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淮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淮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復核:
1、《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審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方案;
3、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1份;
4、產品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制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后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放《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采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淮陰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于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匯總表》報送淮安市建設局安全監督機構。
第2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施工措施作業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措施與作業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1.2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由班組技術人員交底后執行。
1.3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和多工種交叉作業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經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項目部技術人員或班組技術人員交底后執行。
1.4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性的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須經施工技術、機械管理部門和安監部門審查,公司總工程師批準,由項目部技術人員或班組技術人員交底后執行。
1.5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寫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施工的危險源、主要危險源,以及有可能帶來的危害和污染,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和減少環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1.5.2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加以控制。
1.5.3針對所采用的有損人體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工業衛生和技術措施上加以防護;
1.5.4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1.5.5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
1.5.6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應對負責人進行嚴肅查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5.7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技術員應重新報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進行安全交底。
2、安全施工作業票
2.1電網工程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在施工前對參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交底、簽字認可。無措施和未交底,嚴禁施工。
2.2施工隊長安排工作任務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指派熟識施工工藝流程及了解現場情況的人員擔任該工作任務的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并確定作業組施工人員。
2.3施工隊長負責填寫各作業組作業票,并選擇及補充完善作業票上的注意事項。
2.4作業票一般由施工隊長負責簽發,特殊情況施工隊長可以指定本隊的副隊長、技術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審查及簽發。
2.5施工隊技術員和安全員在作業票簽發前審查各作業組的作業票,并對作業票中的注意事項進行補充完善,并簽名予以確認。
2.6作業組施工負責人接到施工任務和作業票后,根據工作任務和現場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作業票中的注意事項,并對補充事項的正確性負責。
2.7作業組施工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宣讀作業票,進行'三交'和'三查',施工人員了解掌握作業票內容后,在作業票中的'現場交底人員簽到欄'中親筆簽名認可(注:'三交':指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三查':指查衣著、查'三寶/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查精神狀態)。
2.8施工負責人在同一工作時間內只能負責一項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個工作任務時,可以由同一施工負責人負責,但應按工作開展順序使用對應工序的作業票。
2.9作業票所列主要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施工人員不變時,最多可連續使用五天,經'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員簽名一次即可;作業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內容與作業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點發生變動時,作業票隨之終結。
2.10使用作業票出現下列情形按違章論處:施工現場無作業票;審查、簽發不符合規定,有關人員簽名不齊;安全注意事項欄未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并打'√';現場情況變化后無補充安全措施;施工負責人未在開工前宣讀作業票;未對施工人員進行'三交'及'三查'和施工人員未親筆在作業票上簽字等行為。
2.11作業票使用過程應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業票的完整性。
2.12進行特殊項目施工時,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業票),由施工隊長按作業票填寫要求自行填寫安全注意事項,并嚴格按以上規定執行。
第3篇 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法規、規范,現將我縣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明確如下:
一、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單獨編制和審批,編制應有針對性,審批簽字應規范、真實。辦理質安監登記時,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審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涉及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其專家論證審查報告和建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附表二)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
三、打樁施工前,施工、監理企業應共同對樁機性能、施工場地、施工環境、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進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樁施工安全檢查表》(附表三)及相關材料自查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上報材料審查合格且施工現場經檢查符合打樁施工要求的,方可開始打樁施工。
四、基礎澆筑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會,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業主現場負責人、施工企業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以及現場監理工程師必須參加,同時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表》(附表四)上簽字。未組織技術交底會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基礎澆筑。
五、施工現場腳手架首次搭設驗收后三天內監理企業應將施工形象進度告知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現場無監理的則由施工企業告知)。
六、中間結構驗收前,施工、監理企業應共同對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組織自查,并填寫《建筑工程安全檢查表》(附表五)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復查后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方可進行后續施工。
七、施工、監理企業必須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大型起重機械設備監管的通知》(紹縣質監〔2007〕27號)、《關于完善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月報制度的通知》(紹縣質監〔2008〕6號)、《關于建立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企業月檢上報制度的通知》(紹縣建管〔2008〕30號)等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建設工程大型機械的驗收、備案工作,按時上報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及企業月度檢查情況。
八、本工作要點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是建筑施工企業最基層組織,加強班組安全建設是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關鍵。通過開展班前安全活動,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意識,明確責任,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從而達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的目的。
2、班組長在班前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工人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工具,服從工作分配、堅守崗位,不隨便開動他人使用的施工機具、電氣設備,增強安全生產自我防護能力,做到不違章、不冒險作業。
3、班組長利用上班前進行一段時間上崗交底:(1)清點班組人數;(2)講評近期安全生產情況;(3)分配作業任務;(4)說明當天的作業環境、氣候和安全操作要點,明確使用機械設備、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5)檢查并糾正班組成員穿戴個人防護用品;(6)征求班組成員意見、建議。
4、班組長在班前班后進行(1)上崗檢查:檢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隱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2)下崗檢查:落手清工作即工清、料清、場清。
5、班組長聽從項目安全員的指導,接受安全檢查,協助項目落實整改方案,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牙之中。
6、堅持每月開展班組講評活動,并將班組講評活動的內容,認真詳細地記錄在'班前安全活動'記錄中。
7、認真落實項目施工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對無安全措施的,工人有權拒絕操作,同時立即報告或越級報告有關部門。
第5篇 建筑施工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王生全任組長,張百席、溫秀春、冶占福、馬麟、王元成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審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設備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
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建筑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三)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建質〔2007〕25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項目,每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律,確保施工安全。
(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實責任,重點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并將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區安監站要負責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著力整頓并規范建筑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安監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范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督,安監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監管和人員監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監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管理。一是注重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管和行為規范同步。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施工項目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二是規范各方行為。安監站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絡、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每個項目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 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及項目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落實責任、資金和監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區安監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布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 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區安監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區安監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要發揮一線安全監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月檢制度。各施工(監理)企業,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信息和有關統計數據。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區安監站。
青海金陽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額敏伊翎國際項目部
第6篇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一、工程概況
略
二、施工總平面布置
1、現場道路
原有大門作為施工車輛主要進出口,施工臨時道路土方開挖前,用輾壓機輾壓平整,鋪設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從工地出入口大門至施工現場間的路面澆灌長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證車輛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礎土方開挖時,安排專人輪班在工地出入口沖洗土方運輸車輛的輪胎,避免運輸車輛輪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現場排水
現場排水主要考慮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進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時排向排水系統。
3、材料、構件堆放
工地生活區前面的空地澆搗300㎡的硬底化,作為施工臨時使用場地,作砂、碎石、水泥、磚和鋼筋、模板等堆場,分類堆放并標識。
4、機械布置
塔吊:主體結構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區前面,塔吊臂長50m,塔吊安裝高度高于井架。設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裝飾材料等運輸之用。砂漿攪拌機靠近井架、灰、砂堆場。
5、施工臨時用電
根據施工機具用量計劃,現場施工機械電動機、電焊機總功率為w=350kw,現場照明用電按動力用電的10%計算,則用電總量為:35kw。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由建設單位配電房直接供給,工地用電用橡皮線由配電房接至現場配電箱。
6、施工臨時用水設計
水源:本工程施工隊用水是公路邊原設有城市自來水管,由建設單位負責引入施工現場。考慮到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的壓力情況,本工程由管網直接供水,2層以上用高壓水泵向各層樓面供水。
7、臨時設施
本工程臨時設在工地范圍內,場內辦公室、員工宿舍、倉庫、廚房、衛生間。現場砌磚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詳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歸納為四個方面: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和嚴格管理。
1、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需要不斷解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和推行不力的問題,即需要包括企業領導者、安全職能部門、項目和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健全體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標,就是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筑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這就需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措施——做到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四落實。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落實,即落實實現組織保證體系和技術保證體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等四個環節上的落實。
4、嚴格管理——做到“二嚴、三及時、四不放過”。
①二嚴: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嚴格按程序、規定、措施和制度辦事;
②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匯報、及時研究和處理;
③四不放過: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安全傷害指標控制在2‰以下。
2、杜絕死亡、火災、交通、設備等重大事故。
3、使員工有共同理想及奮斗目標。
4、工地達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公司經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分公司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上對分公司經理負責。
5、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工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6、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7、分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上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要定期培訓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采用新的技術、新的工藝、新的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范本
1 加固工程搭設的安全支護體系和工作平臺,應定時進行安全檢查并確認其牢固性;
2 加固施工前,應熟悉周邊情況,了解加固構件受力和傳力路徑的可能變化。對結構構件的變形、裂縫情況應設專人進行檢測,并作好觀測記錄備查;
3 在加固過程中,若發現結構、構件突然發生變形增大、裂縫擴展或條數增多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工、支頂并及時向安全管理單位或安全負責人發出書面通知;
4 對危險構件、受力大的構件進行加固時,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措施,并應得到監理總工程師的批準;
5 當施工現場周邊環境有影響施工人員健康的粉塵、噪音、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當使用化學漿液(如膠液和注漿料等)時,尚應保持施工現場通風良好;
6 化學材料及其產品應存放在遠離火源的儲藏室內,并應密封存放;
7 工作場地嚴禁煙火,并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現場若需動火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用火。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要求制度
1、有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資料基本齊全、規范。
2、施工現場場地整潔、排水通暢,做到文明施工。
3、腳手架必須使用鋼管架,腳手架片鋪設規范,有安全網封閉。
4、施工用電應使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采用電纜線的,必須使用五芯制(三相五線制)。
5、井架必須有牢靠的斷繩裝置,上、下限位及停靠裝置。
6、“三寶”使用情況正常,“四口”等監邊際防護規范。
7、塔吊必須有安全的限位裝置,操作工人持證上崗。
8、起重吊裝有專項施工方案,起重司機持證上崗,各項設施齊全、牢靠。
9、施工機具需經驗收合格后使用,并有保護接地及漏電保護器。
10、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有操作證,按章操作。
11、爆破作業必須由當事人負責,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毀等工作均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執行。
12、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有專項施工方案,防護措施到位,支撐系統穩定。
13、橋染、隧道及重大工程必須對施工安全做專項調查研究,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9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處罰制度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建委《?? 》? 號文件精神,規范公租房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管理,嚴格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督促施工單位保質保量安全完成本項目各項施工任務的原則。達到本工程建設零事故的目的。建設單位項目部組織監理項目部、施工項目部結合現場實際情況,聯合制定本安全檢查處罰制度。
第一條? 安全管理
1.新進場未經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而安排上崗作業(以教育登記卡考試卷為依據),出現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罰款100元。
2.電工、焊工(含氣焊工)、起重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人員、工地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罰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第三條所規定的禁忌勞動的或施工現場內有小孩的,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0元。
5.對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檢查人員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報有關人員進行復查的,罰款500元(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6.對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檢查人員到現場檢查,施工單位不配合的,每次處罰5000元。
7.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的,每例罰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須辦理登記手續,遞交作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婚育證明及計生證(女工)并辦理工地出入證。
第二條? 建筑機械(包括機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機有下列安全隱患:
1)吊籠限位開關、緊急出口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及山下極限位有碰塊、斷繩保護開關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處罰款500元。
2)緩沖器(彈簧)失效;升降機底層進出口未設防護棚;缷料平臺無防護門或未關閉、平臺未滿鋪腳手板、防護欄桿不穩或高度不足1.2米、架體與外架有剛性連接共同受力、防護門有缺陷等,每處處罰200元。
3)鋼絲繩及滑輪系統:(1)鋼絲繩出現斷股、縮徑、斷絲數量等超過報廢標準;(2)滑輪運轉卡死、支座松動;(3)鋼絲繩固定,每端小于四個繩夾;每處處罰500元。
4)電氣系統:未設置開關箱和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出現破損、漏電,穿線金屬軟管銹蝕、破損無接零保護;每處處罰500元。
5)違章乘坐井架、吊籃、施工貨梯、塔吊、工程機械等非載人工具的,每人/次處罰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處罰300元。
1)無力矩、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不靈敏的,行走限位器無碰觸裝置的;
2)吊鉤和交換機滾筒無保險裝置的;
3)無專人指揮的。
3.工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罰款200元。
1)砂輪、電鋸、轉軸、皮帶輪、明齒輪、聯軸器、攪拌機等轉動的危險部位無安全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失靈;
2)混凝土攪拌機料斗升高后非作業時無掛保險鉤;
3)園盤鋸無分料器、護罩或隨機使用膠殼閘刀作電源開關;
4)卷揚機、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機、鋸機、鋼筋機械無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的;
5)施工現場加工制作房,未按規范要求搭設的。
第三條? 電氣安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每例處罰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線制(tn-s)供電的;電氣設備不按規定接零(接地)保護,違章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2.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移動式電氣設備、民工宿舍用電線路不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的或規格不符規定的;
3.使用導線直接插入電源插座或鉤在閘刀開頭的保險絲上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破損裸露出金屬導線等的;電線纜亂接亂接行為的;
4.電氣線路,燈具架設和安裝不符合規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規定架設電線或埋地電纜線路;工作手燈或危險場所不使用安全電壓的;
6.電器設備接地體采用螺紋鋼的;接零(接地)線采用單支金屬芯線的;接地線與接地體聯結不用螺栓擰緊的;
7.電線電纜采用禁止使用淘汰產品目錄規定的;
8.未對電箱進行定期檢修、檢查或檢修時不掛安全標志牌,帶電作業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定期檢測的(包括各類漏電電阻、對地電阻);檢測維修無記錄的。
第四條? 腳手架安全管理
1.外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定(如與建筑錨固不牢、立桿間距過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點)1.2米的等),或不按經審批的搭設方案搭設的。每層、每項每20延長米罰款500元。
2.鋼管立桿未設掃地桿;立桿無底墊塊或墊塊不符合要求的,每處處罰款50元。
3.腳手架外側未滿掛符合要求的密目網、張掛不牢或網面破損嚴重的,每發現一處處罰100元。
4.進場架設的鋼管、扣件未按規定刷黃油漆保養,剪刀撐刷黃黑相間(間距1米)油漆,每20延長米罰款100元。
5.連墻件設置、腳手板鋪設、欄桿扶手及擋腳板防護等材料、現場設置,有違反強制性標準條文的每項處罰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 “三寶”、“四口”、“五臨邊”安全管理
1.施工人員(操作人員、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工作鞋、絕緣鞋等),每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
2.電梯口、樓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未砌攔板的陽臺、樓梯側等無防護設施,處罰款500元。
3.墜落高度超過2米的臨邊處未設置高于1.2米的防護欄,每處處罰200元,長度每超過5米累計處罰200元。
4.邊坡、砌坡、基槽、基坑、基井等未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施工,未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標牌等,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并責令立即按規范要求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每例處罰500元。
1.鋼管立柱規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立柱接長采取搭接、接頭中心距主節點大于步距1/3的;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處,未沿縱橫水平方向按縱下橫上設掃地桿或扣件擰緊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間;
3.未按規定或設計方案設置剪刀撐或剪刀撐斜桿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長度小于500mm的;
4.鋼管、扣件、u型可調支托組件、規格方木等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長度有違反jgj162-2008等規范、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的,按每項計罰,同時必須嚴格進行整改。
第七條? 鋼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攪拌運轉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內扒料、出料或開機時擅自離崗的處罰10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焊接現場10米范圍內有堆放油類、氧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處罰1000元。
3.其他有違反相關規范、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的,按每項計罰,同時必須嚴格進行整改。每項(處)罰款1000元。
第八條? 其他
1.在宿舍內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棒等大功率電器的,發現一樣處罰300元。
2.在施工區域內,吵架、謾罵等經勸阻不聽或打架斗毆等行為,發生一次處罰1000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施工現場及樓面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的,每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4.施工現場發現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打赤膊等,每人/次罰款100元。
第九條? 施工過程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罰
1.每發生一人輕傷事故處罰200元;再次發生按人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2.每發生一人重傷事故處罰2000元;再次發生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3.發生一人全殘或死亡事故處罰20000元;再次發生按次數加倍計算并累計處罰。
4.對于輕、重傷及全殘的簽定,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和《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gb/t15499-1995)。
第十條? 對所罰款項的處置
1.本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如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將所罰款項總額的80%返還給施工單位。
2.本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累計發生5人次輕傷事故的,按最高返還總額的5%扣除,每增加一人次增扣1%。
3.本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每發生1人次重傷事故的,按最高返還總額的20%扣除,按最高返還總額的20%扣除,超過3人次(包含3人次)以上者全額不得返還。
4.發生一人全殘或死亡事故,全額不得返還。
5.被上級主管部門因安全事故查處,每次按最高返還總額的20%扣除,按最高返還總額的20%扣除;情況惡劣,被責令停工整改的,全額不得返還。
6.處罰款項返施工單位后,余額部分劃撥30%給監理項目作為工作經費,其余部分歸建設單位項目部支配。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建設單位項目部授權監理單位監督執行。執行以罰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執一份)形式,由施工單位繳納現金或在當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所涉及的罰款歸建設單位項目部統一保管。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制度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的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現場設置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4、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5、現場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栓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6、高層建筑(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7、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8、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保管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建筑物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內不準住人。
1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應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2、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冬季用火爐取暖時,要辦動火證,有專人負責用火安全。
13、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14、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火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一、樁橛復測
工程項目部接到定測資料后應對資料進行復核、計算,并立即對樁橛進行同等精度復測。復測時應采用兩種不同的方法或兩人換手測量的方法進行。
復測時要特別注意隧道、特大橋和橋隧相連地段的測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結合部的貫通測量。復測時如果發現個別樁橛位置不對或精度不夠時,應及時請設計院處理。
控制測量樁橛,只復核各資用樁橛的相對位置是否正確。松動的樁橛不能作為資用樁橛。
復測工作完成后,及時固樁和護樁。
未經樁橛復測的工程不得施工。
經過復測,沒有發現問題,或發現的問題已被妥善處理后,方能同設計單位辦理測繪資料交接手續。
二、測量資料復核
本標段內各級測量機構負責完成的控制測量,其成果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和復核。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外業記錄和內業資料是否規范,測量方法是否合理,記錄是否真實可靠,記注是否清楚明顯,計算是否正確,簽署是否完善,圖表是否齊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資料,必須返工重做。復核的主要內容有:復核測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確,有無筆誤;對最終實用平差成果進行換算、驗算和反算,確保最終成果準確可靠。
控制測量資料復核完成后,應及時形成《控制測量復核評價記錄表》。
三、獨立建筑物,續建關鍵階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復核
線路測量引伸、路基填筑開始、隧道掘進引伸和襯砌時的曲線(含緩和曲線)起始點;橋梁墩臺、涵洞等獨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點線;基底、基頂、墩臺頂、建筑物豎向特殊變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換手復核(換人或更換方法),確認無誤,辦理簽認手續,作好施工記錄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過程測量的檢查復核
對建筑物的放樣測量,測設前要對所用的控制樁橛進行認真核實,不能用錯控制樁橛。放樣數據必須由兩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結果一致后,還應交換算法進行反算,并進行自查和互查(換手復核),保證放樣數據準確無誤。放樣數據與檢算資料一起,根據工程項目分類,按測量資料由專人統一保管。
對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發生錯誤的環節要進行抽查(或實行監控),抽查的部位、時間、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測量日志》上做詳細記錄。
五、對已完工程的檢查
在驗工計價前,測量主管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對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標高、限界等控制項目進行實地檢查,并對工程數量予以核定。核定結果報技術負責人。
第12篇 建筑季節性施工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對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根據本公司對下屬各部門的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并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與各項目部'齊抓共管'把好工程質量關,特制定如下季節性施工措施:
一、冬季施工措施
1.1當室外平均氣溫低于+5℃,最低氣溫低于-3℃時,各分項工程均應按冬季施工要求施工,確保砼在受凍前的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標準值的30%。
1.2在砼中摻入早強劑提高砼的早期強度,增強砼的抗凍能力。
1.3備足一定數量塑料薄膜和石棉被等覆蓋物,用于覆蓋新澆砼。
1.4延長砼構件的拆模時間,利用模板蓄熱保溫。
1.5冬季施工中須用的材料應事先準備,妥善保管;使用的砂、石中不得含冰、雪等結塊;須用熱水拌和砼時,熱水溫度不得大于80%。
1.6鋼筋焊接時應盡可能避開低溫天氣,以防接頭冷卻太快產生液斷,閃光對焊采用玻璃棉覆蓋保溫約3~5分鐘,電渣壓力焊采用延長拆除焊接盒時間的辦法進行保溫。
1.7冬季施工期間,應注意收聽天氣預報,低作業盡量安排在天氣相對較暖的時間進行。
1.8對已澆筑的砼要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測溫工作,并做好測溫記錄,測溫時間為澆筑后6小時、12小時、18小時、24小時,嚴密監視氣溫變化,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砼被凍壞。
冬季施工的準備工作
1、明確冬季施工項目,編制進度安排。
因為冬季氣溫低,施工條件差,技術要求高,費用要增加。為此,便于保證施工質量,而且費用增加較少的項目安排在冬季施工。例如安裝、打樁、室內粉刷、裝修、室內管道、電線鋪設、可用蓄熱法養護(可加促凝劑)的砌筑和砼工程;對費用增加很多又不能確保施工質量的土方基礎工程;外粉刷、屋面防水、道路,不宜安排在冬季施工。
2、做好冬季測溫組織工作,落實各種熱源的供應渠道,保證冬季施工的順利進行。冬季晝夜溫差大,為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應做好組織測溫工作,要防止砂漿、砼在凝結硬化前受到冰凍而被破壞。冬季到來之前,安排做好室內的保溫施工項目,準備好冬季施工用的各種保溫材料和熱源設備的儲存和供應,如先完成供熱系統,安裝好門窗玻璃等,保證室內其他項目順利施工。
3、做好室外各種臨時設施的保溫、防凍工作。如做好給排水管道的保溫工作,防止管子凍裂。要防止道路上積水成冰,及時清理道路上的積雪,以保證運輸暢通。
4、冬季到來前,儲存足夠的材料、構件、物資等,節約運費的支出。
5、做好停止施工部位的安排和檢查,例如基礎完成后,及時回填土至基礎同一高度;溝管要蓋板;砌完一層磚后,將樓板及時安裝完成;室內裝修抹灰要一層一室一次完成,避免分塊留尾,室內裝飾力求一次完成,如必須停工,應停在分層分格的整齊部位;樓地面要保溫防凍等。
6.加強安全教育,嚴防火災發生,落實防火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檢查落實情況,保證各熱源設備的完好使用,做好職工培訓及冬季施工的技術操作和安全施工的教育,確保工程施工質量,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二、雨季施工措施
2.1砌筑工程:磚在雨期必須集中堆放,不宜澆水砌墻時應干濕合理搭配,如大雨必須停工時,砌磚收工時在頂層磚上覆蓋一層平磚,避免大雨沖刷灰漿,砌體在雨后施工,須復核已完工砌體的垂直度和標高。
2.2砼工程:模板隔離層在涂刷前要及時掌握天氣預報以防隔離層被雨水沖掉,遇到大雨時,應停止澆筑砼,已澆部位應加以覆蓋。
2.3抹灰工程
(1)雨天不準進行室外抹灰,至少能預計1-2天的天氣變化情況,對已施工的墻面應注意防止雨水污染。
(2)室內抹灰盡量在做完屋面后進行。
(3)雨天不宜做罩面油漆。
2.4所有的機械棚要搭設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機電設備,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裝接地安全裝置。
2.5材料倉庫應加固,保證不漏雨,不進水。
2.6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在建筑物四周做好排水溝,開挖沉淀池,通過水泵排入總下水道內。
2.7如遇暴雨和雷雨,應暫停施工,尤其是塔吊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時應停止作業。
三、夏季施工措施
1、磚塊要充分濕潤,鋪灰長度相應減小。
2、屋面工程應安排在下午3點鐘以后進行,避開高溫時間。
3、對
已澆筑的砼及時用草袋覆蓋,并設專人澆水養護。
4、高溫季節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適當調整休息時間,避開高溫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