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防區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1、檢查違章行為。對重點設備、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同時,對違章者給予200元的處罰。
2、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使用情況。職工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安全防護設施不齊全,不可靠,不靈敏,或者無安全防護措施的,給予責任人200元的處罰,隊長加罰200元。
3、檢查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情況。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進行上崗,串崗、空崗、亂按崗的,給予隊長200元處罰。
4、職工不熟知安全操作規程的,責任人罰款100元,隊長負安全管理教育責任,罰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