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學院物業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院)物業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負責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特制訂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學校及總公司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職工上崗(轉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
三、中心全體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四、要害部位嚴禁閑人進入,其電器、設備、照明等均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對重要的設備設施要定期檢測、校驗,禁止設備病態工作。
五、高空作業時嚴格執行雙人操作制度,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危險有毒物品的管理,實行雙人雙鎖的管理辦法,嚴禁擅自存放、領用,以確保安全。
七、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到崗,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八、嚴格監控保密制度,監控人員在屏幕上看到的情況不得擅自外傳,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上報。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監控重地,有關人員需觀看(或調看)監控錄像,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