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區導游導向管理制度
旅游景區導游導向管理制度
1總則保障景區導游導向服務規范化,以滿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方便游客游覽。
2職責
2.1景區辦公室負責審批景區導游、導向標識制作的申請。
2.2市場管理部門負責景區各類標識的規劃,并進行美術設計和報批;負責導游圖的設計、報批和制作。
2.3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員工的培訓。
2.4場務管理部門負責景區導游、導向標識的制作、安裝及維修。
2.5景區辦公室負責標識的檢查。
2.6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標識的報批和臨時性標牌的拆除;負責有關導向咨詢的培訓。
3工作程序
3.1導游圖管理
3.1.1導游圖由市場管理部門安排設計,報景區領導審批。
3.1.2導游圖的設計方案經批準后,由市場管理部門聯系合格供方制作并負責文字和版面的校對。
3.1.3印制好的導游圖由市場管理部門負責分發。
3.1.4導游圖印制供方的印刷質量應經過評定,不合格的應予退回。
3.2導向咨詢服務管理
3.2.1員工上崗前應經過充分培訓,熟悉景點情況,了解景區活動及配套設施的活動時間、地點等信息。
3.2.2如有游客咨詢,員工應熱情、禮貌、準確地回答和提供服務。
3.3景區標識的管理
3.3.1市場管理部門根據景區形象宣傳和游客的游覽需要,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頒發的標準圖形設計景區公共標識,經景區主管領導審批后頒布執行。
3.3.2景區標牌的更新與改造,由景區主管領導組織相關部門每年全面檢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任務。
3.3.3各部門使用的臨時標牌,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下達設計制作任務。
3.3.4場務管理部門和市場管理部門按照批準后的設計方案進行制作與安裝。
3.3.5臨時性標牌使用后,由使用部門及時拆除。
3.3.6場務管理部門對景區標牌進行日常檢查,發現破損,由場務管理部門填寫維修單并安排維修。
3.3.7定期巡視時,發現景區標牌損壞或破舊等問題,由景區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