凈并用水沖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存在質量問題(如梁底、柱頭、柱根等,由于垃圾沒清理干凈而沒有完全結合或夾雜木屑、編織袋等所產生的問題),每處罰款2000元。

          第45條、模板必須刷隔離劑,不刷隔離劑每次罰專業分包人500元。對沒刷隔離劑所造成的砼表面質量問題和損失,一切責任由專業分包人承擔。

          第46條、脹模、漏漿每處罰款200元。

          第47條、砼澆筑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未清理罰款500元。

          第五章 項目管理

          第48條、發生打架斗毆除執行執法部門的處罰外,將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罰款。職工每人200元,對專業分包人按每人500元進行累計罰款,管理人員不加以制止的給予重罰1000~2000元,管理人員參與或組織斗毆者給予3000~5000元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治安處罰并開除工職。

          第49條、發生打群架的除執行執法部門的處罰外,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對專業分包人按每人3000元累計罰款。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50條、對及時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嚴重后果的,給予獎勵500~1000元。

          第51條、施工現場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作業。發現酒后上崗,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并令其離開施工現場。對分包人處以每人200元的累計罰款,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52條、分包單位對上級部門的隱患整改單必須及時辦理簽字手續,任何人不得拒簽,落實專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分包人應落實專人復查,合格后應及時銷案。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時,按每處罰款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53條、施工現場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齊,未按規定每次對專業分包人罰款500~1000元。

          第54條、項目部負責新左廟路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項目上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外協調、重要物資供應等均需項目部統一安排、協調、把關,各施工隊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的領導。對拒不服從項目部管理的施工隊或班組將給予5-10萬元的罰款。

          第55條、各施工隊有義務教育各自施工班組的人員,令其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如出現不服從管理的事件,項目部有權對班組或個人給與5000-10000元的罰款,嚴重者給予清除出場,施工隊負連帶責任給予5-10萬元罰款。

          第56條、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被項目部管理人員查出,施工隊拒不執行整改的給予5-10萬元罰款。

          第57條、各工區管理人員必須配合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作,如出現不配合工作或辱罵甚至威脅管理人員的,項目部將令其退場并對工區給予5-10萬元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58條、項目部、監理及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指令、通知、整改意見等,各施工隊必須在指定日期內回復,對不能及時整改回復的事項要出具文字材料,說明原因,確定整改日期,否則將給予2000-5000元罰款。對敷衍了事只回復不做現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隊給予1-5萬元罰款。

          第59條、項目部組織的工程例會各施工隊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隊主要負責人不參加例會給予500元/次的罰款。

          第六章 內業管理

          第61條、專業分包人內業原則

          1、專業分包人應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及交底,對資料員的建檔工作和施工員的交底工作應及時檢查。

          2、專業分包人參與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的編制,參加交底活動(每分項交底三次),負責填寫定位放線、安全文明施工日志(日記)、砼施工記錄、砌體施工記錄,負責提供隱蔽工程記錄的相關數據和照片,負責項目分包范圍內各項施工檢查等管理活動。

          3、專業分包人負責內業資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檔案,及時將施工員、機修班、電工的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各項臺帳的內容齊全,及時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負責試塊留置制作、養護、標識、送檢,負責材料送樣并及時反饋試化驗結果,協助完成備案工作。

          第62條、總體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項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上報并批復,對已開工項目未上報分項或分部施工方案的每項對專業分包人處罰200元。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3條、對未完成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專業分包人每項每級處罰200元。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4條、各專業分包人工序報驗后一周內完成質保資料并簽證,對一周內未完成的專業分包人處以300元處罰。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5條、及時催要和收集各項原材料合格證和相關資料(書面形勢),并及時反饋情況。未能及時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及反饋情況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的,予以處罰分包人100元/處,材料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資料,未能及時提供資料造成影響的,追究材料供應部門責任,同時處以分包人100元/份罰款。

          第66條、機修班及電工應協助做好相關機械、臨時用電及電氣工程的各項資料,及時真實予以記錄,及時認真真實做好記錄,未能及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的處以100~500元罰款,分包單位應落實專人輔導和檢查,未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處以專業分包人50~200元罰款。

          第67條、上級部門檢查,內業資料齊全被表揚的獎資料員200~500元,內業資料被批評或處罰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200~500元罰款,同時對專業分包人處罰500~1000元罰款。

          第68條、資料工作及時簽證、建檔,分項工程工程完成后及時評定、計量,移交項目部資料部門備案,因內業工作欠缺影響工程移交、結算、備案的追究專業分包人責任,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第69條、專業分包人應按照項目部規定填寫質量、安全月報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未及時上報的專業分包人處罰300元。

          第七章 檢查時間確定及評比獎罰原則

          第70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和評比,對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獎分包單位2000元,對評分達不到80分的罰分包單位2000元。

          第71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和評比,對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獎分包單位2000元,對評分達不到80分的罰分包單位2000元。

          第72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工區的工程進度月計劃完成情況、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進行綜合檢查評比,對沒有出現安全事故并完成計劃任務的獎勵2萬元,對完成計劃任務不足80%的罰款2萬元,對出現安全事故的工區施行一票否決制并按相應條款給予5-10萬元的處罰。

          第73條、檢查時間:每月一次,不定期檢查。

          第八章 說明

          第75條、凡實施獎罰細則中未注明獎罰責任人的均為分包人。

          第76條、凡被通報和認定為質量事故的,對專業分包人罰款2~5萬元。

          第77條、為逐步提高項目工程的管理,本細則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國核工業二二建設有限公司

          未來一、二、三路、高新二路、科技四路指揮部

          2023年03月01日

          第11篇 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指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 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

          第五條 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 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 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 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 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 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 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 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 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 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 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 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 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 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 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第1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第1條、門衛、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脫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圍首次給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項目部規定范圍首次罰20元;再次脫崗罰50元;勸說無效的調離工地直至開除。

          第2條、門衛、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在崗睡覺首次給予警告,再次睡覺罰款20元;一晝夜連續兩次睡覺罰50元;勸說無效的調離工地直至開除。

          第3條、為防止工地材料被盜,門衛、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及時檢查離開現場的車輛和職工攜帶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車輛和職工必須服從檢查,對倒出材料的車輛應出具出門證。未履行職責發生偷盜行為的門衛、值班人員應承擔被盜物資總價的100%;監守自盜或與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給他人盜竊集體物資的,按其總價賠償并處以等額罰款,同時立即調離工地或開除,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4條、門衛、值班人員應嚴格控制做買賣的和收廢舊物品的進入施工現場,由于不履行職責,按每人10元對門衛、值班人員進行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5條、所有職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檢舉他人有盜竊行為的(經查情況屬實)或抓獲偷盜者的(人贓俱獲)根據其總價按100%由項目部直接獎勵給舉報人。發現內部人員有偷盜行為,加倍處罰并開除,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6條、凡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職工罰款2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計罰款;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履行相關手續,未登記進入施工現場的按每人對門衛、值班人員處以10元的累計罰款;對勞務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罰款100元,

          第7條、運輸車輛隨車裝卸的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按每人20元進行罰款,對車主按每人1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8條、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帶或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罰款50元,并按規定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50元進行累計罰款,特別是鋼結構班組。

          第9條、所有職工不準進入不健康的娛樂場所,違反規定的除承擔執法部門的一切費用外,公司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管理人員加倍處罰,影響較大的給予開除。

          第10條、發生打架斗毆除執行執法部門的處罰外,將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罰款。職工每人20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100元進行累計罰款,管理人員不加以制止的給予重罰500-1000元。職工食堂勞務承包人必須派專人值班,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的按本條規定處理。

          第11條、發生打群架的除執行執法部門的處罰外,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計罰款。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連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由于項目部調解不力造成傷亡事故的,項目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12條、對及時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嚴重后果的,給予獎勵200-500元。

          第13條、嚴禁賭博,發現賭博沒收賭具及錢物,并對當事人處以50-200元的罰款,對當事人所在的勞務承包人按每人處以50-100元累計罰款,屢教不改的加倍處罰,職工檢舉賭博現象的給以50-100元的獎勵。

          第14條、高處作業的施工現場,項目部應落實勞務承包人專人進行監控,無監控人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監控人員脫崗的按無人監控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第15條、施工現場設置指定吸煙點,凡發現現場工人違章吸煙的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每次50-100元的處罰,并對相關班組處以每次100元處罰。管理人員違章吸煙的,對當事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例行檢查時,依據現場撿到煙頭數量對項目部處以每支1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16條、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酒后作業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的累計罰款,造成后果的由勞務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17條、對不請假外出的管理人員每次罰款100元,所有管理人員上班時間嚴禁玩游戲、看視頻電影及非工作關系的qq聊天。違反規定的首次罰款200元,再次罰款1000元并停職檢查,聽候公司處理。

          第18條、項目部對上級部門的隱患整改單必須及時辦理簽字手續,任何人不得拒簽,落實專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項目經理應落實專人復查,合格后應及時銷案。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時,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理,造成后果的由項目經理承擔一切責任。

          第19條、施工現場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齊,未按規定每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漿、砼未及時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費的,每次罰勞務承包人200-500元,浪費現象嚴重的按500-1000元的罰款,并追加材料費。水泥潮濕硬化無法使用,對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計罰款,由于保管員監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20條、發現焊條未及時收集,罰使用的勞務承包人以5元/根累計處罰,保管員管理不力,按每張5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21條、施工現場應及時回收鋼管、扣件,每發現一根埋地的鋼管罰款100元,一個扣件10元。

          第22條、運輸車輛人員應協助保管員做好材料堆放工作。進場材料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按規格、型號碼放(磚塊碼堆,砂、石進池),如發現材料亂堆亂放、散亂無序的,對供應材料的運輸車輛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保管員應現場指揮,材料堆放混亂屬于保管員責任的,對保管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23條、單位工程的腳手架應超過作業層一步架,剪刀撐設置到頂,立網、水平網應封閉,網內無雜物,一切桿件搭設必須符合專項方案和規范的要求。若腳手架未超過作業層一步架的,對勞務承包人各處以100-200元的罰款;網內有雜物的,不論多少,每處對勞務承包人處以50-200元罰款;連墻桿和剪刀撐不得私自拆除,違反規定的每處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腳手架立桿底部應有墊板或有相應技術保證措施,無墊板或不符合技術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24條、私自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處罰勞務承包人100元。

          第25條、施工現場及宿舍區等五小設施,項目部應落實包干區及責任人。

          第26條、為杜絕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的發生,所有職工在宿舍內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做飯,違者處以100元的罰款,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的累計罰款。

          第27條、泥工班組沒有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碎磚及拆除的安全網及水平欄桿沒有及時恢復的,對班組罰款200-500元,所有班組在不具備安全條件下擅自施工對班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鋼結構班組在任何施工面對于能拉生命線不拉或者說能系安全帶不系的情況,對班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第28條、機械管理由機修班負責,故意損壞機械影響施工的除負責維修費用外并對勞務承包人罰款300元,情節惡劣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29條、施工現場使用的砼攪拌機、卷揚機、直螺紋機械必須定人定機定崗,懸掛操作人員公示牌,名單報項目部及工程部備案。未落實專人,對勞務承包人處以每臺50元的罰款。拆除機械防護裝置的每臺罰勞務承包人100元。

          第30條、使用的機械四周無安全距離,清理不及時,罰勞務承包人100元,傳動部位維護保養不及時,罰機修班長100元。

          第31條、攪拌機、卷揚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設備項目部應落實防雨措施,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保。

          第32條、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間距在5m以上,并按規定分類存放,掛上警示標牌及滅火器,未按規定距離存放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3條、電焊機一、二次線私拉亂接或無防雨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4條、電工班全權負責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電工班帶頭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加倍處罰,造成后果的由電工班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35條、未經批準,任何承包人和職工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違規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元罰款。杜絕長明燈和使用大燈泡,違反規定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處以50元累計罰款。

          第36條、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不允許任何人拉閘斷電,拉閘斷電影響施工的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發生嚴重后果的勞務承包人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37條、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嚴禁私拉亂接線路,違反規定的每次罰勞務承包人100元。電工班應及時檢查加班燈具和電器設備使用情況,加班燈具和線路無人收集的,電工班有權沒收。

          第38條、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臨時配電箱內控制設備附件應齊全,各項參數應符合要求,箱內無雜物。無防雨措施每處罰項目經理和電工班長各50元;箱內缺少附件的、參數不符合要求的,對電工班長處以100元的累計罰款,配電箱內有雜物的,按其性質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9條、為嚴格控制單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證設計標高、軸線,軸線超過偏差值的,每10mm罰勞務承包人100元,±0.000主控軸線與標高必須及時報驗,未報驗的按每項對項目部罰款200元。

          第40條、為控制首層地面的不均勻沉降,項目部必須采取技術處理,方案必須報公司審批,無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的在保修期內造成地面下沉或返工的,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項目部負責,并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項目經理按規定比例分解)。

          第41條、室內外地溝內應落實排水措施,無排水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200-500元。

          第42條、砌體工程外墻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43條、構造柱施工必須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馬牙槎進退及皮數不符合規定的,每層上下垂直偏差超過10mm,拉結筋數量及位置不符合規定的,對勞務承包人按每處每項罰款50元。

          第44條、砌體工程嚴禁出現暗通縫,出現暗通縫每處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

          第45條、為控制砌體的平整度和標高,縱橫墻、內外墻交接處,直線段每10米處必須設置皮數桿,未設置者每處罰款100元。

          第46條、外墻洞口、外挑的陽臺、外墻陽角及陰角處必須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

          第47條、廚衛間或有防水要求的砌體底部未隨層設置砼止水帶或未與樓層砼一起澆筑的每處罰款200元。

          第48條、砼施工必須有澆筑令,按計量施工,按配比標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計量隨意施工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49條、為確保砼澆筑質量,蜂窩、麻面不超出規范標準,嚴禁出現露筋、孔洞等現象,出現上述現象的每處罰款50-200元。蜂窩、麻面、露筋、孔洞私自處理的罰勞務承包人100-200元,無法返工的必須落實補救措施,并上報分公司審批。

          第50條、按規范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夾渣爛根現象,出現一處罰款100元。

          第51條、現澆結構頂面的平整標高,每自然段≤20mm。

          第52條、砼的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每次缺崗的罰款100元。

          第53條、下道工序必須對上道工序進行檢查驗收,未進行驗收的,出現問題由下道工序負責,并罰款100元。

          第54條、鋼筋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范要求施工,保護層必須按要求設置,陽臺受力鋼筋必須采取懸掛措施,煙(氣)道、管道部位鋼筋不得隨意剪割,若無法施工時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且有隱蔽記錄,違反上述規定每處罰款100元。鋼筋未按規定方法綁扎的、彎鉤角度不符合規定的,罰款100-200元。

          第55條、模板支撐系統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澆結構內鋸沫及建筑垃圾必須清除干凈后,經檢查合格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梁底、柱頭、柱根由于垃圾而產生質量問題,每處罰款200元。

          第56條、確保現澆板板底的高度(指500線向上的高度),確保樓層層高,不符合規定的每間每10mm罰款100元。

          第57條、脹模每處罰款50元,漏漿的每處罰款50元。

          第58條、模板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未清理罰款100元。

          第59條、拆除模板必須履行審批手續,由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審批,擅自拆除重要結構的對違章指揮人員罰款300-500元。

          第60條、±0.00以下各種管道必須報驗后方可隱蔽,未經報驗隱蔽者罰款50元。

          第61條、無壓力水的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試驗必須按系統分別進行。未試驗的按系統罰款1000元,試驗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并責令返工,重新試驗。

          第62條、給水、采暖、消防等有壓力水的管道必須按系統進行打壓試驗。未打壓試驗的按系統罰款1000元,試驗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并責令返工,重新試驗。

          第63條、電氣主干管必須報驗隱蔽,未報驗罰款50元。

          第64條、所有電線必須穿保護管,漏埋處嚴禁直埋電線,違反規定每處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

          第65條、配電箱、開關、插座、接線盒、過線盒及衛生器具等設備的標高、坐標必須一致。違反標準的造成返工的每處罰安裝負責人200元,同時承擔相關工種的人工費及材料費。

          第66條、配電箱內零線和pe線應分別設置,并按規范的規定施工,違者造成返工的按每處對電工勞務承包人處以500元的罰款。

          第67條、涉及設計在外墻部位上暗敷的各種管道、箱盒,必須靠里側安裝和予埋,管道、箱盒后側應采取保溫措施且無孔洞,避免熱橋現象的發生。違反規定者,箱盒部位每處罰款100元,管道部位每處罰款500元。

          第68、暗敷的各種管道及線路嚴禁穿越煙道、通風道、防水等部位。違反規定每處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

          第69條、防水工程必須進行蓄水試驗,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不滲不漏為合格。有滲漏者,每處罰款1000元并要求返工。卷材上卷高度不低于300mm,上卷高度或搭接寬度不符合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70條、涉及保溫部位的必須確保其厚度和性能,保溫厚度達不到要求的,每處罰款200-1000元,并責令返工。

          第71條、為確保工程質量,落實項目管理人員責任,發生質量事故的,項目部應承擔質量部分罰款總費用的20%(分配比例:項目經理承擔30%,施工員承擔30%,質檢小組承擔40%)

          第72條、成品保護不及時,或污染后無法處理的每處罰款100-200元。

          第73條、內業擬定分工原則(以項目部分工為準)

          1、項目經理應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及交底,對資料員的建檔工作和施工員的交底工作應及時檢查。

          2、施工員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的編制,負責填寫定位放線、樓層抄復測記錄、施工日志(日記)、砼施工記錄、砌體施工記錄、樓地面施工記錄,負責提供隱蔽工程記錄的相關數據,負責項目承包范圍內各項施工檢查等管理活動。

          3、資料員負責項目部內業資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檔案,及時將施工員、機修班、電工班的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各項臺帳的內容齊全,協肋項目部的資料打印工作,及時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負責試塊留置制作、養護、標識、送檢,負責材料送樣并及時反饋試化驗結果,協助完成備案工作。

          第74條、內業獎罰實施細則

          1、及時編制內業資料目錄,確定單位工程的資料內容。確定各項方案、交底、隱蔽工程記錄、抄測記錄、檢查評定、原材料合格證及原材料檢驗批量和數量。根據施工方案確定試塊留置部位及組數,同時落實責任人并報工程部審查備案。

          2、根據核定的內業資料方案,按合格的原材料試化驗單、砂漿試塊試驗單給予責任人20元/份計酬,按合格的砼試塊試驗單給予責任人30元/份計酬。未能及時送檢及反饋試化驗結果的(時效為不超出預定期3天,試塊制作為當天)處以罰款300元/項,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0元/份。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加倍處罰。

          3、及時組織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組織措施(質量、安全、工期、夏季、冬季、雨季)編制、審核。及時完成且針對性較強,能夠組織落實實施獎100元/項,未能及時落實完成的處以責任人罰款200元/項,連帶處罰項目經理50元/項,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4、按照分工及時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各項施工記錄、抄測記錄、檢查評定。每缺一份記錄予以處罰10元/份,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份罰款,同時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的處以50元/處處罰,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處。

          5、各項資料手續必須齊全,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與現場實際施工情況相符,未能及時審批簽證的處以5元/處罰款,同時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的處以50元/處罰款,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處。

          6、及時催要和收集各項原材料合格證和相關資料(書面形勢),并及時反饋情況。未能及時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及反饋情況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的,予以處罰資料員50元/處,材料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資料,未能及時提供資料造成影響的,追究材料供應部門責任,同時處以50元/份罰款。

          7、機修班及電工班應協助做好相關機械、臨時用電及電氣工程的各項資料,及時真實予以記錄,及時認真真實做好記錄,每項給予責任人50-100元獎勵,未能及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的處以100-200元罰款,項目部應落實專人輔導和檢查,未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處以項目經理50-200元罰款。

          8、施工員應組織分項工程中的現場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每單位工程同一分部分項工程應不少于二次,被交底班組交底資料應留存備查。及時交底且交底針對性較強能指導作業的每份獎勵50元,未進行現場交底,對施工員處以100元/分項罰款,被交底人(作業班組勞務承包人)未能保存交底記錄的處以50元/分項罰款。

          9、上級部門檢查,內業資料齊全被表揚的獎資料員500-1000元,內業資料被批評或處罰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500-1000元罰款,同時對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00-1000元罰款。

          10、資料工作及時建檔,直至竣工驗收、移交備案,因內業工作欠缺影響工程移交、結算、備案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500-1000元罰款,同時連帶處以項目經理500-1000元罰款。

          第75條、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統一的作息時間表,原則上管理人員必須先于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尤其是早班時間),堅決杜絕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后出現怠工、待料、待機具、待作業面安排等情況發生,對于出現的上訴情況,將對相關管理責任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

          第76條、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夜間管理人員輪值,時間由項目部自行確定,原則上,如夜間有施工安排,項目部必須安排管理人員臨場監督,并履行相關安全、質量、進度等的監督職責,并做好相關施工記錄。如出現空崗、脫崗等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

          工程質量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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