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南平醫院設備科工作制度5
醫院設備科工作制度(五)
1.凡屬醫院的醫療、教學、科研所需的醫療器械,均由設備科統一負責采購,供應分配,管理和維修。
2.根據各科請購計劃和儲備情況以及醫院發展的需要,在年底編制第二年度的采購計劃申請,報設備與物資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下一年度采購計劃,報衛生局批準后參加政府招投標采購。
3.臨時緊急設備購置計劃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報告,經設備科審核,報分管院長、院長同意,報衛生局批準,參加政府招投標采購。
4.貴重儀器,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由本科技術工程人員會同相關臨床科室人員對采購儀器的先進性,實用性,可靠性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分析后方可執行。
5.常用的物資按計劃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進行采購,屬招標目錄的嚴格按衛生局招標要求采購。嚴禁購入不符合醫療器械管理條例的產品。
6.購入的物資必須履行嚴格的出入庫手續,庫房要按物資的性質分類保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庫房應保持通風、防潮、整潔、防止物資變質、損壞,做好庫房的防火防盜工作。
7.各種醫療儀器的請領和保管,各科室須由專人負責。購入國內外貴重儀器設備,應由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驗收的內容應該報告(商務驗收、技術驗收和臨床驗收),然后人庫建帳立臺賬,建立技術檔案,會同有關科室制定操作規程,對使用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如發現儀器設備有問題,按規定進行退貨、索賠、維修等手續。
8.設備科對醫院貴重儀器定期進行預防性維護保養,各科室需修理的儀器設備,應填寫申請單送交設備科由維修人員組織維修,維修人員平時應深入科室進行檢修
9.設備物資科應每年對全院的醫療器械、儀器設備進行全面搬存、清點、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10.對需計量的設備,按技術質量監督局要求做好每年度的計量檢測。
11.失去效能的各種醫療器械設備,要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規章儀器設備的報廢、變價、轉讓或無價調撥,由科室填寫申請單,經設備科審核后送院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12.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第2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1.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2.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領導。
3.對急救設備,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
4.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5.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6.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pm),降低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7.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內的設備,要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方聯系,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8.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儀器、防止丟失損壞。
10.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經常性地組織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第3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損壞事故處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損壞事故處理制度
1.各類醫療設備發生人為損壞時,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如實反應情況,不得推諉扯皮,隱瞞不報。
2.在按規程操作的情況下,人為造成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一般事故處理。
3.由于未按規程操作,人為造成萬元以下醫療設備損壞且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賠償費用根據使用年限折舊后確定。
4.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醫療設備損壞且不能修復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在研究后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院領導審批。賠償費用根據使用年限折舊后確定。
5.醫療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丟失者,按原價賠償;造成損壞的應根據損壞程度確定賠償費用。
6.醫療設備發生損壞后,一律由維修人員維修。未經同意擅自維修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按醫療設備原值折舊后賠償。
第4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2.建立使用登記本,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3.價值十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必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4.醫院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賬、各臺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5.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工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后應立刻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志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6.操作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7.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使用科室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刻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第5篇 南平醫院急救設備交接制度
中心醫院急救設備交接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崗,衣帽整齊,對設備進行交接。
2、交班人員必須在交接班前做好設備的充電、整理、清潔工作。
3、因出診急救設備不能當面接交的,交班人員應交清設備的去向、名稱、數量、使用狀態及使用人員。
4、接班人員應對設備的數量、使用狀態、電量、附件等進行交班,缺少或損壞時,接班人員有權拒絕接收,并拒絕簽字。
5、交接班人員應相互配合認真做好設備交接,交班中發現交接不清,應立即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再發現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
注:①設備工作狀態正常在相應的欄目內打“√”,否則打“×”。
②設備外觀損壞打“△”,衛生狀況差打“*”。
③專管人員每周對設備進行一次清點、核對、消毒、維護。
第6篇 南平醫院急救設備管理制度
中心醫院急救設備管理制度
1、急救設備應專人管理、保養、維護、并設固定位置放置。
2、急救設備定期依據保養維修手冊進行保養維修。
3、急救設備應嚴格依據消毒程序進行消毒清潔。
4、急救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了解其性能及保養方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后須經清潔處理,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以備下一次使用。
5、急救設備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各種儀器應按其不同的性能,分開放置,妥善保管。
6、定期對急救設備的電池進行充電、維護。
7、急救設備嚴禁挪做他用、轉借他人,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第7篇 南平醫院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醫院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專人負責使用管理,使用人員要盡快熟悉儀器的原量、構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使用記錄、保養維修登記制度。
二、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修理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做詳細記錄(屬正常使用發生的故障或操作不當使儀器損壞的,要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時報告器械科,屬異常損壞,科室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并報請院領導研究處理。
三、大型儀器設備要采用專管共用,有些則要集中在某個中心,以便充分發揮儀器的效能。
四、大型儀器設備,要按規定標準收費,院內外進行的科研項目,要收科研費。
五、儀器設備概不外借,不經主管科室及院領導批準,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發現有拿出者,將進行罰款處理。
六、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獎金掛鉤:對于購置后長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專管共用,由器械科會同有關科室提出報告,扣發科室主任或科室獎金,并經領導批準調整使用。
七、嚴禁非修理人員隨意拆卸儀器設備,違者必究。
第8篇 南平醫院鍋爐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醫院鍋爐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鍋爐每年檢修一次,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驗一次。
二、鼓風機每月加油一次,兩個月檢修一次。
三、引風機半年檢修一次,每周加油一次。
四、鍋爐爐排液壓設備每周加油一次,半年檢修一次。
五、給水泵每月加油一次,每年檢修一次。
六、上煤機兩個月加油一次。
七、各種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檢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
第9篇 南平醫院急救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醫院急救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1.調度臺對通訊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不得任意拆卸。
2.如有人為損壞、被竊、丟失情況應立即報告,并承擔經濟責任。
3.使用通訊設備進行調度工作時,應使用普通話服務,語言簡練精確,不宜時間過長,更不得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定期做好急救通訊設備維護、保養、更新工作,使通訊設備隨時處于最佳使用狀態,保證急救通訊設備的暢通,順利完成急救任務。
5.嚴禁將調度室通訊設備外借。
6.定時(每隔15分鐘)測試通訊系統安全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