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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09-11 20:30:06 查看人數:47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1篇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師生觸電和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結合《電力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加強宣傳和教育

          學校應經常性對學生進行水電(氣)的安全使用進行教育,讓學生懂得有關的安全使用和防范知識。

          教育學生要節約用水電(氣)。

          二、具體措施

          電的安全使用

          嚴禁人在任何(地方)室私拉亂接。

          各班、各功能室、各辦公室等用電地應經常檢查線路、用電器、接頭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各班、各功能室、各辦公室等用電地每天放學時必須關閉所有用電器以防引起火災和浪費。

          各班加強教育嚴禁學生私自接觸用電器、線路等,更不準學生打開開關、線板等,以防引起觸電事故的發生。

          教學生掌握必要的用電防電知識,掌握必要的應急措施。

          水的安全使用

          教育學生節約用水。

          每天放學后必須關閉所有水龍頭,以防引起“水災”和泡濕用電器等引起觸電事故的發生。

          教育學生不喝生水。

          氣的安全使用

          正確掌握使用方法。

          做到人走火滅

          經常檢查煤氣設備的安全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掌握必要的應急方法和防范知識,在遇到危險時能正確及時的處理。

          遇到危險時還可以撥打報警電話等報警。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等;還可以撥打就近電話求救。

          教育學生掌握必要的自然災害的防范知識。

          第2篇 實驗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1、杜絕水電的浪費是節約學校經費開支的一項重要措施,應形成人人自覺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風氣。

          2、教室、學生宿舍、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燈及其他電器設備由總務處負責統一裝配,不準私自改裝,不準私拉亂接,如需增加電器設備,須經學校批準并經電工安裝。

          3、學校明確專人負責水電管理,加強宣傳教育,養成人人隨手關燈關水的習慣,教室、學生宿舍的用水用電要落實管理責任制。

          4、除學校工作需要外,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學生宿舍不準用大燈泡,不得使用充電器、取暖器。

          5、水電工和有關值日人員加強對水電借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如發現違反水電管理制度者,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并予以相應罰款。

          第3篇 水電管理制度

          水電管理制度(一)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物業管理中心書面申請,由物業管理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物業管理中心報修,由物業管理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處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物業管理中心是本處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處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范圍包括辦公場所、生活場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電用戶。

          十、本制度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和落實。

          水電管理制度(二)

          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給排水網絡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www.)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衛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溫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定,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加強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水電管理制度(三)

          水電是生產、員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質資源。為加強管理,保證水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合理使用,減少浪費,維護正常的生產、員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體職員工養成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公司的水電設施包括水龍頭、高低水箱、閥門、管道,消防栓,燈泡、日光燈、插座、開關、路燈等。是公司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共同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管理,行政部負責維修和安全檢查,并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第二條 公司行政管理部門應認真抓好對全廠供水供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水電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巡視制度,確保安全供水、供電,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對于突發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確保盡快恢復供水、供電。

          第三條 行政管理人員應嚴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明確為公司、員工服務的思想,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嚴禁以權謀私、違者從嚴處理。

          第四條 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宿舍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檢查工作,嚴禁以任何借口對行政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保障行政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水電設施維修管理,采用計劃維修,巡回檢修和各部門報修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一)自然損壞,必須有舊物存在,經維修人員驗證后,以舊換新,予以維修更換,沒有舊物存在,按人為損壞或丟失論處。

          (二)人為損壞,由當事人員負責修復或支付維修費用,交費后,方予維修。丟失的水電設施應按市場價賠償,并支付安裝費用,如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按丟失論處。

          (三)公共場所水、電設施自然損壞,由行政部門及時申報,經總經理處批準后進行維護或更換。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賠償。

          第六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一律不準使用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取暖。違者,沒收電熱設備,并給予0.1 元/ 瓦罰款。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安全隱患或已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一)所有人員必須按水、電設施的設計功能正確使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如違章使用,導致設施損壞,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綜合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室、宿舍、廠區的照明用電設施,均由公司統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裝電燈或加大功率。

          第七條 辦公室、宿舍、車間要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用電,水、電設施損壞,及時申報維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水電維修人員、保安員等要加強責任心,認真檢查,同時各部門應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節水、節電教育,對于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檢查,并進行通報,情節嚴重者,造成損壞的,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八條任何部門或個人均有權監督水電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檢舉部門和檢舉人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行政部門規定,統一由財務部分發。

          第九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第4篇 水電站運行管理制度范文

          〈一〉電站運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團為加強各發電廠、站內部管理適應運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實現“安全、優質、務實、低耗、滿發、高效”的管理目標。不斷提高員工的運行檢修能力和經濟效益水平,認真學習運行技術和掌握電站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努力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制定運行制度。

          ⒈嚴格組織紀律,遵守各項規程制度(運行規程、安全規程及兩票、三規、四制)服從指揮,執行命令。

          兩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規:安全工作規程、檢修規程、運行規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止制度

          2.加強對設備的巡視檢查,認真做好運行記錄,發現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判斷,正確處理,并報告值班長,由值班長層層上報,做好設備缺陷記錄。

          3.因公使用電話,應記錄撥接時間通話內容,雙方所在地點和受話人姓名、電話號碼,以便備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電話。

          為了保證人身和發電設備、電氣設備安全,嚴禁站外閑人從廠區內通過。

          〈二〉電站安全規程

          為了貫徹電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產的方針,保證電站正常運行,根據電站的設備技術要求,保證發電人員的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如下規程

          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結構,運行接線和設備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

          2.新員工對設備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員指導下進行,操作及檢查設備時不小于二人(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由熟悉設備人員監護,嚴禁無監護情況下個人操作。

          3.上班不準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頭發,扎辮子,當班前四小時不能喝酒,喝酒后嚴禁上班。

          4.巡視檢查時,必須保證安全距離(10kv-0.7米,35kv-1.5米),不能進高壓地段,做到巡道暢通,坡道防滑。

          5.進行開停機,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填寫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審批手續,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操作時必須佩戴絕緣手套,嚴禁在雷雨天氣檢修室外電氣設備。

          7.設備不管帶點與否,操作時都應該當作帶電體來對待,不得直接接觸或超過安全距離(10kv-0.7米,35kv-1.5米)。

          8.倒閘操作時,停電操作必須按照先油開關,后負荷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時,先負荷側刀閘后油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閘。

          9.在設備上工作時,做好停電、驗電、裝接地線,懸掛標志和裝設遮攔,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須定期按規定實驗合格才能使用。

          10.嚴格遵守發電機、水輪機、變壓器等主設備運行規程,調整各參數在額定參數下運行。

          11.特別注意直流電源在正常工作狀態,以防事故無跳閘電源。

          12.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對模范遵守本規程者,給予表揚;對違反本規程者,認真分析,批評教育,吸取教訓,對造成事故者,應按其情節嚴重性予以經濟或行政處分。

          〈三〉運行管理職責

          1.經理工作崗位職責

          ⑴要正確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的規定及公司管理標準、技術標準的負責。

          ⑵對本電站水電廠、站部門職能、崗位工作標準、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執行負責。

          ⑶對本電站水電廠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度的落實責任。

          ⑷對本電站水電廠發生的障礙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負責。

          ⑸對本電站水電廠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⑹對本電站水電廠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⑺對本電站水電廠員工綜合素質的培養負責。

          ⑻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⑼對本電站水電廠的外部形象負責。

          ⑽對本電站水電廠涉及的保密工作負責。

          ⑾對本電站水電廠草擬、審批、辦理公文的準確性負責。

          ⑿對本電站水電廠造成的不良影響及后果負責。

          2.主管崗位責任

          ⑴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及公司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⑵向本電站水電廠、站長提出工作報告。

          ⑶負責部門技術培訓,編制事故演習及技術問答的具體內容和實施方案。

          ⑷掌握設備缺陷和異常情況,并制定運行保安全的措施。

          ⑸負責技術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編現場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校和系統圖和現場設備標志,擬訂各種標準操作票。

          ⑹負責新設備的投入運行和設備大小修后的啟動試驗工作。

          ⑺負責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制度等在運行工作的貫徹執行。

          ⑻協助值長分析處理故障事故,定期進行運行分析,參與對設備的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⑼負責部門的安全監察工作,對安全生產負責。監督運行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指令。

          ⑽對事故障礙進行調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監部書面報告。

          ⑾負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寫。

          ⑿組織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⒀監督審查“雙票”的正確性,重大操作的現場監督與指導。

          ⒁組織參加班組的安全學習討論。

          ⒂完成本電站水電廠、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值長崗位職責

          ⑴執行公司和本電站水電廠、站各項規章制度。

          ⑵主持運行值班工作,完成運行工作任務。

          ⑶值班期間電站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⑷執行調度命令,與調度部門的聯系和協調。

          ⑸責任運行工作安全管理,執行“兩票三制”及《運行規程》。

          ⑹負責電站事故處理和緊急疏散。

          ⑺不安全事件有關資料的收集與報告填寫。

          ⑻負責運行設備分析,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和檢修情況。

          ⑼安排設備操作,對所轄設備進行定期巡檢。

          ⑽檢查設備缺陷,檢查各臺帳、記錄的錄入情況。

          ⑾填寫《值長交待》、審查《運行日志》及統計數據。

          ⑿負責組織《事故預想》、《技術問答》的編寫。

          ⒀提交電站反事故演習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⒁主持運行值班前班后會,參加相關會議

          ⒂負責運行值圖紙、資料、儀器、材料計劃、工具器、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管理。

          ⒃完善現場設備、設施標示,推進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⒄負責制定和執行當班期間每日工作計劃,負責督促實施當值培訓計劃。

          ⒅負責組織建立并維護好運行書表臺帳。

          ⒆負責組織開展班組qc活動和技術革新工作。

          ⒇定期對設備進行技術分析、設備狀態趨勢分析。

          (21) 負責對下級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價

          (22) 必要的情況下向運行值長授權。

          (23) 定期向本電站水電廠站長述職。

          (24) 接受本電站水電廠站長和公司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25) 指導、監督和檢查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

          (26) 制訂下級的崗位描述,定期開展述職工作。

          (27) 組織運行值搞好班組建設。

          (28)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

          4.值長崗位職責

          ⑴執行公司和本電站水電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⑵接受上級的監督檢查。

          ⑶服從上級指揮并及時復命。

          ⑷負責值班期間所轄人員、設備的安全運行。

          ⑸選擇合理、經濟的運行方式,保障電網電能質量。

          ⑹對設備進行操作、調整及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向總值長匯報。

          ⑺填寫操作票,擔當倒閘操作的操作人。

          ⑻審查操作票,擔當倒閘操作的監護人。

          ⑼辦理工作票許可、終結等手續。

          ⑽檢查確認設備缺陷,檢查各臺帳、記錄的錄入情況。

          ⑾負責組織本值人員學習有關規定、制度、技術業務、安全通報,組織進行運行分析、反事故演練、事故預想、考問講解、合理化建議等活動,搞好本值的技術培訓工作。

          ⑿貫徹執行“兩票三制”及《運行規程》、《安全工作規程》。

          ⒀負責實施當班期間每日工作計劃,負責制定實施班組培訓計劃。

          ⒁協助完善現場設備、設施標示,推進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⒂負責記錄的保管與交接。

          ⒃負責填寫當班《運行日志》、《運行方式交接記錄》。

          ⒄主持運行值班前班后會。

          ⒅負責班組圖紙、資料、儀器、材料計劃、工器具、安全用具、防護用品、鑰匙的管理。

          ⒆完善現場設備、設施標示、推進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⒇參加培訓和述職。

          (21) 完善總值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電站運行值班制度

          1.嚴格貫徹執行有關的安全、運行、調度等規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2.負責當班期間發電站設備運行、維護工作,對當班的安全運行負責。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監視各種表計和信號指示,正確填寫運行記錄和運行日志。

          4.按時巡視檢查全站設備,了解設備存在的缺陷和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記錄并匯報上級領導。

          5.嚴格執行“兩票”制度,負責接受、審查和辦理工作票,正確布置安全措施,準確地進行站內設備的倒閘操作任務和事故處理。

          6.正確填寫電站各類臺帳。

          7.搞好生產廠區的衛生工作。

          〈五〉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須認真、嚴格的進行。交班人員要為交班人員創造有利的工作條件,并樹立一班工作好的工作責任感。

          1.值班人員應根據批準的值班表按時進行交接班,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

          2.如已到交接班時間而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留在班上繼續工作,不得擅自離職,個別原因特殊情況遲到的接班人員,同樣應履行交班手續。

          3.在交接班期間,應盡量避免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

          4.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事故應停止交接班,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同時要求接班人員協助處理,事故處理一段后再繼續交接。

          5.在交接巡視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由交班人員填寫缺陷記錄。

          6.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在倒閘操作及許可工作未告一段落;在事故處理未告一段落;發現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時,未正式辦理交接手續,交班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7.交接班前,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做好接班前的一切準備。

          8.交接班內容:設備運行方式、設備變更和異常情況以及事故處理過程,工具、器具安全情況,本班自行完成的維護工作,各種記錄薄等。

          9.接班人員根據交班內容會同交班人員逐項進行檢查。

          10交接班檢查后,接班負責人認為無差錯,交接班手續正式結束,交接負責人簽字。

          11.接班負責人接班后,布置本班工作重點、操作分工,應該做的維護工作等。

          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

          2022年1月6日

          第5篇 x學院后勤管理處水電工管理制度

          學院后勤管理處水電工管理制度

          為規范學院水電工管理,激勵水電員工遵守相關工作規定、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學院水電管理工作,經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職責

          1、加強思想政治學習,自覺了解院情,遵守學院的制度和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以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主觀能動性,熱情、熱心地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服務,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3、認真鉆研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全院供水、供電系統,對水電的配送部門、設施設備、線路等了如指掌。

          4、嚴格遵守水電工操作規程,按照規范操作,對高、低壓配電間要經常巡視,打掃衛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絕一切事故發生,確保設施設備和人員的安全。

          5、定期檢查、檢修水電設施設備,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水、電、廣播、監控、陰井管道等重要設施的正常運轉,遇有故障做到隨叫隨到,及時組織搶修。

          6、堅持每天巡檢自己管轄范圍內的水、電設備使用情況,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并收集、保管好業務資料,做好存檔工作。

          7、堅持原則,堅決糾正一切違規用電、用水行為,嚴格登記、收費制度,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水用電,降低消耗。

          8、按時完成全院水電抄表、計費工作。經常巡視學院用電用水情況,杜絕水電的跑、冒、滴、漏現象。對每月的水電數據進行仔細檢查,對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做出合理解釋。

          9、執行學院“節約辦學”的原則,不鋪張浪費,嚴格按學校規定,對維修工具、儀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規范使用,不得隨意拿出學院或出借他人。

          10、對學院重大活動如開學典禮、畢業儀式、大型會議、考試場地等應根據主辦單位需求,事先作好水電準備,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

          11、做好偶發性、臨時性和突擊性事件的緊急處理工作。

          12、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值班制度

          1、水電工值班實行24小時不空檔工作責任制,值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

          2、保證值班室經常有人,電話、手機暢通;

          3、認真做好巡檢記錄、工作日記和維修更換設施配件的登記;

          4、做好交接班情況說明和工作銜接。

          三、違紀處理制度

          1、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扣除月基礎工資的1/30;

          3、個人私事、生病需先請假,請假一天扣月基礎工資的1/30,不按時返崗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月基礎工資的1/10,無故曠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未按制度要求和規定程序工作和作業,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責任人除承擔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損失外,若觸犯法律,則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考核機制

          1、臨時工的工資分為兩塊,一塊為基本工資,另一塊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根據工作的情況核查給付;

          2、臨時工的工資由考核產生核定,考核人為監管人,工資的造冊由監管人簽字后再出;

          3、監管人可以根據接修制度的規定給予扣減績效工資;

          4、學院領導接到學生舉報維修情況后將派人調查,若情況屬實將給予績效工資200元的處分,并給予批評教育;

          5、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維修臨時工將予以調整;

          6、固定工的績效工資及獎金補給等參照以上執行。

          五、解聘辭退

          觸犯以下任意一條者予以解職并辭退:

          1、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2、因水電工作失職而發生教學事故的;

          3、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

          4、發生打罵、虐待、侮辱他人的;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者;

          5、員工之間互相吵架、打架,影響團結的;

          6、嚴重違反學校相關規章制度;

          7、一學期內被師生連續投訴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時整改的;

          8、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物品者;

          9、工作時間酗酒者;

          10、有偷竊、詐騙等觸犯法律、法規者。

          11、其他認為可以解職并辭退的事項。

          第6篇 某礦水電管理制度

          為了從深從細地搞好我礦的水電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機電科對水電管理的監督、檢查職能,理順關系,強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做到增收節支,特做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計劃用電

          我礦除了實行噸煤電耗考核外,同時對機電維運工區實行計劃電量考核,由機電科下達全年及每月考核指標及收費指標,由機電維運工區全部承包,指標和承包人員的工資獎金掛鉤。同時機電科每月對機電維運工區所承包的電費指標進行全面詳細的檢查、考核、獎罰兌現。

          機電維運工區對機電科安排的三電管理工作應及時落實解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進行外轉供電,一經發現,即予開除廠籍的處分。對于合理的外轉供電,必須有齊全、完整的審批用電手續,經電機付局長及局機電付總批準,方可按有關電力管理規定執行。

          2、嚴格執行節約用電

          節約用電光榮,浪費電力可恥。要求全礦非連續運轉的電氣設備,必須做到有計劃的避峰用電,鼓勵后夜用電,減少高峰期用電,以減少一切不必要的用電負荷,養成節約用電的良好風氣。

          3、嚴格執行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是保障職工人身安全,保證機電設備經濟、可靠運行的前提。機電維運工區及所有用電單位,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詳細及時地處理存在的隱患。堅決杜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私拉亂接電源,經常不定期地對全礦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及時調整用電不平衡現象,任何用電爐、電暖氣及大燈泡的單位,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

          4、嚴格執行收費制度

          各用電單位逐步實行裝表計量,特別是對外轉供電的裝表計量、收費。外轉供電必須經地市電業局、總公司、白龍煤礦有關領導批準,辦理用電手續,簽訂用協議,核實用電負荷方可供電。用戶嚴禁擴大供電范圍和供電負荷,一經發現,除停止供電外,并處以1000元罰款。用戶必須嚴格履行用電協議,按時交納貼費、電費。因工農關系轉供電的用戶,必須嚴格執行原協議確定的供電范圍、供電時間、供電負荷及變壓器容量,除協議中規定的供電負荷外,其余負荷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統一電價標準收費,否則予以供電調整。各項電力收費必須按總公司電價標準執行,不許亂收費,更不許以收費為名巧取豪奪。機電維運工區每月收費情況必須在本月30日向機電科和有關單位報表,機電科應根據機電維運工區電力收費承包指標,按月考核兌現。爭取把電力收費、核算及交納情況做好。

          5、用水管理

          全礦用水分為生產用水、生活用水、外轉用水,三項用水指標由在保證生產用水的同時,生活用水、外轉用水實行裝表計量。機電科每月下達用水收費指標。對用水單位檢查管理。

          第7篇 水電管理制度規定

          1.工程部水電管理規定

          1.1目的

          加強對水電管理,堵住漏洞。

          1.2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工程部

          1.3內容

          1.3.1所有工程部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本管理處所管水電進行認真管理。

          1.3.2所有員工必須以身作則,凡與人串通偷水偷電者,一經查出將作嚴肅處理。

          1.3.3確保水電設備、設施正常運行,水電正常安全供給。

          1.3.4隨時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電須裝表并有完整記錄資料,發現漏水、電現象,隨時維修,節約用水、用電

          1.3.5定期檢查各用戶水電使用情況,防止偷水偷電現象發生。

          1.3.6按時抄送水電表,并力求抄表正確、準時,每月將水電使用情況匯總報公司領導。

          1.3.7嚴禁::私拉亂接、水電線路的更改。水電表的安裝要經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1.3.8隨時向各水電用戶講解水電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項,對出現的問題多做解釋工作。

          1.3.9抄表人員施行輪換制,由副主任帶隊,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為固定外,協助人員每月更換,輪流抄表。

          1.4附表

          1.4.1《月份用電情況匯總表》

          1.4.2《月份用水情況匯總表》

          2.停電(水)管理規定

          2.1工程維修人員必須確保管轄范圍內的水、電正常平穩供應。

          2.2正常的維修保養應盡量避免停電(水),必須停電(水)時,需按如下步驟操作:

          2.3.1填寫停水停電通知單,注明原因,停電的時間等,報公司領導批準。

          2.3.2將停水停電的通知提前一天公告各相關部門和用戶,以期做好相應準備。

          2.3.3準時開展工作,按時完成任務,隨時匯報工作進展。

          2.3.4常規維保應盡量避開使用高峰期,且不超過半天。

          2.3.5正常停電(水)時(應急搶修),應迅速判明原因,將情況向領導匯報。及時通過辦公室前臺和其它公示方式向用戶公告解釋停電(水)原因,恢復供電(水)的大概時間等。

          2.3.4市政停電::(水)時,如接獲通知則應按照第二項第2條進行,如未接獲通知,工程主任應迅速致電供電(水)部門查詢原因,同時按第三項進行。

          2.3.5停電(水)超過8小時,工程部門要組織人員盡量采取勝補救措施,內部系統應急搶修期間,工程人員須全部參加。恢復供電(水)按“配電房操作管理規程”和“水泵房操作管理規程”進行。

          2.3.6停電(水)應由值班人員詳細記錄,故障(內部系統)停電(水)分清責任人,將事故處理結果報告公司領導。

          3.消防管理規定

          3.1消防工作是物業管理的重點,每一個員工都要加強責任心,防患于未然。

          3.2各管理處應建立健全消防現場搶救小組,各小組成員每月培訓一次,掌握消防滅火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

          3.3工程維修人員應每月對消防監控設備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每日按班巡查,確保運行正常。消防監控應保持24小時由專業人員監控,隨時記錄監控情況。

          3.4安管人員要每兩小時巡查一次,確保各處消火點設備齊全,各消防通道等暢通無阻,隨時發現隱患,把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安管及消防工程人員每月對物業內消防系統及消防存在的問題隱患提出總結報告給管理處主任。

          3.5消防搶救小組成員由總指揮和十名左右隊員組成,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對外公布消防搶救小組成員名單。

          3.6消防事故必須記錄在案,事后應組織人員總結,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追究。

          3.7消防應急措施參見《火警應急辦法》。

          3.8附表

          3.8.1《動火作業申請單》

          4.消火栓(水)、噴淋系統(水)設施管理規定

          4.1消火栓(水)、噴淋系統(水)為消防專用設施,不得挪作它用。市政消防總伐非消防時嚴禁開啟。

          4.2消火栓(水)的使用按如下步驟進行:

          4.

          2.1使用人填《消防水動用申請單》或《噴淋系統(水)停用審批單》。

          4.2.2安管部門審批

          4.2.3工程部門審批

          4.2.4公司領導審核簽字

          4.3安管部門設立消火栓、噴淋系統管理責任人,管理責任人每月至少對其配置設備檢查一次,并簽名確認,由每日值班之安管巡邏人員每天定時巡檢。

          4.4工程部門每星期維保一次,確保消火栓(水)、噴淋系統(水)的正常使用功能。

          4.5工程部應在消火栓、噴淋系統位置設立明顯標志,并標明水系統的走向。

          4.6附表:

          4.6.1《噴淋系統(水)停用申請單》

          4.6.2《消防水動用申請單》

          5.公共用水管理規定

          5.1公共用水以滿足需求和節約用水為原則。

          5.2公共用水包括辦公用水、衛生清潔用水、綠化用水和其他工程維修用水。

          5.3公共用水::設備的維修由工程部門按日常維修和計劃養護進行。公共用水的監管由工程部、安管部及物業部巡查人員負責。

          5.4各公共用水的部門負責人須對本部門強調節水意識,制定用水節水方案,掌握節水方法。對浪費水源之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處以十倍水費的處罰。

          5.5凡非公共用水使用人偷用公共用水的,處以五十倍水費的罰款。

          5.6公共用水點全部裝設水表,由工程部每月底抄表統計一次,匯報公司領導。

          6.公共用電管理規定

          6.1公共用電以方便業主、有利形象、滿足需要和節約用電相結合。

          6.2公共用電由工程部門綜合各方面意見,根據不同季節制定適當的開關時間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6.3公共用電的開關需明確責任人一名或兩名,責任人由有電工操作證或經過類似培訓的人員擔任。

          6.4公共用電應裝設準確的計量儀表,每月抄表統計一次向領導匯報。

          6.5臨時性的公共用電(如節假日等)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并向公司領導匯報,同時由值班人員作好記錄。

          6.6公共用電設備、設施應按維保計劃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安全。

          7.生活用水管理規定

          7.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壓兩種形式供給。生活用水設管理責任人一名,該責任人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衛生知識。

          7.2水電工應每周對加壓水泵及管道系統檢修一次,當日值班員每兩小時一次巡查,確保水源供應不停頓。市政停水或維修確需停水時須提前24小時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戶做好儲水準備。

          7.3整個系統應采取封閉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須加蓋加鎖,以確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員接近水源。各透氣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網,整個系統外圍應保持干凈整潔,機房每星期清潔一次,水池外部每兩星期一次。

          7.4按照深圳市二次供水的有關規定,對各水池進行每年兩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質檢測單位對水質采樣化驗并出具化驗單,資料應齊全并由工程主任妥善保存。

          7.5生活水系統與排水系統及污水系統隔離。

          7.6每年對管道系統進行除銹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統管內的防銹除銹每年一次。

          7.7二次供水由專門管理責任人定期巡查記錄,每月底向上級匯報供水系統和水質狀況。

          8.跑水事故應急處理規定

          8.1水系統跑水事故為緊急事件,所有工程人員同為參與處理責任人,工程主任為事故現場負責人。

          8.2發現跑水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部人員)應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工程部其它人員,并迅速查明跑水原因。

          8.3現場工程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關閉跑水位置前的伐門,斷絕水源。

          8.4如果跑水對機電設備設施造成危險時應將機電設備設施轉移(如果能轉移,如電梯)到安全位置,如果不能轉移則應先采取堵截或疏導水流,使之不影響機電設備安全。

          8.5如果水已進入強電系統,則應先斷掉本系統電源,特別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8.6處理事件的負責人隨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以便確定最佳處理方案。

          8.7事故處理完畢,事故責任人、負責人24小時內將整事件寫出總結備案,并上報公司領

          導。

          8.8跑水事件應急處理人員安排

          9.工程部停電應急處理規定

          9.1目的

          規范停電的操作程序,保障業主(客戶)對停電時的情況處理、安排。

          9.2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工程部

          9.3應急處理規程

          9.3.1值班人員或第一時間發現停電人員應立即用對講機或其它方式通知其它工程部人員和辦公室前臺及監控中心,工程部全體人員在得知停電后應立即趕往配電房。

          9.3.2當日值班人員::應迅速判斷停電原因(市政停電或機房故障停電),啟動應急發電機并網工作,應急發電機常規情況下應處于自動啟動和并電位置,同時檢查應急發電機各運行參數是否正常,各油水位等是否正常。

          9.3.3值班人員以外的其他維修人員應首先啟動電梯應急救人程序放出被困人員,然后協助值班人員檢查配電房情況。

          9.3.4工程部主任接到停電通知后,應立即趕往現場,檢查停電和發電情況。判明停電原因,證實電梯困人解救情況,通知監控中心向業主廣播停電情況。如果是市政停電,致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恢復供電時間,如果是配電房內故障停電,應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同時將大體情況向領導匯報。

          9.3.5應急發電機運行期間,值班人員應隨時檢查發電供電情況,并抄表記錄。

          9.3.6市政(或故障)恢復供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配電房操作規程逐個合閘供電,同時檢查應急發電機停機情況并記錄停機時間。

          9.3.7由工程部主任和值班人員同時確認恢復供電各處正常無誤后離開現場,填寫停電(或故障)處理記錄。

          第8篇 學院水電管理制度

          1、學院水電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查表,掌握好水、電總表上的表碼,抄準校內水電數碼。

          2、水、電用戶換表、改裝線路時,必須由學院同意,水電工到場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隨意更換。

          3、各部門需要修理水電設施應及時與水電工聯系,水電工應想方設法及時予以維修,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4、維修損壞設施,應按維修單執行,并做好相關記錄,有反饋意見。

          5、不準隨便玩弄電器設備,嚴禁亂接亂拉電線,若要另接電源,須得到學院有關領導批準,由電工負責安裝。

          6、各處、室(包括寢室、教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確保用電安全,違者嚴加處罰。

          7、妥善保管使用水電工具,掌握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每周對學院其它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修理,以防事故發生。

          第9篇 水電廠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證電廠財產的安全,根據《水電廠防汛管理辦法》和《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以及《發電企業業績評估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汛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方針。

          第三條 防汛任務:確保凌津灘大壩、發電廠房安全渡汛。

          第四條 防汛目標:遇工程設計洪水不垮壩、不漫壩、不水淹廠房。對于超標準洪水采取應急搶險措施,使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條 防汛工作的重點是確保防汛電源、排水系統、泄洪閘門系統的安全運行;確保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和防汛通信系統的穩定運行;精心作好洪水預報、調度及大壩安全監測工作;采取一切措施嚴防水淹廠房事故發生,保證水工建筑物安全穩定運行。

          第六條 廠屬各單位和全廠職工(含合同工、臨時工)及家屬都有維護防汛設施安全和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

          第二章? 防汛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防汛機構:

          (一)廠部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并下設防汛辦公室、防汛抗洪搶險隊。

          (二)廠防汛領導小組:廠長(主持工作的副廠長)任組長,副廠長、總工程師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防汛辦公室設安全生產部,正副主任分別由安全生產部主任、副主任及水工船閘工區主任擔任。成員由水工船閘專責工程師、水工觀測、泄洪系統等崗位負責人組成。

          (四)根據防汛抗洪搶險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搶險四個預備隊。分別組成如下:發電搶險隊正副隊長由發電運行工區負責人擔任,成員為發電運行工區全體成員;檢修搶險隊正副隊長由五強電力和新光電力負責人、電氣維護工區、機械維護工區負責人擔任,成員為電力檢修全體成員、電氣維護、機械維護人員;水工搶險隊正副隊長由水工船閘工區負責人擔任,成員為水工、船閘工區全體成員;后勤供給隊正副隊長由廠綜合部、凌津灘車隊負責人 、后勤專責擔任,成員為綜合部管理人員、生活服務、醫療、運輸、等崗位成員組成。

          第八條 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一) 廠防汛領導小組在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和上級主管單位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統一指揮和領導全廠的防汛工作。

          (二) 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嚴重險情危及大壩安全,而又來不及或通訊中斷無法與上級聯系時,防汛領導小組應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決策,采取非常措施確保大壩安全。同時及時通知下游地方政府。

          (三)督促檢查防汛準備工作。

          (四)下達防汛搶險命令,指揮防汛搶險,發布非常情況下的洪水警報。

          第九條 防汛辦公室職責:

          (一) 負責安排、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對全廠的防汛實施歸口管理。

          (二) 根據批準的設計防洪標準和水庫調度原則制定年度工程渡汛措施及計劃,由廠長批準后,報主管單位審查。

          (三) 發布洪水預報,及時向上級防汛和主管局報告防汛情況。

          (四)組織全廠范圍內的防汛檢查。

          第十條 安全生產部職責:

          (一)負責防洪渡汛搶險等各有關技術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并督促執行。

          (二)參與組織和協調防汛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發電運行工區職責:

          (一)負責防汛電源和備用電源系統、通訊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維護工作。

          (二)負責廠房、廠區排水系統的正常運行和維護工作。

          (三)在下游水位較高時確保廠房通往下游的管道、閘閥、孔洞關閉、封堵嚴密可靠以防洪水倒灌廠房。

          第十二條 五強電力、新光電力、電氣維護工區、機械維護工區職責:負責防汛機電設備的維護、檢修搶險工作。

          第十三條 水工船閘工區(含五強電力觀測、水情遙測的人員):

          (一)維護完善水工觀測設施,加強對水工建筑物安全監測工作,及時進行觀測資料的整理分析,發現異常現象,立即逐級上報。

          (二)定期經常進行水工建筑物檢查、維護,確保水工建筑物處于良好狀況。

          (三)與水庫調度室進行聯系,加強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維護,確保系統可靠運行。

          (四)負責向電廠主管單位和有關防汛部門報汛。

          (五)負責泄洪閘門的調度,運行、維護工作。

          (六)負責大壩、船閘、邊坡及上下游護坡等設施的上述所列之外的有關防汛工作。

          第十四條 物資管理責任部門(或人員)職責:

          (一)建立防汛專用物資倉庫;

          (二)負責按防汛物資儲備定額要求的防汛物資的供應和管理(水工船閘工區協助防汛物質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車輛運輸部門職責:負責建立并實行車輛防汛值班制度,確保防汛搶險用車。

          第十六條 保衛責任部門(或人員)職責:

          (一)負責加強汛期廠房、廠區的消防、保衛工作。

          (二)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巡邏,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第十七條 廠屬其它各部門(單位),按各自崗位作好相應的防汛準備工作。

          第十八條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防汛職責按各部門、生產區域(設備)職責劃分執行。

          第十九條 防汛搶險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指揮。發電搶險隊負責廠房設備的搶險工作。檢修搶險隊負責廠房、大壩、排水系統搶修及臨時電源臨時排水設備的安裝工作。水工船閘搶險隊負責壩頂及船閘的搶險工作。后勤供給隊負責確保搶險的生活、醫療、運輸、物資的需要。

          第三章? 防汛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后由防汛辦安排對工程進行一次全面的現場檢查,并及時填報“凌津灘水電站防汛檢查匯報表”。

          (一)汛前檢查的主要項目:

          1、大壩、船閘、廠房、泄洪設施等水工建筑物安全運行狀況。

          2、泄洪閘門系統啟閉實驗。

          3、防汛電源是否可靠。

          4、回車場集水井、廠房檢修集水井和滲漏集水井的排水狀況,設備健康狀況,廠區排水溝是否暢通,流向是否正常。

          5、大壩集水井排水設備運行狀況。

          6、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大壩觀測自動化監控系統運行狀況。

          7、防汛物資儲備供應狀況。

          (二)汛后檢查主要對水工建筑物、金屬結構、水下隱蔽工程進行檢查,以便查出問題安排在次年汛前的枯水期檢修消缺。

          (三)每年汛前或汛后要對水庫上下游進行調查,認真記載庫區塌岸、滑坡、下游河道設障阻水情況和其它有損于水庫安全的事件并及時將調查情況報主管局和有關部門。

          (四)汛期編寫大事記,汛后及時編寫年度防汛工作總結報告。

          (五)防汛值班:主汛期進入防汛警備狀態,廠防汛領導小組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一條 泄洪有關規定

          (一)電廠參與泄洪的設施為9個淺孔+5個深孔+9臺機,泄洪閘門設備要維護保持完好,做到汛期啟閉靈活可靠。

          (二)閘門的調度,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調度,閘門的運行操作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凌津灘水庫出現以下水情之一,電廠進入警備狀態。

          (一)出庫流量超過 10000m3/s。

          (二)入庫洪水流量達10000m3/s(相當五年一遇洪水)。

          第二十三條 當凌津灘水庫出現二十年一遇洪水時(流量q入= 32000m3/s;),電廠進入防洪搶險非常狀態。

          第二十四條 要正確處理大壩安全、防洪、發電、航運的關系。當防洪、發電、航運與大壩安全相矛盾時,一切服從大壩安全;當發電、航運與防洪發生矛盾時一切服從防洪;充分發揮水電廠的工程效益,避免盲目超蓄洪水或片面追求安全降低運行標準的傾向。

          第二十五條 水庫的防洪調度和防汛設備(區域)職責劃分及本條例未明確的部分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防汛工作考核標準

          第二十六條 為加強防汛及相關設施的管理,每年汛期(4月1日-9月30日),廠部嚴格對防汛設施進行考核,考核規定如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定為事故:

          1、閘門不能正常啟閉,造成總泄量達不到調令泄量。

          2、三孔及以上泄洪閘門不能啟閉,處理時間超過1小時。

          3、閘門不能啟閉,處理時間超過24小時。

          4、防汛備用電源(柴油機)不能投運,處理時間超過1小時。

          5、同一泵站2臺及以上排水泵不能運行,處理時間超過1小時。

          6、由于水工設備、水工建筑物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庫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損壞。

          7、船閘由于建筑物、設備原因或人員責任被迫停止通航,停航時間超過2天。

          8、測報系統全部中斷,無法接收水情數據或中繼站中斷修復時間超過3天。

          9、大壩監測自動化系統全部癱瘓,或單個系統停止運行修復時間超過5天。

          10、水庫調度設備系統全部癱瘓或單套設備故障,無法作水情預報處理時間超過3小時。

          11、調度通訊系統(調度通訊交換機、載波因我廠原因)中斷30分鐘。

          12、攔污排拉斷。

          13、浮式導航堤錨索拉斷或庫水位上漲變幅超過3米未進行錨索調整、檢查。

          14、航標沖走。

          15、與防汛有關的壩頂門機、船閘門機、防洪門及其啟閉機不能運行,恢復時間超過2小時。

          16、壩頂消防水系統被迫停止運行恢復時間超過2小時。

          17、起重設備人為損壞,經濟損失達到3萬元及以上。

          18、洪水預報準確率低于70%。

          19、由于水調未及時通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元。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且不夠成事故者定為一類障礙:

          1、閘門不能啟閉。

          2、建筑物、雨棚、屋頂嚴重漏水,影響安全運行,處理時間超過5天。

          3、防汛電源故障,處理時間超過2小時。

          4、測報系統中繼站中斷2天或庫水位失去監視超過15分鐘。

          5、大壩監測自動化單個系統停運達3天。

          6、水庫調度設備單套設備停運超過2小時。

          7、行政通訊系統(交換機、微波)對外通訊中斷1小時。

          8、攔污排局部拉開、損壞或無人檢查、維護超過2天。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不構成一類障礙者,定為二類障礙:

          1、防汛電源不能及時投入運行。

          2、排水設備不能及時投入運行。

          3、船閘由于建筑物、設備原因或人員責任被迫停止運行。

          4、測報系統3個及以上測站停運或庫水位失去監視。

          5、大壩監測自動化系統單個系統停運或測點停運個數達10%。

          6、水庫調度設備被迫停運。

          7、與防汛有關的壩頂門機、船閘門機、防洪門及其啟閉機不能運行。

          8、閘門處于開啟狀態,無人值班或失去與水調值班員的聯系。

          9、水調未按規定匯報或發布通報。

          10、洪水預報準確率低于80%。

          第五章? 處? 罰

          第二十七條? 由于防汛安全管理不當造成的事故,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的標準進行考核處罰。防汛工作中出現的不安全事件對照防汛工作考核標準按電廠《業績目標管理制度》的標準進行考核。

          第六章? 反? 饋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應根據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一般一年審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訂一次。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適用于電廠各部門以及五強電力、新光電力。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電廠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它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第10篇 水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增強安全意識,消除人

          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特制訂本規程。

          二、范圍

          從事電工作業人員。

          三、規程內容

          1、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認真鉆研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全廠供水電系統,對配送設施設備、線路等了如

          指掌。

          3、嚴格遵守水電工操作規程,按照規范操作,對高、低壓配電箱要經常巡視,注

          意防火、防潮、杜絕一切事故發生,確保設施設備和人員的安全。

          4、定期檢查、檢修用電設施設備,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重要設施的正常

          運轉,遇有故障做到隨叫隨到,及時組織搶修。

          5、堅持每天巡檢自己管轄范圍內的用電設備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并收

          集、保管好業務資料,做好存檔工作。

          6、堅持原則,堅決糾正一切違規用水電行為,杜絕長明燈,節約用電,降低消耗。

          7、經常巡視公司用水電情況,杜絕水電的跑、冒、滴、漏現象。

          8、對維修工具、儀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規范使用,不得隨意拿出或外借他

          人。

          9、一切電氣設備的檢修、清掃、安裝、拆除等作業,必須切斷電源方可操作,并

          在配電箱處掛上禁止合閘的標志或派人監護,拉閘后進行驗電,接地線。

          10、工作前必須配帶好勞動保護用品及檢查維修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完好。

          11、電工在操作及檢修工作時,精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打鬧、飲酒,工作開始前必

          須排除周圍的障礙物,仔細檢查,確保安全。

          12、自覺打掃個人崗位衛生,物品擺放整齊。

          13、凡帶電設備的金屬外殼一律要有良好的接地。

          14、登高作業時,首先檢查梯子、腳扣子、安全帶等工具是否完好,使用梯子時,

          下面一定有人扶,登高作業一定要系好安全帶,安全帶不許用一般繩子替代。

          15、每天早上上班后,要巡查線路,做好檢查記錄。尤其要注意檢查各個接頭處,

          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16、車間電路,尤其是老化房,要協同車間老化責任人,做到三防:防火、防老化、

          防過載

          四、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2022年07月16日

          行 政 部

          第11篇 理工學院水電工管理制度

          廈門理工學院水電工管理制度廈理工后勤[2009]04號為規范學院水電工管理,激勵水電員工遵守相關工作規定、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學院水電管理工作,經研究,制定如下制度:一、崗位職責1、加強思想政治學習,自覺了解院情,遵守學院的制度和紀律。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以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主觀能動性,熱情、熱心地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服務,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3、認真鉆研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全院供水、供電系統,對水電的配送部門、設施設備、線路等了如指掌。4、嚴格遵守水電工操作規程,按照規范操作,對高、低壓配電間要經常巡視,打掃衛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絕一切事故發生,確保設施設備和人員的安全。5、定期檢查、檢修水電設施設備,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水、電、電話、電梯、空調、廣播、監控、陰井管道等重要設施的正常運轉,遇有故障做到隨叫隨到,及時組織搶修。6、堅持每天巡檢自己管轄范圍內的水、電設備使用情況,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并收集、保管好業務資料,做好存檔工作。7、堅持原則,堅決糾正一切違規用電、用水行為,嚴格登記、收費制度,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水用電,降低消耗。8、按時完成全院水電抄表、計費工作。經常巡視學院用電用水情況,杜絕水電的跑、冒、滴、漏現象。對每月的水電數據進行仔細檢查,對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做出合理解釋。9、執行學院“節約辦學”的原則,不鋪張浪費,嚴格按學校規定,對維修工具、儀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規范使用,不得隨意拿出學院或出借他人。10、對學院重大活動如開學典禮、畢業儀式、大型會議、觀摩、考試場地等應根據主辦單位需求,事先作好水電準備,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11、做好偶發性、臨時性和突擊性事件的緊急處理工作。12、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二、值班制度1、水電工值班實行24小時不空檔工作責任制,值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2、保證值班室經常有人,電話、手機暢通;3、認真做好巡檢記錄、工作日記和維修更換設施配件的登記;4、按要求按時做好導閘操作;5、做好交接班情況說明和工作銜接。三、違紀處理制度1、損壞公物,照價賠償;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扣除月基礎工資的1/30;3、個人私事、生病需先請假,請假一天扣月基礎工資的1/30,不按時返崗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月基礎工資的1/10,無故曠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4、值班室空檔或出現一次電話無人接聽者,罰當班人員每人10元;5、未按制度要求和規定程序工作和作業,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責任人除承擔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損失外,若觸犯法律,則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四、解聘辭退觸犯以下任意一條者予以解職并辭退:1、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者;2、因水電工作失職而發生教學事故的;3、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4、發生打罵、虐待、侮辱他人的;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者;5、員工之間互相吵架、打架,影響團結的;6、嚴重違反學校相關規章制度;7、一學期內被師生連續投訴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時整改的;8、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物品者;9、工作時間酗酒者;10、有偷竊、詐騙等觸犯法律、法規者。11、其他認為可以解職并辭退的事項。

          第12篇 某中學水電管理安全制度

          中學水電管理安全制度

          供電供水安全和使用水電安全,是學校整體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宗旨是:保證師生在教學、工作、生活中安全使用水電,不出責任重大事故,做到不毀一物,不傷一人。因此,學校要求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重視使用水電的安全。根據“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全校供電供水安全由總務處負責,總務處副主任分管,其職責是:與供電段銜接水電供應,水電設備大修、維護,交水電費、停水停電的工作安排,回收食堂、工廠、單身宿舍、學生宿舍、營業網點的水電費,對全校師生員工進行使用水電的安全教育、檢查,組織水電工對學校的供水電設備進行大修、維修、改造、巡檢。

          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安裝的用水電設備必須保證用戶使用安全。需停電檢修的,應在控制閘上掛警示牌。遇意外停電,恢復供電后對用電器監察至少10分鐘。高空作業應帶安全帶。教室、學生宿舍、電鈴計時器發生停電故障,在夜間22:20前或節假日,只要接到請修信息,應在半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檢修。

          水電工每周一至五上午、應對教學樓、綜合樓水電設備進行巡檢,發現故障應及時安排維修,重大故障應馬上向分管主任報告,對違章用水電的責任人要按校規查處,直至停供水電。

          2、各處室、部門、班級、根據“校產管理制度”中的責任區劃分,對自己管轄的教學、辦公、工作、生活場所的用水、用電設備安全負責,要教育師生員工愛護設備,節約水電,嚴格做到:不毀損設備,不隨意增加用電器,不私拉亂接水電線路,人走必須關閉水電開關,發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故意損壞水電設備的按購進原價雙倍賠償。

          3、夜間遇停電,在19.00時仍不能恢復供電時,總務處應在19.00時前通知學校值班干部,學校應有組織的通知師生安全退出教學.綜合樓,到21.00時仍不能恢復供電,總務處應關閉教學.綜合樓總電源,次日7:00前打開電源。

          夜間遇停水,到21.00時仍不能恢復供水,總務處應關閉教學.綜合.辦公樓水源,次日7:00前打開水源。

          4、以下設備嚴禁使用

          (1)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應急燈、電爐、簡易電開水器(水烏龜),一經發現由生活教師收繳。

          (2)全校范圍內不準使用電爐,所有教室、辦公室不準為應急燈充電,一經發現由電工收繳。

          以上禁用電器,被收繳后,一律不退還,生活教師、電工不履行職責的由主管主任查處。

          5、對違反水電安全行為的查處

          總務處分管主任不履行職責,由校長查處。

          水電工不履行職責或違章操作,由分管主任查處。

          各處室、部門師生員工違規,由水電工按校(99)05號文件查處,并報總務處。

          夜間、節假日不關燈、不關水的,由保衛科檢查,總務處分管主任處理。不關水電責任人按浪費水電價值的2倍賠償給學校。

          6、任何師生員工違反規定使用水電引發重大事故,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由學校組織調查,并追究部門、處室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第13篇 天錄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鳳凰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1、正常安全供水供電,是工作生活學習的必備條件,全校人員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重視,總務處對此負總責。

          2、節約水電,是每個公民應有的道德和義務,節約者光榮,浪費者可恥,盜用者犯罪。各部門要加強節約水電的宣傳、教育工作。

          3、水電工是維護水電正常供應的責任人,應做到:值班到位,全面巡查,管線暢通,及時排障,按時開關,分片調供,保障供應,確保安全。

          4、職工住宅:水、電表到戶,按量計費。嚴禁偷水偷電,違者處以適當罰款。

          5、辦公樓、教學樓用電:各處室負責人和班主任是責任人,必須做到按需開關,人走斷電,杜絕浪費,否則責任人承擔一定的損失。

          6、學生宿舍:定時供應,按需調控,滿足使用,杜絕浪費。

          7、維修:凡私人用水電材料費用由個人承擔,公用設施材料費由學校承擔。水電小維修工作由學校水電工承擔。

          8、水電工及時巡查維修,防止水電設施受損被盜,避免浪費和損失;有險情或嚴重故障,要及時報告學校和水司、電司,否則,扣發水電工的崗位津貼或責其賠償損失。

          第14篇 職工住宅生活用水電費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公司的水電管理,減少浪費,樹立節電、節水意識。按照“計量準確、按表收費、強化管理、減少浪費、改善服務”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1、公司職工住宅用水電費:由物業管理中心抄表,由財資科每季度從工資中扣繳,工資關系不在公司的人員由物業管理中心上門收取。職工電費按0.3元/度、水費按

          0.4元/度收取,協解人員電費按0.4元/度收取、水費按0.5元/度收取,其他電費按0.6元/度、水費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內承包單位、經濟實體,如車隊、液化氣公司,所使用的水電費。由物業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門到財資科繳費。電費按0.6元/度、水費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樓梯間及過道的路燈,只允許使用40w以下的燈泡,

          4、對拖欠水電費的用戶和部門,物業管理中心提前書面通知到用戶和部門,送達五日后仍不補交清的,由物業管理中心停水停電。

          5、物業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時向職工公布。

          6、物業管理中心要加強安全用電、用水的監督和管理,對私搭亂接、偷用水電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雜物房用電要注意安全,按規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不能開長明燈。如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由違規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

          8、物業管理中心要進一步改變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加強日常管理和宣傳工作,努力做到“計量準確、收費合理、服務到位”。

          第15篇 水電站運行巡回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青銅峽水電站發電運行管理工作,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及缺陷,確保青銅峽水電站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青銅峽水電站設備運行、巡回檢查管理。

          3職責

          3.1 寧電分公司

          3.1.1寧電分公司受黃河水電公司委托管理電站的資產和安全發電運行工作,發電運行工作由寧電分公司運行部承擔。

          3.1.2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對電站的運行管理工作進行規范、協調、指導和監督。

          3.1.3貫徹落實國家、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黃河水電公司有關運行管理的規定。制定寧電分公司運行、巡回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1.4嚴格執行電網調度命令,服從電網統一指揮,履行《并網調度協議》,確保機組的安全、經濟、可靠運行。組織安全經濟運行中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工作。

          3.1.5負責落實《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積極開展發電企業安全性評價,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防范措施。

          3.1.6根據系統運行方式、季節特點和安全運行防范的重點,組織電站的反事故演習;根據電網要求制定“黑啟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3.1.7負責組織運行規程及系統圖的編制、修訂、審核、批準、發布。并對所審批規程中重要規定及各專業間的協調、銜接負責。

          3.1.8負責制定電站生產現場設備運行、巡回檢查工作的相關制度和要求。

          3.1.9生產技術部按要求對運行部、寧電檢修分公司的設備巡回檢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問題進行記錄。

          3.2運行部

          3.2.1運行部對電站發電運行工作負責,保證發電機組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

          3.2.2按集團公司生產調度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向集團公司、黃河水電公司報告運行管理信息。

          3.2.3認真遵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據《并網調度協議》組織生產。

          3.2.4定期組織開展運行分析,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做好運行分析和有關報表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3.2.5值長和運行人員要保證機組按照調度部門下達的無功電壓曲線在正常范圍內運行。若機組存在異常或無法調整,值長應及時匯報調度部門。

          3.2.6運行人員遇到設備出現故障時,按規程規定及時、果斷處理,處理后,及時向寧電分公司有關領導、生產技術部和運行部匯報。

          3.2.7運行值班人員要加強運行監視,優化運行方式,及時調整設備及運行參數在最佳工況下運行,及時發現各種異常現象并聯系處理。

          3.2.8認真執行電站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設備缺陷的處理依照設備缺陷管理制度執行、并認真履行驗收手續,實現設備缺陷閉環管理。

          3.2.9運行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負責做好各項維護和操作,并將當班時間內的重要操作過程、設備異常情況、上級指示、試驗計劃等詳細記錄在運行日志中。

          3.2.10運行當值值長是現場生產運行的直接指揮者,也是電站生產指揮決策的執行者,接受電網調度的業務領導和技術指導,及時全面掌握發電設備的運行狀況和系統運行信息,組織協調發電設備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

          3.2.11加強運行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行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逐級分解實施,定期對運行人員進行運行規程及系統圖考試,以提高分析和處理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

          3.2.12從制度、組織和技術方面建立有效措施,防止誤操作的發生。

          3.2.13根據電網運行方式及電站的具體情況,制定有效的防止電站全停事故預案;

          3.2.14要根據電網負荷變化、運行方式變化、設備的狀況做好事故預想;根據季節天氣變化,做好設備防寒防凍、防洪防汛、防雷、防污閃等措施和事故預想。

          3.2.15建立健全安全例行工作制度,緊密結合實際進行安全例會、運行分析、安全活動,分析不安全的因素、查找設備的隱患,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定風險預控,做好防范措施。

          3.2.16結合電站情況制定相應主要的運行管理制度,運行管理制度包括:

          a) 運行崗位責任制度;

          b) 工作票制度;

          c) 操作票制度;

          d)交接班制度;

          e) 巡回檢查制度;

          f) 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g) 運行人員培訓制度;

          h) 運行分析制度;

          i)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j)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

          k) 工作聯系匯報制度;

          l) 防誤閉鎖管理制度;

          m) 安全例行工作制度;

          n) 生產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制度。

          3.2.17 要積極開展節能降耗活動。通過優化運行方案、提高機組利用小時數、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減少機組旋轉備用、降低廠用電量等措施,創造了良好的發電效益。

          3.2.18充分利用運行分析加強運行管理和生產指標管理,提高機組安全經濟運行水平。運行分析包括崗位分析、定期分析、專題分析:

          3.2.19 負責運行規程及系統圖的編制,編寫運行規程要指定專業技術人員和有現場運行經驗的人員參加,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定稿。編寫運行規程所參考的文獻、資料等,必須準確、有效。行規程中應明確各崗位運行人員的每一生產行為有章可循,設備的啟動、運行、停止、監視和試驗程序步驟清晰,對故障的判斷和處理有明確的規定和方法。

          3.2.20 負責制定所管轄設備巡回檢查路線、周期、項目、詳細內容及要求,并報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批后執行;

          3.2.21定期檢查運行人員巡回檢查的情況;

          3.2.22 根據設備檢修、變更情況及時修訂巡回檢查制度。

          3.2.23巡回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a) 設備系統運行方式是否正常;

          b) 運行設備的有關參數指標是否合格;設備有無滲漏現象;設備運行狀況是否良好;

          c) 生產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d) 水工建筑物、觀測系統及其他現場設施的完好情況

          e) 有關防暑、防寒防凍設施的完好情況。

          3.2.24負責電站界定區域內的文明生產。

          3.3寧電檢修分公司

          3.3.1負責制定所管轄設備巡回檢查路線、周期、項目、詳細內容及要求,并報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批后執行。

          3.3.2根據設備檢修、變更情況及時修訂巡回檢查制度。

          3.3.3定期檢查檢修人員巡回檢查的情況。

          3.3.4認真執行電站設備缺陷管理制度,依照設備缺陷管理流程及時履行消缺手續,實現設備缺陷閉環管理。

          3.3.5負責電站界定區域內的文明生產。

          4 工作程序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

          4.2設備需要計劃檢修、臨檢、試驗和消除缺陷時,由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提出申請,經電網調度和值長批準后方可進行。

          4.3設備檢修和改造時,寧電分公司應發揮運行人員熟悉設備和系統的優勢,充分聽取運行部和運行人員的意見,重大項目的檢修和改造應吸收運行人員參與項目可研和方案論證。

          4.4重大操作、試驗及事故處理時,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和運行部應對運行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并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制度。

          4.5 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和運行部應指導、協助值長做好安全生產指揮和相關的運行管理工作,確保生產指揮系統暢通無阻、令行禁止。

          4.6 寧電分公司生產調度發布的命令,如果涉及電網調度的權限時,必須經電網調度許可才能執行。

          4.7對涉及設備和系統安全運行的重要活動(如投退保護、修改定值、設備變更、在線檢修、取消備用等)實施嚴格管理,堅持無批準不執行、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上述工作在按規程規定要求提出操作方式、運行時間和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后,必須經寧電分公司批準后,方可執行。

          4.8發生安全事件及發現危及機組安全運行的重大設備缺陷,應即時報告寧電分公司有關領導及生產技術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運行部。發生不安全運行事件后,運行部應向寧電分公司相關部門提供真實、完整、準確的事件信息。認真分析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4.9運行人員值班期間認真規范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調度規程》、《運行規程》和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認真遵守電站文明生產管理規定,做到嚴謹、規范和文明值班。

          4.10 運行人員應按規定統一著裝,戴安全帽、佩帶崗位標志。

          4.11值班場所各種值班臺帳、報表等記錄,要填寫準確、書寫工整,規范使用術語,表述清晰、簡潔。

          4.12 值班場所應保持清潔、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生產辦公用品(如技術臺帳、報表、技術資料、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與相關文件、安全生產工器具等)、個人用品與學習資料,均應按規定、按定置圖進行放置或存放。

          4.13 中控室運行值班人員接待匯報應標準、規范,言談舉止有禮有節,認真準確回答提出的各類問題。

          4.14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掌握設備狀況。

          4.15巡回檢查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和巡回檢查路線,對所管轄設備和系統進行細致檢查,做好相應記錄,并對檢查內容及數據準確性負責。

          4.16巡回檢查人員應了解設備特征,掌握設備正常時的溫度、壓力、液位、電壓、電流、振動和聲音等是否正常。

          4.17巡回檢查人員應掌握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并及時做出處理與防患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

          4.18巡回過程中發現設備缺陷和異常現象要逐級匯報,做好相應記錄后及時處理。

          4.19巡回中發現嚴重威脅設備或人身安全的異常情況,應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規程規定予以正確處理,并逐級匯報。

          4.20遇有特殊情況,除定期巡回檢查外,應按運行方式、設備缺陷、氣候情況、新設備投入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巡回檢查或特殊檢查。

          4.21巡回檢查中對設備遇有疑問,不得隨意操作設備或將其退出運行,應立即向當值值長匯報。

          4.22進入現場危險區域或接近危險區域巡回檢查時,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5要求

          5.1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相關專責,每天到達生產現場、施工作業場地,對設備運行狀況、作業人員的“三違”情況進行檢查,對運行部、寧電檢修分公司巡回檢查情況、衛生區域的清潔情況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運行部、寧電檢修分公司進行限期整改,并進行記錄。對不及時整改的,將依照委托合同予以考核。

          5.2在巡回檢查過程中,發現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設備安全,可能造成機組非計劃停用的重大缺陷,將予以獎勵。

          5.3因巡回檢查不認真、不到位,未及時發現設備缺陷造成事故,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委托合同相關條款,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予以考核。

          6支持性文件及相關圖表

          6.1《發電企業業績目標和評估準則》

          6.2《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6.3《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運行管理規定》

          6.4《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運行管理制度》

          7附則

          本制度由寧電分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16篇 用水電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學校規模的擴大,學校用水、電、燃氣范圍和用量都在不斷擴展,使用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電、燃氣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生活用水管理:

          一、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要求,學校要為學生提供飲水供應,并成立管理小組,確定管理人員和巡視安放人員。保證提供相應的經費保證,加強飲水管理。

          二、學校制定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指派飲水衛生管理員(李欽法兼管)負責監督飲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員。

          三、提供的飲用水和飲水機的生產單位必須具有食品衛生許可證、涉水產品許可批件。

          四、飲水設備、設施(飲水機、電熱水器)應完好有效,及時修理和調換。電熱水器箱必須加蓋,飲水機需進行加框防護,防止惡意投毒破壞、灰塵雜物等進入箱內污染水質。

          五、學校平時供水做到足量、安全、衛生、有效。做好日常維護,使設備完好無損。

          六、寒暑假開學前、每月對飲水機進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為飲水機出水口進行消毒清洗。每天應及時處理隔夜的剩水廢水,長期不用的水處理掉。

          七、學生飲用取水時,應保證使用個人自帶的飲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飲。

          八、學校每日安排護導人員巡視各飲水機和水龍頭處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報告學校領導部門。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才能進行水池清洗。盡可能請專業清洗隊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記錄。并接受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嚴禁一切無關人員進入水房。

          十一、每逢冬季應對水管系統進行檢查,做好必要的防凍防護措施,尤其是室外管路必須包扎防凍保溫層。

          十二、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取水指導,避免燙傷事故。并教育學生節約水電、愛護公物。

          用電管理: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水電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未經水電管理中心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水電管理部門直接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教育局基建處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各辦公樓、教學樓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教學、科研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學校安全委員會批準,并發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學校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燃氣管理:

          一.學校必須使用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使用的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使用場所; 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二、嚴格執行年檢制度,接受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用氣進行定期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

          三、燃氣使用場所,配備專業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等設備,制定各類突發事故的搶險搶修預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改變燃氣用途或者私自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五、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氣場所內未經批準不得動用其它明火作業。

          第17篇 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安定鎮學校

          2022年8月12日

          第18篇 水電安裝班組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特對水電安裝班組制定以下制度,班組須嚴格遵守。

          一、安全管理:

          1) 班組人員進場施工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及施工現場安全交底。

          2)班組須設立兼職安全員一名,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該人員以書面形式上報項目部)。

          3)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嚴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從管理人員指揮,無操作證人員一律不準操作機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項目部,以便及時組織整改。

          4) 班組必須遵守“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隱患或生產與安全相沖突時,在有項目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在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的指導和監督下方可施工。

          5)班組安全員每天上班前必須對職工進行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每周進行安全講評,并做好記錄。

          6)班組應杜絕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發生。

          7)項目部安全員對施工現場安全具有監督權和處理權,對違規行為有權加以制止、教育、處罰和勒令限時整改,班組應無條件執行。

          8)嚴禁酒后施工,嚴禁帶病施工,施工現場禁止打鬧,個人防護用品需佩戴齊全。

          二、文明管理

          1)進場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2)班組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講究社會公德,宿舍保持清潔、整齊、文明有序;嚴禁亂拉亂接;嚴禁使用大功率電氣;嚴禁堆放危險物品,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不能有剩料現象產生。

          3)施工現場不得有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偷盜等現象。

          4)尊重甲方、監理及相關領導,虛心接受批評、教育及建議;主動協調與其它工種的配合。

          三、質量管理

          1)班組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驗評標準施工,質量驗收以建設、監理、項目部等單位驗收為準。

          2)當技術人員員提出質量整改措施時,班組須及時、認真整改,如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造成損失,對班組采取賠償、罰款直到退場等處理。

          3)班組必須具備與所施工工程的技術水平和技術力量,杜絕盲目施工,由此造成的材料和其它損失由班組承擔。

          4)由班組負責的資料須及時準確按規范要求完成,并與施工日志相吻合。

          5)施工過程管理:(1)主體施工過程中,預留、預埋必須及時、準確到位;管線走向合理,點位準確,管徑不得隨意更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班組承擔,并視情況給予處罰。(2)所有給水管隱蔽之前必須進行第一次試壓,二次配管后進行第二次試壓,竣工驗收之前進行第三次試壓。排水管隱蔽前必須進行滲水試驗,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由監理旁站檢查驗收合格。(3)所有明裝設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統一、整齊、清潔,如須貼標識(標牌)的設備要張貼齊全、統一、整齊。

          6)班組應配合和提醒項目部技術員、質檢員、資料員組織各部位的驗收和資料的填寫。

          四、材料管理

          1)班組長須提前5天書面申請材料,交項目部技術人員審核后由項目部技術人員交予材料負責人,如由于班組申報不及時或不完整造成工期拖延,班組須承擔項目部所有損失,班組長不能私自與采買人員溝通。

          2)班組必須對進場材料及時搬運入庫,按要求堆放整齊,不能入庫的按照項目部指定位置碼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不服從管理的將相應班組撤場。

          3)班組領用材料須由技術人員同意并出具領料單,按施工員出具數量領用。

          4)施工現場水電安裝材料分項分類堆放有序,施工時實行長材長用,短材短用,廢料再利用的原則,完工后材料清場登記入庫,廢料及時收集,不得隨意亂丟。

          5)工程完工后由材料人員負責清點水電班組剩料情況。如有剩料按照材料價格的40%扣相應班組的工程費

          五、班組管理要求

          1)班組長必須常駐現場,親自管理本班組事務,如需外出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并妥善安排好班組工作。

          2)班組成員必須服從項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在質量、安全、文明、技術、進度等方面必須達到項目部的要求。

          3)班組必須愛護公物,保護成品,強化與其它班組的協調,樹立“土建、水電本一家,成品保護靠大家”的思想意識。

          4)班組整體應具有組織性、紀律性,有足夠的技術力量和施工人員,有強大的突擊能力,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的進度計劃和臨時加班搶工安排。

          5)每次澆筑混凝土時,必須安排專業水電工值班,如 值班不到位造成管線堵塞,一切損失有班組負責,后期發生的任何剔鑿修補工時項目部一概不予承擔。

          六、獎罰制度

          1)對排除工地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特別貢獻者給予獎勵500元。

          2) 對保護工地財物免遭損失的貢獻者給予獎勵500元。

          3)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每次罰款50~200元。如發生事故,全部責任和費用由班組按照施工合同承擔。

          4)不服從項目部指揮的班組,罰款200元。

          5)人為浪費材料或破壞成品,按損失的雙倍予以處罰。

          6)無正當理由影響工期罰款,每次罰款500元。

          7)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或配戴不正確,不戴安全帽50元,不系帽扣罰款50元。

          8)現場隨地大、小便罰款100-500元。。

          9)宿舍文明衛生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次。

          10)工地發生打架斗毆罰款雙方隊組各500元,嚴重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11)偷盜工地材料、設備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開除工地永不錄用,并扣除當月工資。

          12)下班后現場設備電源不切斷,罰款100元/次。

          13)其它違規行為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19篇 s市政府水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 水、電應由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抄表和核算度數。

          第二條 抄表員和收費員應分開,最后由兩人核對應收金額和實收金額。

          第三條 單位水電表要與私人水、電分清,路燈、公共水龍頭要入專門的電表、水表。

          第四條 各戶電表、水表要統一由有資質的單位校表一次,然后進行封表,需要維修或校表的須報經辦公室或水電管理人員同意后才可開封,否則當偷電處理。

          第五條 每幢樓要設立水、電費公開欄,將各戶水、電費每月列表公布一次。

          第六條 應由鎮政府支付的水電費由抄表員、收費員每月將度數、金額列表并簽字后送書記或鎮長審核。

          第七條 抄表員負責檢查各用戶的用水、用電情況,各用戶必須配合,發現有偷電、偷水或私拉亂接行為報黨政辦公室處理。

          第20篇 實驗中學水電氣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水電氣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除學校工作需要外,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學生宿舍不準用大燈泡,不得使用充電器、取暖器。

          6、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為了防止師生觸電和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結合《電力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使用制度。一、加強宣傳和教育學校應經常性對學生進行水電(氣)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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