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物業小區外來人員管理作業指導書
物業小區外來人員管理作業指導書
序號 作業內容 崗位 相關質量記錄
1每月5日前商鋪管理員將更新的《商鋪從業人員登記表》、前臺接待將更新的《保姆、鐘點工登記表》《租戶登記表》交給保安主管發給各地段保安。
由于盜竊、斗毆等非常規原因造成的解聘的外來人員,前臺接待一經業主知會后立即通知保安主管。商鋪管理員 前臺接待 保安主管
《保姆、鐘點工登記表》
《租戶登記表》
《商鋪從業人員登記表》
2對欲進入小區的家政人員、裝修人員、施工人員、從業人員,檢查其臨時出入許可證是否已經過期,如未過期且核實其身份后,方予以放行,并對出入證即將過期的催促其至管理處辦理;如已經過期,或由于其它原因導致出入證無效,嚴禁入內;無證人員嚴禁進入小區。門崗 巡邏崗
《執勤情況記錄》
《商鋪從業人員登記表》
3對欲離開小區的家政人員、裝修人員、施工人員、商鋪從業人員,如其攜帶物品離開小區,則按《物品出入作業指導書》操作。
巡邏崗 門崗
《執勤情況記錄》 《物品出入管理作業指導書》
4對臨時訪客的人員:
如果是駕駛車輛的臨時訪客欲進入小區,門崗通過對講機與地段保安聯系,待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不予進入。訪客進入小區后,門崗用對講機通知巡邏崗報訪客去向,巡邏崗為臨時訪客指明大致方向,并遠距離監視其去向是否正確。
對于沒有駕馭車輛的臨時訪客,地段保安通過門禁對講與業主聯系,得到業主許可后,方可進入,否則不予進入。門崗
巡邏崗《執勤情況記錄》
5對到小區送貨、找朋友、在小區散發廣告、推銷的人員,讓其出示有效證件并核實,視情請其離開小區或扭送交派出所處理。門崗 巡邏崗
《執勤情況記錄》
7對小區內商鋪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不在冊的督促其盡快到管理處辦理。巡邏崗《商鋪從業人員登記表》
81、巡邏崗對小區內外來人員活動的情況進行巡視,發現閑雜人員流動或其他異常情況及時上前盤查,根據情況作相應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2、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人員,及時報告區隊長,由其協助解決,視情報高新區派出所處理。門崗 巡邏崗
區隊長《執勤情況記錄》
9裝修人員退場后,并對其攜帶出去的物品按《物品出入作業指導書》操作。門崗
巡邏崗《執勤情況記錄》
10監控中心對整個小區的外來人員出入情況進行監控,發現情況及時通知地段巡邏保安到崗進行巡查、盤問。監控崗
巡邏崗《執勤情況記錄》
檢驗標準:1、臨時出入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2、小區內無'三無'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