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x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工作負責人每月組織委員、衛生員學習愛國衛生法律、法規,傳達上級要求,總結部署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宣傳普及健康教育,利用多種形式宣傳自我保護和衛生防病知識,使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衛生工作主要負責人包全面,委員包片,組長包樓門,衛生工作做到經常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每月定期檢查街巷和樓門的衛生,檢查保潔的工作質量,每季度將所在樓門檢查一次,進行評比。
四、堅持開展“城市清潔日”和“周末衛生日”制度,及時清除小廣告、垃圾、渣土,撿拾綠地廢棄物。
五、開展“除四害”活動,消滅蚊蠅、蟑螂和老鼠,5月―10月每周對重點部位打藥滅蠅,按上級要求開展滅鼠、滅蟑工作。
六、6月和12月組織兩次評選“衛生之家”、“衛生樓門”活動。
七、年末根據上級要求開展衛生評選活動。
第2篇 社區衛生中心社區急診搶救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急診搶救工作制度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遇到急診搶救時,醫務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對于危重不宜搬動的患者,就地組織搶救,待病情穩定后方可轉院。如遇專科性較強,較復雜的病例,診治上有困難時,應在搶救同時積極協助家屬轉院。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必須掌握心肺復蘇及院外徒手急救技術。
3.如遇重大搶救,須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或撥打'120',并協助,并協助轉院。
4.搶救后要及時搶救記錄,需轉診者應書寫病歷摘要,執行雙向轉診制度。
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要備有搶救藥品及基本搶救儀器,設備,并準備好搶救箱。
第3篇 社區衛生中心貴重藥品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貴重藥品管理制度
一、根據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西藥片劑單價5.00元以上,針劑30.00元以上,中成藥單價30元以上,中草藥單價3.00/10g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
二、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室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三、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如遇藥品調價時,及時清點庫存藥品,將藥品差價填寫調價單,上報財務科。
四、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檢查計價準確無誤后,方可調配,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五、貴重藥品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處方的現象。
六、貴重藥品要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于臨床。
七、凡屬生物制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
八、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假、劣藥混入。
九、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探視陪伴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探視陪伴制度
(一)探視病人應嚴格遵守探視時間。每次探視不得超過兩人。
(二)學齡前兒童不得帶入病房,傳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視和陪伴。搶救病人的探視應服從治療需要,探視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單。
(三)陪伴需嚴格控制,確需陪伴者由醫師、護士長決定留陪一人,值班護士發給陪伴證,停止陪護時將證收回。保持病房整潔、安靜、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
(四)探視和陪護人員必須遵守院規,聽從醫護人員指導,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遇查房或進行診療工作時,陪護應退出病房,不得談論有礙病員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將病員帶出院外。
(五)探陪人員要愛護醫院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醫院設施、物品者應照章賠償。
(六)探視和陪護人員只準到所探視和陪護的病房,不得亂竄其它病房。
第5篇 社區衛生中心門診咨詢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咨詢工作制度
1.設立門診咨詢臺,負責門診導醫、咨詢、預約、便民服務等工作。工作人員要認真、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的為病人服務。
2.負責協調病人就診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接聽熱線電話,做好電話咨詢工作。
3.發放健康手冊、健康教育處方,播放健康教育的有關錄象、光盤、錄音。
4.為病人提供飲用水、出借輪椅、收費查詢等服務。
5.保持環境整潔、維護就診秩序,提高安全意識,防范安全隱患。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度
1、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年度有計劃、有總結。
2、開展全天候門診,實行首診負責制。
3、掌握轄區內已婚育齡婦女生育、節育等基礎情況,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信息統計、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4、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內容:
(1)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咨詢;
(2)提供避孕藥具、術后及相關的指導、咨詢、隨訪;
(3)具備條件的單位,方可開展計劃生育手術和其它生殖保健項目。
5、定期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加強指導;定期召開工作例會,舉辦專業技術培訓班和講座。
6、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第7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1、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員要加強《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放射衛生防護條令學習,要依法進行工作。
2、新畢業、新調入放射科、放化療科、核醫學科工作人員就業前必須進行健康查體、防護知識培訓和操作規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崗。
3、從事放射工作人員每半年在本院進行一次體檢,每兩年到市職防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記入健康檔案。
4、定期、不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組織健康療養,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防護知識強化教育培訓。
5、放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個人劑量計上崗,每兩月更換測試一次,結果記入個人劑量計檔案。沒有劑量計監測結果不能參加職業性放射病評定。無故損壞丟失者由個人負責賠嘗,不配戴個人劑量計,不準上崗。
6、新建、擴建、改建放射場所總務部必須履行預防性監督程序。更換新機器、購置放射源,醫工科必須向保健部申報,辦理使用許可證。
7、定期進行放射場所、射線裝置及影像的質量監督監測工作。若不達標,需治理后方可從業。
8、保健部負責建立從業人員放射衛生檔案、體檢和更換劑量計等工作,進行放射防護知識的強化教育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9、醫院放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放射科、核醫學科、放療科的放化射防護問題,定期進行檢查并將考核結果與科室獎金兌現。
第8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工作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醫院護理管理規范》,明確各類護理人員職責,提高護理質量;
2、新病人入院后每天測體溫、脈搏、呼吸三次,連續三天,體溫在37.5℃以上或危重病員每天測體溫、脈搏、呼吸一次,觀察生命體征、大小便情況每天一次,新入院病員測血壓、體重一次,其它按護理常規和醫囑執行(小兒酌情免測血壓)
3、病員入院后,由醫師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實行分級護理,護士要根據醫囑作出標記,嚴格實施并有記錄。
第9篇 社區衛生中心醫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醫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門或設專兼職管理人員,落實崗位責任。
2.建立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解決有關醫源性感染方面的問題。
3.制訂醫源性感染的工作規范,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流程、危險因素采取干預措施。
4.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和耐藥菌的監測管理。
5.對發生醫源性感染的病例,組織流行病學分析及討論,提出控制措施,防范醫源性感染的爆發、流行,并及時上報。
6.加強全員的醫源性感染相關法律法規、工作規范和標準、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控制醫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據預防醫源性感染和衛生學要求,對機構的建筑設計、科室布局進行功能劃分,避免醫源性交叉感染。
第10篇 社區衛生中心藥房調劑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房調劑工作制度
1.藥劑人員應憑醫師處方,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
2.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清晰、完整,并確認處方的合法性。
3.調劑處方時應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審核處方用藥的適宜性。存在用藥不適宜時,應告知醫師進行更改。發現嚴重的不合理用藥、用藥錯誤和超劑量使用醫師未雙簽字時,有權拒絕調劑。
5.配方時應遵守調配技術常規、稱量、計數要準確。禁止取藥時用手直接接觸藥品。
6.瓶簽模糊或藥品標志不清楚的藥品暫不發放,查詢清楚后方可調配。
7.處方調劑后,需經嚴格核對并由調配者及核對者雙簽字后方可發藥。
8.發出的藥品,必須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或'用前搖勻',外用藥注明'不可內服'等字樣,并向病人講明用法及注意事項。
第11篇 東華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池園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教育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普及衛生科普知識,增強社區居民環境意識,減少環境污染,樹立積極向上的良好風氣。
二、組織發動本社區居民利用雙休日和業余時間搞好本區域內的衛生及家庭衛生,搞好門前“三包”,保持室內外良好的衛生環境,并組織老黨員,退休干部發揮義務監督巡邏。
一包:含門前市容整潔,無亂設攤點,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二包:含環境衛生整潔,無裸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
三包:含門前責任區的設施,設備和綠地整潔等。
三、督促本轄區各單位搞好環境衛生,發動群眾采取措施,消滅“四害”。(蒼蠅、蚊子、老鼠、蟑螂)
四、搞好社區環境衛生,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保持樓院內外的環境整潔,積極推行垃圾袋裝化,帶領社區居民植樹養花綠化美化社區環境。
五、搞好社區內公益性設施的維護,保持其清潔美觀,并協助有關職能整潔社區環境,及時舉報違章建筑和市場擾民等問題。
六、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本轄區居民對環境衛生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傳染病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傳染病管理制度
1.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在法定報告時限內,以最快速度向本轄區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簡稱疾控中心,下同)報告。
2.實行傳染病首診負責制。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轉入傳染病定點收治醫療機構。
3.建立傳染病個案登記卡,按照卡片登記項目填寫齊全,不得漏項。掌握其動態情況,做好追蹤隨訪。
4.做好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消毒隔離、應急救治、轉院治療等。必要時對病人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進行預防性消毒;對病人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密切接觸者預防性用藥。
5.協助疾控中心開展傳染病癥候群(如發熱、腹瀉、因病缺勤、缺課等)監測工作。建立監測資料檔案,開展監測分析。
6.加強對結核病傳染源的發現與報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轄區內恢復期結核病病人的送藥和訪視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開展防治知識宣傳,高危人群行為干預、咨詢、檢測、轉診服務;協助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醫學隨訪、醫療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檔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8.對傳染病預防、治療管理中,發生傳染病疫情緩報、漏報、謊報、隱瞞不報,造成疫情擴大或傳染病暴發流行的部門和責任人,應嚴格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