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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鋼結構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3-08-30 15:45:05 查看人數:34

          鋼結構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鋼結構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下轄的生產工廠。

          三、內容與要求

          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錄。

          (一)會議由工廠安全員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二)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三)組織和協調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運行工作的監控。

          4、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7、審核工廠《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8、審核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報公司董事長批復。

          四、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的要求,為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下轄的生產工廠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制定年度安全費用提取計劃和使用計劃。并對其使用監督檢查。

          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支出。

          四、內容與要求

          1、安全費用包括

          (一)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資金投入。

          (二)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三)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防雷設施、防噪聲防塵設施等費用。

          (四)職業衛生改進、檢測費用,員工休息、洗浴設施費用。

          (五)應急設備投入和人員組織費用及應急演練費用。

          (六)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七)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費用。

          (八)其它為提高安全狀況所需費用。

          2、工廠主要負責人應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的提取

          (一)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1月份編制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提取比例按附錄標準執行,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

          (二)財務部門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臺帳,專款專用。

          4、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一)使用安全生產專款的工廠填寫《安全費用審批表》,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提取使用。

          (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完成后應進行總結,并將費用使用情況逐一填寫清單報相關部門存檔。

          5、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一)安全生產費用由公司董事長按年度計劃審批,財務部年末編制匯總。

          (二)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費用的提取與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三)如較大的安全項目或安全專戶資金不足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臨時追加安全帳戶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費用。

          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一、目的

          為了充分識別與評價公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在出現新問題時能及時更新控制,實現安全管理關口前移,達到事前預防、消減危害、控制風險的目的,特制訂本程序。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組織并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單位的具體實施。

          相關部門:工程部組織實施本系統內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各部門、工廠負責本單位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四、內容與要求

          1、術語

          (一)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二)風險:特定危險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結合。

          2、公司組織以董事長為組長、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工廠主要負責人和從業人員代表為組員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范圍的風險評價及控制工作。

          3、危害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的范圍包括公司進行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和作業場所內的所有設備設施。危害辨識和風險控制應為確定設備要求、明確培訓需求、建立運行控制和對所需控制活動的監測提供信息,以保證實施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4、辨識危害時,應充分考慮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七種危害。

          (一)三種狀態:包括正常、異常和緊急狀態。連續生產過程,屬正常狀態。生產的開始和臨近結束時,危害與正常狀態有較大的不同,屬異常狀態。緊急狀態則是火災、大風、暴雨、風暴等情況,對可預見的緊急狀態,應有相應的計劃、措施,以保證其影響最小化。

          (二)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辨識危險時應在對現有的危害進行充分考慮的同時,也要看到以往遺留的風險以及策劃中的活動可能帶來的風險,應在盡可能全面地考慮生活活動的各個方面使風險得到控制。

          (三)七種危害類型: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5、危害辨識應依據本單位區域范圍、生產性質和時限進行確定,以保證該方法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危害辨識應從基層做起,各部門也應對自己的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危害進行辨識。

          危害辨識一般可通過以下方法進行。

          (一)詢問、交談

          由對某項工作具有一定經驗的人組成小組(一般3-5人),分析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可初步分析出該項工作存在的所有危害。

          (二)現場勘察和工作經驗判斷

          由具有一定安全技術知識和掌握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要求的人組成小組(一般2-3人),進行現場勘察。通過對現場環境或工作經驗判斷,發現存在的危害。

          (三)查閱有關記錄

          通過查閱事故、事件、職業病記錄,從中發現存在的危害。

          (四)獲取外部信息

          從同行業或類似行業、文獻資料、聘請專家咨詢等方面獲取有關危害信息,包括貨主及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加以分析研究從中辨識存在的危害。

          (五)工作任務分析

          通過分析員工工作任務中所涉及的危害,辨識有關的危害。

          (六)安全檢查表

          運行已編制好的安全檢查表,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從而辨識出存在的危害。

          (七)其他適應的辨識方法。

          (八)下列四種危害,應定為本單位風險評價級別較高的危害。

          a、曾發生過事故,至今無合理控制措施的;

          b、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風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c、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

          d、相關方依據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或局及公司所做承諾提出的合理抱怨。

          (九)風險評價的方式可分為定性評價和半定量評價兩種。定性評價一般適用于可以比較直觀得出結論的風險評價;其它不宜直觀得出結論的風險可通過公式(d=lec)進行半定量風險評價。其中:

          d-風險評價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風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c-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6、風險評價實施

          (一)各部門、工廠統一組織部門負責人、班組長、生產骨干進行本部門、單位危害辨識,風險評價。

          (二)安全部匯總各部門、單位的危害辨識,統一組織風險評價小組進行公司的風險評價,編制重大危險源清單。

          (三)風險評價的結果應形成文件,作為建立和保持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中各項決策的基礎,并為持續改進本單位的安全標準化管理績效提供?量基準。在確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目標、管理方案時,應充分考慮風險評價的結果。

          (四)在風險評價中評價為ⅱ級以上級別的風險應確定為重大危險源。

          7、風險控制

          (一)公司對識別出的危害,按照其風險等級,進行風險控制策劃并進行分級控制。風險控制包括消除、限制、處理、轉移風險、個體防護等,可通過制定管理方案、強化運行控制、制定應急預案等方法實現。

          (二)對辨識、評價出的風險,由質安部組織進行控制策劃,制定風險控制計劃。所制訂的風險控制計劃應有助于保護環境、員工的安全健康,并與公司的運行經驗和所采取風險控制計劃的能力相適應。

          (三)各部門、單位應對風險控制計劃的落實情況及控制效果進行監測,每半年對風險控制計劃的有效性進行一次評價,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風險控制計劃。

          8、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動態管理

          (一)公司根據生產變化、國家法律法規發布、變更等情況,針對變更的因素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重新發布或更新風險清單,并進行風險控制策劃。

          (二)對新增項目,如新增設備、庫房、廠房、道路、新使用的生產工藝和工器具等,應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更新風險清單并進行風險控制策劃。

          (三)對已消除的危害,及時從風險清單中撤消。

          (四)將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信息定期進行評審。

          (五)公司應將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信息提供有關部門、單位作為人員培訓、運行管理、設備管理、進行所需的監視活動等的內容。

          附錄

          ⅰ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l值的確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預料

          6

          相當可能

          3

          可能,但不經常發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不可能

          ⅱ 暴露于風險狀態的頻繁程度(e值的群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連續暴露

          6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ⅲ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的確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千萬一定財產損失

          7

          嚴重,重傷或較小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很小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安全生產要求

          ⅳ 風險等級劃分表

          d值

          風險程度

          風險等級

          措施

          >320

          不可接受

          必須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僅在將風險降低到可允許的程度,方可工作

          160-320

          重大的

          嚴格落實控制措施,降低風險

          70-160

          中度的

          努力降低風險,但符合成本與有效性相一致的原則

          20-70

          可容許的

          實施控制措施和監測

          <20

          可忽略的

          保持控制措施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檢查主要是為了防患于未然,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保證工廠安全生產。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整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1、工廠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組織對工廠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2、各班組負責對本班組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四、內容與要求

          1、日常安全檢查

          (一)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嚴格執行班中的巡回檢查和交接班檢查。

          (二)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操作工,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各班組如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人、財、物的安全,對于自己解決不了的隱患要及時上報,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監督落實整改。

          (四)各工廠要發動全體員工隨時對安全隱患進行自查,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2、定期安全檢查

          (一)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防建筑物倒塌為重點。

          (二)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為重點。

          (三)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護設施、防凍保溫為重點。

          (四)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防滑為重點。

          (五)定期的安全檢查由工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組織。

          3、專項安全檢查

          (一)安全用電和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查。

          (二)安全防護裝置的安全檢查。

          (三)防火、防爆的安全檢查。

          (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全檢查。

          4、節假日的安全檢查主要是對節日安全、保衛、消防、生產裝置等進行安全檢查。

          5、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解決。

          6、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廠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7、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各班組進行的各項安全自查,要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工廠安全生產委員會。

          8、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由安全負責人按《安全獎懲制度》提出處理意見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9、對事故隱患存在的班組,不能解決的問題由班組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范工廠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工廠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辦公室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工廠各班組負責本班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四、內容與要求

          1、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一)工廠自行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二)生產車間配有事故消防水源、滅火器、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工廠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三)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工廠安全員至少每周巡檢一次,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

          (四)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工廠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管理員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護。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

          工廠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工廠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六)重大危險源登記

          工廠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法律、法規識別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定工廠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與工廠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辦公室。負責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確認、培訓、傳達和監督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各班組。負責及時宣貫、遵守與本部門、車間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

          四、內容與要求

          1、與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a.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

          b.遼寧省、沈陽市的地方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規章、規程;國家、行業、遼寧省、沈陽市有關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程、規則、標準及其他要求等;

          c.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d.上級機關、執法機關的通知、公報等其他要求;

          e.國家公約等。

          2、獲取方法

          a.上級發文、轉文;

          b.報刊、雜志登載;

          c.會議獲取;

          d.從法律、法規、標準、其他要求發行處獲取;

          e.通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獲取;

          f.上網查詢;

          g.其他渠道。

          3、識別和確認

          (一)工廠安全部門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及相關部門、單位收集的信息,編制公司工廠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作為各部門、各班組進行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二)各部門、班組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部門、班組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識別到適用的相關部分),編制本部門、本班組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4、貫徹執行

          (一)工廠負責安全的部門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向各相關部門、班組進行培訓、傳達、分解。

          (二)各部門、班組將本部門、班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采取會議、宣貫、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層次或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三)各部門、班組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公司通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工廠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5、公司安全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過各種方式獲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與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01公安部61號令)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工廠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辦公室。負責本工廠的消防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工廠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工廠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2、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報告。

          3、工廠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由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工廠的消防工作。

          4、工廠在員工崗前培訓時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5、火災事故預防

          (一)按部門、班組劃分消防責任區,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四)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

          (五)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班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七)針對企業特點定期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八)廠內設置禁火區,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動火作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九)進入禁火區的車輛必須佩戴防火裝置,運載危化品的車輛進入禁火區需經工廠領導批準。

          (十)廠區應加裝防雷設施,并進行防雷檢測,避免雷電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十一)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裝卸、換裝、清掃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十二)加強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和燃氣設備的管理與監督、監控,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三)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標準配置生產作業區域和儲存區域的用電設備和用電器具,生產設備應加裝消除靜電的設施和采取防護措施,避免電火花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十四)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6、根據工廠條件成立義務消防隊

          (一)義務消防隊應在工廠突發意外火災事故時及時進行撲救,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

          (二)義務消防人員應熟悉企業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每天保證都有工廠管理人員夜間值班,加強夜間值班的巡回檢查。

          (四)加強對廠內禁火作業區、生產車間、危化品倉庫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檢查。

          7、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廠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二)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三)當工廠人員調整、作業場所調整后,應及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8、如果發生火災,火災初期應積極自救和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領導;有關領導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報警和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定。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目的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生,規范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工廠的所有職工。

          三、內容與要求

          1、工廠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各級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須經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2、對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3、凡新入廠的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工廠和班組三級崗前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新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負責,并作相關記錄。

          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b.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c.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d.事故應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5、廠級安全培訓由工廠負責,并作相關記錄。

          廠級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e.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f.工廠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g.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急注意的安全事項;

          h.有關事故案例等。

          6、班組級安全培訓由各班組按實際情況進行,由工廠安全員或班長負責,并作相關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主要內容:

          a.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b.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c.有關事故案例;

          d.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7、本廠員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部門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8、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除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公司的安全作業證。

          9、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專業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10、脫離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外借)六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人員,由班組負責進行崗位復工安全教育。

          11、各部門、車間每年檢修期間應對本部門培訓需求情況進行識別,填制培訓需求計劃,并組織實施。

          12、安全作業證是職工獨立作業的資格憑證,其發放范圍限于工廠直接從事獨立作業的所有人員。

          13、發放安全作業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a.化工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操作技能、異常情況緊急處理以及緊急救護等。

          b.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技能和與化工生產有關的安全基礎理論知識。

          c.安全作業證班組考核成績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考核填寫成績報廠長批準發放備案。

          14、安全作業證管理

          a.安全作業證是職工上崗作業的憑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b.安全作業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

          c.持證者必須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取消獨立作業資格。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如下幾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廠內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辦公室。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規范特種作業行為。

          相關部門:各班組。負責電工、電焊工、鉗工、起重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門衛。負責廠內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四、內容與要求

          1、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a.年齡滿18周歲;

          b.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d.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2、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考核,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工廠應當加強管轄范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號令)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設備、設施檢維修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辦公室。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工廠各部門、班組。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檢修前準備

          (一)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二)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三)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四)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并按《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五)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 (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班組加設盲板。

          (七)檢查設備管道與運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八)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九)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或專人監控,方能檢修。

          2、檢修安全規定

          (一)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二)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三)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進入內部檢修,要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四)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

          (五)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六)從事有害系統檢修和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以備應急之用。

          (七)拆卸有毒有腐蝕管道,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松螺絲時應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

          (八)在工廠臨時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九)在檢修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定嚴格管理。

          (十)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十一)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十二)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竣工驗收

          (一)檢修竣工后,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靜電、安全罩、設備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二)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后,對檢查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三)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四)工廠自己檢修的,工廠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安全生產,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技術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工廠各部門、班組。保障對生產設施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生產設施建設

          (一)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二)公司根據物資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三)工廠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公司負責部門備案。

          (四)生產設施確定或購進后,相應班組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督檢查安裝的質量。

          (五)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2、生產設施使用

          (一)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技術人員講解。

          (二)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三)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四)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五)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六)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準確填寫規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七)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班組應設兼職設備員,協助工廠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八)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3、生產設施維護

          (一)所有動力設備不經工廠、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棉紗類物品。

          (二)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工廠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檔案。

          (三)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四)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工廠領導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生產設施報廢和拆除

          (一)各類生產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二)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廠安排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施臺帳中注銷。

          (三)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證時,按規定要求辦理。

          (四)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班組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五)拆除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

          5、安全設施管理

          (一)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二)對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防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三)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

          (五)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為生產服務,保證裝置運行、檢修時的人身 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各部門、車間的工、器具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辦公室。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工廠各車間土、木、五金工具、電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計量工具由生產技術部歸口管理。

          2、工廠負責轉報工具的購進計劃,由采購部按計劃購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單獨購買,否則財務不予付款。

          3、生產技術科負責建立公司工器具臺帳,從工器具計劃轉報到發放,報廢進行全過程管理,各車間設備員負責本車間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應的工器具臺帳、個人工具必須建立工具登記本,并做到帳帳相符。

          4、各車間工具嚴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須設專人保管。

          5、工種變動或工作調動時,個人保管工具必須交回原所在班組方可辦理有關調動手續,各班組應嚴格工具交接,杜絕工具流失,否則按工具流失金額隊所在班組進行經濟處罰。

          6、工具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工具,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工具(影響使用性能或報廢),按下列規定賠償,丟失工具按原價的10~100%賠償,非正常使用損壞的工具按原價的50~100%賠償。

          7、各班組每季進行一次工具盤點,無論是個人保管工具還是公用工具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8、生產技術部每年組織1~2次工具清查,日常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視情節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工廠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辦公室。負責監督、考核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及相關責任人。按照本制度對責任范圍內的關鍵 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負責。

          四、內容與要求

          1、工廠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進行掛牌標識。

          2、工廠協助使用部門在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結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監測、防爆、自動控制等相應安全設施;監督、配合使用部門做好保養、維護工作,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3、安全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確保其始終處于監控狀態。

          4、當班操作工和班組長要定時巡回檢查,不得擅自離崗,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及時處理緊急情況。

          5、工廠要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臺帳和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每月巡回檢查一次,做好相應記錄。

          6、工廠安委會組織技術部門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7、工廠應明確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負責人;并對各級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持證上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物資管理部。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倉庫管理員對倉庫安全負全面責任。

          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3、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在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6、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7、物品入庫須由倉庫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

          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手續,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9、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入庫前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二)危化品的領取,應經工廠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嚴禁存放作業區。

          (三)進入危化品儲存區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四)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五)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12、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b.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13、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14、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15、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行《倉庫管理規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倉庫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物資管理部。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倉庫日常管理

          (一)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原材料倉庫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

          (二)嚴格按物資管理規定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記錄,做到日清日結,確保記錄中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準確無誤。

          (三)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一致。

          (四)保管員要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貴重的或非常用物資實行零庫存。并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及時編制報表報送上級領導,由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

          (五)庫物資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分類清楚,排列有序,整潔衛生。特殊物資要與一般物資分類存放,確保安全。

          (六)經常檢查倉庫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盜、防潮、防爆、防腐蝕。發現問題和漏洞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七)先進倉的物料先發,舊廢料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利用。

          (八)庫存物資系公司財產,不得任意挪用;認真做好各種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記工作。

          2、入庫管理

          新購材料入庫,保管員根據計劃單憑供應收料通知單/供應簽字的供方送貨單、質檢檢驗合格單等,當場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等準確無誤后,辦理入庫手續。如不能確定驗收標準的原材料,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工廠領導,確定驗收標準后,方可辦理入庫。

          3、出庫管理

          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保管員憑車間主任或統計員開具的領料單發放物料,需領導批準的必須有相關領導的簽字方可發放。領料員和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領料。

          4、報表及其他管理

          (一)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協助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與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二)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各種領料單、材料接收單每月20日前送財務部門,并確保其準確無誤。

          (三)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上報領導審核,經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不準自行處理。發現物料丟失或出現質量問題(如滲漏、受潮、生銹、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5、保管員工作職責

          (一)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鉆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品名、規格、型號、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二)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三)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四)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五)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范及倉庫衛生工作。

          (六)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適應防塵、防毒、工業衛生的基本要求,保證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和衛生標準,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本著以防為主,全面規劃,結合實際情況,綜合治理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內各部門、車間。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為本制度的執行部門。

          四、內容與要求

          1、防護與治理

          (一)各生產區域應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嚴格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

          (二)對散發的有害物質,應加強排風,對粉塵和毒物的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清潔。

          (三)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四)生產、使用、貯存腐蝕品和有毒品的崗位,除配備足量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沖洗設施。

          (五)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及腐蝕性較強的作業人員,可實行輪換,對患職業禁忌和過敏癥者,應及時調離。

          (六)各生產單位必須加強針對防毒、防塵設備的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2、組織與搶救

          (一)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廠長擔任組長。

          (二)行政辦公室成立救護站,并配備必須的急救器材和藥品,白天由行政辦公室負責,夜間由值班人員負責。

          防雷、防靜電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了加強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的管理,規避因雷電、靜電引起的事故風險,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保證人員及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廠的防雷、防靜電設施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負責防雷、防靜電設施的管理。

          四、內容與要求

          1、盛裝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必須加設防靜電裝置,并經常檢查,保障無損、好用。

          2、輸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須做好防靜電連接,并保證可靠。

          3、凡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不得與避雷和電器保護的接地裝置連接在一起,應單獨設置,并離開避雷的接地裝置至少

          3米以上。

          5、生產裝置、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和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應符合設計規范和技術標準。

          6、為防止雷電可能造成的破壞,獨立避雷針、避雷器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接地電阻的測定必須在每年的雷季前進行一次。

          7、每個避雷針應設單獨的接地極板,避雷針裝置必須與其所保護的所有金屬物體絕緣。

          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使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進行相應的防護用品配備,加強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內各部門、車間。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為本制度的執行部門。

          四、內容與要求

          1、在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現場的安全衛生設施不良產生危害因素,均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一)免費為生產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并不以貨幣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二)員工在廠內調動工作時,其享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可隨身轉帶。工種變化的勞動防護用品(除特殊工種外),工廠有權作出相應調整。

          (三)員工因特種作業確需配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須經工廠領導認定后配置或借用。

          (四)凡作業環境會對從業人員產生危害的崗位按照標準規定發放保健品。

          (五)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防護面罩、防護眼鏡、特種手套、防護服、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等均屬防護器具,必須妥善

          保管,正確使用。

          2、勞動防護用品由專人采購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按規定入庫,發放給使用人員,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臺帳》,由公司安委會監督、檢查發放情況。

          3、勞動防護用具(品)的使用

          (一)員工進入生產裝置或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按照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按照違章處罰。

          (二)各班組對特種型防護用品要建立臺帳,常用的防護用品應存放在公眾易于取用場所,做到防潮、防高溫、防銳器損壞。

          (三)對使用方法比較復雜的防護用品必須認真研讀使用說明,正確掌握其使用方法。

          (四)對因工作原因造成損壞的特種型防護用品,由生產技術部。

          鋼結構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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