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房地產銷售部離職員工業務交接傭金結算制度
房地產銷售部離職員工的業務交接及傭金結算制度
1.為保證公司的業務不受干擾及保障員工的正當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售樓員因故(辭職、辭退、調崗等)離職,應將手頭工作詳細交接后,方可以辦理離職手續:
1)電腦、計算器、工衣等重要辦公設備、用品的交接。
2)來訪、來電客戶資料的交接。(離職員工的此部分資料是因受雇于公司,開展業務而獲取,是工作內容之一,所以此部分資料為公司資源,離職時應交還公司)
3)重要意向客戶資料及其跟進情況的交接
4)成交業主資料及售后跟進情況資料的交接
5)業主資料也是公司的重要資源,同樣要進行交接。同時,離職員工還應如實匯報已成交業主的手續辦理進度及跟進情況,以便部門安排其他員工繼續跟進
注:對于離職員工交接的客戶資料,項目經理應及時整理并分配給其他售樓員負責跟進。分配時既要考慮到不同售樓員成交、跟進能力的差別,從而結合客戶跟進難度來進行安排,保障跟進的最佳效果;又要盡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項目經理根據上述要求制定相應的分配計劃,報主管經理審批后予以執行。
3.對未按上述正常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而自動離職的員工,剩余傭金一律不再發放,作為部門公傭予以沒收。
4.如正常離職的員工依公司及部門規定辦理了相關的離職手續,剩余傭金按如下規定發放:
1)仍以客戶是否簽署買賣合同作為計發傭金的標準,簽約后當月計發。
2)對在離職前客戶已簽署買賣合同單位的傭金按100%計發
3)對售樓員離職后,由其他售樓員跟進簽約的單位的傭金,按50%計發給該離職員工,另外50%作為接手跟進客戶服務的售樓員的傭金。非售樓員的其它員工也參照此辦法執行。
4)如最終未能簽約,作撻定處理的,傭金不再計發
5)對于部門公傭部分,只計發員工離職之前應計部分,自離職之日起,不再計發。
5.如員工離職后發生利用在工作期間掌握的資源、資料作出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沒收部分或全部的剩余應發傭金,作為部門公傭。沒收決定由項目銷售經理提交書面意見,報主管副總批準后執行。
第2篇 某房地產銷售服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銷售服務管理制度
一 、目的:有效完成公司的銷售計劃,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 、適用范圍:銷售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 、責任:
a銷售代表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銷售指標;
b規范銷售人員行為準則。
四 、內容:
1.銷售經理制定銷售計劃,合理分配銷售定額;
2.銷售代表通過接聽電話,面談,確認需求,解決異議.締結合同;
3.銷售人員必須了解周邊環境,了解發售樓盤的特點,了解競爭對手,統一銷售口徑。
4.對于新開樓盤應由公司組織設計人員和工程管理人員對銷售代表進行講解, 指導.培訓.協商,以便統一銷售口徑,制定合理的銷售策略。
5.認真.負責地填寫各類表格.<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
6.銷售人員保證銷售指標的完成,及房款的按時回收。
7.由銷售主管部門及銷售部經理對銷售部新招收錄用人員進行業務和崗位培訓。
8.及時反映銷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在銷售經理的指導下及時解決;
9.老客戶帶來的新客戶仍屬于原銷售人員,銷售人員的親朋好友,原則上,由本人接待,若有其它情況發生,其他人應發揚協作精神,同樣做到細心熱情。
10.銷售人員按工作流程完成日常工作。
五 、獎懲:
1.發生撞單現象要避開客戶自行解決,如上報銷售經理解決扣除每人底薪30%,仍未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扣除底薪50%;
2.對惡意搶單,相互拆臺的銷售人員,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3.對銷售人員實行售房激勵金制度。
第3篇 房地產銷售客戶追蹤執行制度
銷售執行制度:客戶追蹤
1.繁忙間隙,依客戶等級與之聯系,并隨時向現場經理口頭報告。
2.對于a、b等級的客戶,銷售人員應列為重點對象,保持密切聯系,盡一切可能,努力說服。
3.將每一次追蹤情況詳細記錄在案,便于日后分析判斷。
4.無論最后是否成交,都要婉轉要求客戶幫忙介紹客戶。
5.追蹤客戶要注意切入話題的選擇,勿給客戶造成銷售不暢、死硬推銷的印象。
6.追蹤客戶要注意時間的間隔,一般以二、三天為宜。
第4篇 房地產銷售合作制度
1、售樓員之間合作:
首先每個售樓員應遵守政府法令及本公司頒布的所有規章制度及案場管理規定:
(1).售樓員之間的相互配合,幫助。
(2).售樓員之間嚴禁拉幫結派,做手腳。
(3).售樓員之間應發揚團隊精神,互相尊重,嚴禁推諉責任。
(4).售樓員應嚴格按照案場經理所布置的工作流程進行工作,切忌善作主張。
(5).接待客戶應熱情主動,禮貌得體,忌一哄而上,相互推讓。
(6).當售樓員甲忙于工作時,售樓員乙或售樓員丙主動配合,協助售樓員甲的工作,嚴禁等閑視之。
(7).售樓員之間應當以公司的利益為重,嚴守公司機密。
(8).售樓員之間協作共處,嚴禁爭搶或冷落客戶。
2、與公司工程部門溝通:
工程部作為公司開發過程中一個至關重要的部門,應與銷售部門保持緊密的聯系。
房型的好壞,施工質量及進度,直接影響到銷售業績,銷售部主管及售樓員應虛心向工程部師傅請教,多與工程部工作人員到現場視察有關工程情況,搞清工程進度,建材標準,產地,品牌,分攤面積,計算方面,綠化率等;每周召開見面會,匯報工程進度情況,給客戶以信心。
3、與公司財務部門的溝通:
財務作為發展商銷售過程中一個服務性組織,起了重要作用
做好與財務的溝通,在銷售致勝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小定、大定到簽約付首期,這個過程,財務與售樓員是緊密配合的;特別到后期,售樓員要做好及時催款,并告知財務那些客戶該付,還差多少,列出付款清單,依據合同不同付款方式匯報財務。使財務及時處理一些業務,安排時間為客戶服務;毫無疑問,銷售代表起到了橋梁作用,加強了客房與財務人員的溝通。
第5篇 東南房地產銷售中心工作制度
東南國際銷售中心工作制度
第一條 本工作制度是營銷中心工作之行為基準,適于營銷中心的全體員工。
第二條 中心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各項制度。
第一節 工作紀律
第三條 服從公司和營銷中心的統一指揮,服從部門主管或上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條 維護公司的利益、聲譽和形象,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情。
第五條 認真履行職責,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第六條 遵守公司有關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技術、銷售機密。
第七條 愛護公司財物,不得將其任意毀損、破壞、浪費和具為己有。
第八條 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因故離開,需經上司批準。
第九條 工作時間禁止閑聊,'煲'電話、吃零食、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工作區間禁止大聲喧嘩、爭執吵鬧和干擾他人工作。
第十條 不得私自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與營銷業務無關的人員。
第十一條 不得任意翻閱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之內的文件(含電子文件)、信函等。未經許可,不得將公司文件攜出或讓他人閱覽。
第十二條 不得誣陷、誣告、陷害、侮辱、威脅和傷害同事或上司。營銷中心主管級 以上人員應以身作則,不得以權謀私。
第二節 作息與考勤
第十三條 營銷中心按照公司規定實行每周41小時工作制,每天工作7.5小時。
具體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下午、周日為休息日。
置業顧問上班時間為:上午9:00-下午6:30,休息時間由銷售經理具體安排。
第十四條 按公司規定,營銷中心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第十五條 營銷中心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補休或者在獎金中安排;具體操作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十六條 營銷中心員工因公務中途離崗,需經上司批準。
第十七條 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班者,須請事、病假;病事假按公司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批準員工請事假的權限為:
主管級批準權限為半天以內;
部門經理批準權限為1天以內;
營銷總監批準權限為2天以內;
3天以上由公司董事長批準;
第十九條 營銷總監事病假由公司董事長簽批。
第二十條 凡遲到、早退者按下列方式扣罰工資:
1、遲到、早退20分鐘者扣20元工資;超過30分鐘者扣50元工資;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處理;
2、每月遲到、早退累計8次(不含8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辭退。
第二十四條 曠工1日扣2天基本工資及20%獎金。
第二十五條 無故曠工2日以上者,公司予以辭退。
第三節儀表與禮貌
第二十六條 營銷中心員工上班時應保持衣著整潔、雅觀;置業顧問必須穿統一制服和工作套衫。
第二十七條 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使用禮貌用語,對主管或上司主動問好,尊稱職位。
第二十八條 推行文明管理模式,管理人員對下屬應舉止文明,言行有度。
第二十九條 營銷中心員工在下列場合均應自覺注重并維護自身及公司形象,做到禮貌、周到、不卑不亢:
1、來客訪問或接聽電話時;
2、與他人交換名片時;
3、與客戶洽談業務時;
4、以公司名義宴請客人時。
第三十條 營銷中心的文明禮貌用語為:談吐文雅、舉止端莊、待人和氣、遇事謙讓。
第四節 人事制度
第三十一條 營銷中心招聘員工應申報'用人計劃',報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三十二條 經營銷中心初選及面試合格者,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錄用。
第三十三條 新聘員工,按公司的統一規定在人事部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
第6篇 房地產公司銷售會議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銷售會議管理制度
(三)
(一) 會議必須遵循“高效、高質量”的原則。
(二) 開會時,參會人員必須紀律嚴明,參會時必須攜帶筆記本和筆。除特殊情況,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參會,不得無故缺席、中途退席或遲到。
(三) 一般性例會時間必須控制在30個小時以內。
(四) 所有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出稿,除存檔外,必須向銷售管理部經理報閱。
(五) 會議種類:
1、 每周工作例會1) 招集主持:銷售經理2) 參會人員:項目部全體人員3) 開會時間:每周三上午8點30分4) 開會內容:a、上周考勤、考勤情況公布;b、上周工作情況總結;c、本周銷售管理工作內容;d、解答上周銷售人員提出的疑問;e、本周策劃推廣工作介紹;f、組織銷售人員與策劃人員座談;g、組織進行階段性培訓。
2、 每周小組例會1) 招集主持:銷售主管2) 參會人員:組內全體銷售人員3) 開會時間:每周三前4) 開會內容a、匯總、分析銷售工作中的遇到的問題b、對疑難客戶進行分析,找對策c、對意向客戶的落實情況d、銷售人員的簽約、回款情況e、由銷售主管組織進行組內培訓
3、 銷售分析會(月例會)1) 招集主持:銷售經理2) 參會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3) 開會時間:每月統計截止日起三個工作日內4) 開會內容:a、銷售情況,延期簽約的通報及分析,結果及意見匯總至本月銷售統計分析報告中。b、下月銷售計劃和銷售重點。c、公布下個月銷售任務。d、分析當前的市場、客戶群及競爭對手,樹立本項目的知名度、品牌。e、與業務員進行思想溝通。
第7篇 房地產銷售合同印鑒顧客資料管理制度
一、購房合同簽署及管理辦法
為規范公司合同簽署及文檔管理,做好部門協同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領用購房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銷售部根據需要可一次性從辦公室領取空白合同(已蓋章)五十份,并登記合同編號。銷售部應指定專人保管空白合同,并對領用者進行登記。因誤填等原因作廢的空白合同須交回辦公室銷毀。如有丟失,應即時通知辦公室,并根據合同編號登報聲明。
簽署過程
1、購房合同由銷售部人員(法人代表委托授權)負責簽署,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至五份,銷售部應將公司留存的原件全部交辦公室檔案員保管。
2、收取定金:客戶定金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銷售部指定人員收取,并在當日交到財務部;定金在5000元以上的,由財務部收取,出納應以最快速度到達銷售現場,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
合同條款的依據(公司方)
1、合同面積以總工室出具的《**暫測面積》為標準。以非標準分割單位出售,須經總工室測定,總經理簽字認可。
2、合同金額以總經理簽發的《**價格報告書》為標準。以低于標準的價格出售,須經總經理同意。
3、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設計變更、質量承諾、產權登記、物業管理、保修責任等各項事宜均以總經理簽發的有關文件為標準。
4、以上標準應交辦公室存檔,財務部備份。
合同更改
因某種原因須更改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公司方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定程序同上。作廢合同處理辦法同上。
合同查詢及使用
1、辦公室將合同內容錄入公司局域網供有關人士查詢;
2、辦公室負責合同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保密性;
3、查詢權限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正副經理及該合同簽署人,財務部正副經理、辦公室正副主任及合同保管員;
4、調用或查看原件的權限為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其余人員須經以上人士同意,方能調用或查看。
合同內容審查
財務部根據合同條款為依據,及時(三個工作日內)對每份合同進行審查,如有不符合標準情況,須立即與總經理核實。
報表統計
財務部根據合同匯總銷售報表,并通過郵件方式每周呈總經理,報表主要參數指標為:客戶姓名、簽約日期、成交面積、成交金額、已付金額、未付金額、本月應收款、本季度應收款、本年度應收款等。
二、銷售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銷售部的印章由內管員負責保管。印章的使用只限于公務用途。
2.員工使用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說明用途,由內管員審核后方可蓋章。
3.發現有非法使用印章的員工將被立即開除。
三、顧客資料的管理:
對凡到各售樓處看房的來訪客戶,售樓員都必須詳細、認真地記錄有關資料,由項目經理負責整理和管理,各售樓處的客戶資料共享。
第8篇 房地產發展公司銷售計劃管理制度
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銷售計劃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部門計劃管理,使工作能正常、有序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整個營銷系統。
第二章、銷售計劃的編制
第三條銷售計劃是各項計劃的基礎。銷售計劃中包括整個詳盡的銷售量及銷售金額。除了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目標需要詳細的商品銷售計劃外,其他如未來發展計劃、利益計劃、損益計劃、資產負債計劃等的計劃與實行,均要以銷售計劃為基礎。
第四條銷售計劃的內容
簡明的銷售計劃的內容至少應包含下述幾點:
(一)商品計劃(制作什么產品)
(二)渠道計劃(透過何種渠道)
(三)成本計劃(用多少錢)
(四)銷售單位組織計劃(誰來銷售)
(五)銷售總額計劃(銷售到哪里比重如何)
(六)促銷計劃(如何銷售)
第五條年度銷售總額計劃的編制
參考過去年度自己本身和競爭對手的銷售實績,結合項目工程進度、銷售結點進行編制。
第六條月度銷售額計劃的編制
根據項目工程進度、相關結點、銷售淡季、旺季進行分解,將年度銷售計劃分解到每月的銷售計劃。
第七條銷售費用計劃的編制
根據年度、月度銷售計劃,結合銷售推廣進度,確定本年度、月度的銷售費用。
第八條促銷計劃的編制
(一)與銷售方法相關的促銷計劃
1、pop(銷售點展示)
2、銷售贈品及獎金的支付
3、招待促銷會
4、掌握節日人口聚集處促銷
5、折扣優惠促銷
(二)與銷售人員相關的促銷計劃
1、業績獎賞
2、行動管理及教育強化
3、銷售競賽
4、團隊合作的銷售
(三)廣告宣傳等促銷計劃著眼點
1、pop(銷售點展示)
2、宣傳單隨報夾入
3、戶外廣告
4、目錄、海報宣傳
5、報紙、雜志廣告
6、電視、電臺廣告
7、其他廣告
第三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監督執行權歸營銷部。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第9篇 房地產銷售中心工作制度
房地產公司銷售中心工作制度
第一節概述、部門職能、組織結構
一、概述
銷售中心擔負著實施公司銷售戰略,實現公司銷售目標的責任,對我公司實現經營目標,對公司形象的塑造負有重大責任,我們必須有一個良好的機制來保證我們的工作目標的小實現。因此,建立此項制度,建立一個合乎職業要求的行為規范,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進而有效地促進建立客戶關系,最終達到公司的銷[cnfla-]售目標,其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敬業精神,事業心和組織業務能力,業務人員必須具備足夠的業務能力和責任心。
二、部門職能
1.收集市場信息,提出分析報告;
2.擬定銷售方案和工作計劃,組織計劃實施;
3.擬定價格方案,合同條件條款;
4.組織項目洽談;
5.接受客戶投訴,商洽有關部門處理;
6.積極發展與開發商及中介機構的合作;
三、組織結構
第二節崗位職責
一、項目銷售部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中心經理
崗位職責:
1.組織完成銷售日常經營工作;
2.根據公司銷售日報,擬定長短期工作目標和規劃;
3.與銷售主管商議制定銷售策劃方案,指導主管工作;
4.組織重要項目洽談,審核銷售條件和條款;
5.負責與中介機構關系;
6.向上級報告工作,負責主管及人員組織報審;
7.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報審
二、市場策劃部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中心經理
崗位職責:
1.根據銷售中心擬定市場策劃方案;
2.擬定銷售形象設計方案;
3.組織方案實施,包括廣告策劃、執行、公關宣傳等工作;
4.收集市場信息,提出分析報告;
5.負責與有關每體部門的關系;
三、銷售主管
直接上級:銷售經理
崗位職責:
1.負責銷售人員的管理,銷售,定計劃上報;
2.制定員工培訓計劃;
3.培訓組織實施;
4.依據經理下達本組任務,制定方案,保證完成;
5.調動員工工作熱情,保證計劃的實施,并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
6.指導銷售工作,復核銷售條件、條款;
7.及時解決本組工作困難,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
四、銷售代表
直接上級:銷售部主管
崗位職責:
1.團結互助,努力完成自身銷售任務,餅干最大程度地協助其他同事完成銷售任務;
2.熱情接待客戶,對待工作善始善終;
3.嚴格按照銷售程序辦理接待、認購、管理、服務等銷售任務;
4.洽談銷售條件,草擬合同條款;
五、銷售助理(文員)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崗位職責:
1.辦公用品領取、分配;
2.記錄傳達上級各項指示;
3.統計信息、報告(市調、媒體反饋等)匯總;
4.統計銷售;
5.文件備案、存檔;
第三節銷售業務管理
一、客戶渠道
1.上門客戶---電話、來訪;
2.掃樓客戶---外來尋找的客戶;
3.關系客戶---各種關系介紹來的客戶;
二、客戶管理
1.無論哪種渠道的客戶,必須盡快填寫《客戶登記表》上報銷售部經理,并得到其確認;
2.客戶的確認以遞交《客戶登記表》的時間為準;
3.銷售人員不得對未確認的客戶繼續跟進(善意協助者除外);
三、跟蹤和反饋
1.銷售人員必須及時跟跟進已確認的客戶,并及時將跟進記錄(電話、談話)填入《客戶跟進記錄》;
2.每周一10:00以前銷售人員須將前一周的客戶跟進記錄匯總上報銷售部經理;
四、合同洽定
1.報價前,銷售人員須充分了解客戶的要求,評估客戶的承受能力后,根據報價方案及價格權限,酌情做出報價單,報價以書面形式做成,有部門經理簽發;
2.價格談到以自己的權限為限,銷售人員可決定其權限范圍之內的價格,超過的必須事先上報銷售部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對外承諾;
3.對于客戶堅持要修改的合同條款,需將客戶的修改意見以書面形式報于發展商協調人或合約部,由合約部出面與客戶洽談達成最后約定,以補充協議的形式成為合同的附件;
4.銷售人員談成后,填寫《合同報簽單》,寫明價格條件
和相關內容,轉交發展商合約部;
五、對未成交的客戶的管理
對未成交客戶的管理是我們客戶積累主要途徑之一,必須十分認真地對待,銷售人員必須每個月對未成交客戶作一整理,填寫好《未成交客戶登記表》的主要內容,有客戶名稱,需求面積,入住大廈名稱,成交價格,期限,未入住原因等。
第四節代理公司管理
一、總則
代理公司是銷售組織機制的一部分,由于代理公司具有固定的客戶資源和信息資源,在寫字樓的租賃業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代理公司將賦予其與本公司銷售人員同等的權限,也承擔著與相稱的責任和義務。
但是,目前的物業中介行業尚缺的約束,行為自律不足,行為規范丞待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一種規范的行為機制,保障發展商和代理公司雙方的共同利益。
具備法律核準的房地人經紀人資格,是雙方合作的法律基礎,簽署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雙方合作的法律保障。
確定諸如客戶確認,價格權限等一整套較為完整的管理辦法是建立業務操作規范的必要途徑。
二、代理資格認定
代理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按照中國法律注冊的合法公司,并具有房地產經紀人資質;
2.不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質的公司和個人,不能取得代理資格,但其業務將予承認,并按正常比例的60支付傭金。
三、代理協議書
符合代理條件的,本公司將與其洽定代理協議書,以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客戶確認辦法,傭金提取辦法等事項。
四、客戶確認
1.由代理公司帶領有效客戶看房,有效客戶是指客戶代表必須是其寫字樓租賃的決策人員或主管人員,如:總裁(總經理),行政總監(經理),或其他有授權的人員;
2.客戶認定后,本公司將與代理公司一簽定客戶確認書,客戶確認書將包括客戶的基本情況,如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法、初步需求意向、確認書有效期等;
3.代理公司應在簽訂客戶確認書后,盡快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遞交
客戶意向書,其內容包括:面積、朝向、樓層及客戶需要了解的
其他情況和要求;
五、授權
代理公司作為本公司銷售組織機制的一部分,將被授予一定的業物權限,在權限范圍內,有權處理租賃事宜,包括給客戶作報價方案,洽談價格條件以及合同條款,直至交易成功。
1.價格權限:
作為代理協議的一部分,本公司將提供價格單,符合價格單規定的價格條件的,代理公司有權決定,超過規定條件的,必須報本公司,經書面認可執行;
2.合同條款:
合同正式文本原則上不可改動,如客戶提出的修改意見確有理由,須報本公司與發展商合約部門,洽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六、傭金的核算以雙方的共同利益為基本點,其比例與租金水平
和租賃面積成正比
傭金方案是代理協議的一部分,本公司將根據傭金方案的規定核算傭金額并及時支付傭金。
第10篇 房地產銷售現場電話接聽制度
地產銷售現場接聽電話制度
1、銷售中心必須保持有一人接聽話,鈴響時應迅速接聽電話,不要讓電話響多于三次才接聽,若是要找的物業顧問正在接聽其它電話,接聽人員應對接聽內容給予記錄,并告訴對方會將盡快回復,或代他人寫下口訊。
2、接聽電話者必須詢問來電者的姓名,切勿直呼其名,應以先生/小姐(年齡大者稱女士)稱呼。
3、當聽不清對方的說話時,切忌問對方'什么'或'找誰',而應說'請問您找誰/是哪一位'或是'對不起請您再說一次'。與顧客或可能成為顧客之人士結束對話時應禮貌地向對方說'謝謝您的來電!歡迎您來訪!'
4、物業顧問應按照公司提供的培訓教材里的標準答案,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若出現客戶問題超出培訓教材內容,可將客戶的問題記下并及時咨詢公司相關部門,物業顧問應在最遲兩日內回復客戶的問題。。
5、如有急事必須接聽、撥打私人電話,請利用手機在銷售區域以外進行通話,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11篇 某房地產公司銷售管理部賞罰制度
房地產公司銷售管理部賞罰制度
(罰)
1、項目銷售經理對案場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給于一次嚴重警告,并扣除1/5工資以示懲罰。
2、項目銷售經理由于工作大意造成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職位降為銷售主管,一切權利、待遇、責任按銷售主管來執行;情節嚴重者視具體情況處理。
3、項目銷售經理不以身作則,造成案場秩序混亂,管理松散者,一經發現給于嚴重警告或者罰款,罰款數額根據性質嚴重程度定奪。
(賞)
1、項目銷售經理帶領銷售團隊,提前或者預期完成銷售管理部制定的銷售指標,銷售管理部按其實際情況上報總經辦,給于項目銷售經理一定資金做為優秀領導獎。
2、連續三次銷售額位居榜首的銷售部,銷售管理部會根據情況給其項目經理或者所在銷售部門重大經濟獎勵。
3、項目銷售經理在項目管理、項目操作全部環節當中管理嚴謹、構思獨特、為人謙和且深受本部門職員、購房顧客、公司同事贊揚者,銷售管理部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于本人一定的物質或經濟獎勵。
第12篇 萬科房地產銷售部客戶管理制度
長沙vk房地產銷售部客戶管理制度
建立售樓人員客戶管理制度,目的是使售樓人員按一定的規范進行工作,這屬于硬性管理,也就是說,售樓人員的工作必須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才能保證銷售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1、現場接待原則
1)現場接待要堅持原則,并調動大家的積極性,保證大多數人利益的問題。
2)售樓員有相互協助的義務和責任。當同事的客戶來到售樓處,而同事不在時,其他售樓員應依照部門的規定幫助接待,并設法促成交易或幫助辦理其他手續。
3)接待老客戶帶一新客戶,視接待客戶一次。
4)售樓員無權私自為客戶放盤、轉名,不得以各種理由為自已或他人炒樓。
5)售樓員無權直接找公司或越級申請折扣及其他事宜。
2、接待前的準備工作
1)售樓員在進入接待區準備進行客戶接待之前必須按職業規范換著工裝并整頓儀容,對不符合要求的現場銷售負責人可取消其本輪接客資格。
2)售樓員在進行客戶接待前必須先做好銷售道具、資料的準備,不得在接待客戶中途離開拿取資料、道具,否則視為違規。
3)每日接待前必須做好銷售信息的核對工作,如銷控狀況、銷售信息、數據的變更等,否則發生錯誤,作違軌處理,不得已不知情進行自我辯護。
4)售樓員接待前必須做好心態的調整,停止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將注意力集中到進入售樓處的客戶身上,以便能提供及時周到的服務。
5)銷售現場管理人員應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參與接待,并應視情況責令改正或給予相應處罰。
3、新客戶的接待
1)銷售人員按排班表順序輪流接待客戶。
2)排班順序原則上實行滾動循環式,即根據一定順序循環接待,周而復始。
3)未經現場主管批準售樓員不得自行調換接客順序。
4)若輪到的售樓員無正當理由不在崗位,取消本輪接客資格;如確因上級領導臨時安排額外工作的原因,經項目經理核實批準,安排當前位置優先輪值。
5)客戶一進入售樓處,當值售樓員就必須上前迎接招呼,并了解客戶來訪意圖。
6)經確認客戶屬于需接待對象后,售樓員應禮貌的探詢該客戶是否來過,若來過,應將該客戶交給原先接待過的同事。
7)如該客戶曾經來訪,但已記不得原接待售樓員,將視為新客戶由新售樓員繼續接待。
g.如當日原售樓員認出客戶或客戶認出原售樓員,則還由原售樓員進行接待。
h.如新售樓員促成當場成交,且成交前未認出原售樓員的,客戶資源和傭金全部歸新售樓員所有。
i.如客戶當場未成交,在之后1個月內認出來的,客戶由新售樓員負責跟進,成交傭金由原售樓員和新售樓員平分。
j.如客戶當場未成交,在之后1個月內也未認出來的,客戶資源和傭金全部歸新售樓員所有。
8)售樓員接待客戶時不得挑客戶,不得令客戶受到冷遇,不論客戶的外表、來訪動機如何,售樓員都要熱情接待。
9)售樓員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客戶而轉接其他客戶,并不得在客戶面前爭搶客戶。
10)對新客戶在被接待后中途提出拒絕該售樓員接待,要求更換售樓員的:
a.如售樓員無過錯,原則上更換要求不予支持,銷售經理可協助做好客戶工作;
b.如售樓員確有一般性過錯,銷售經理可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在做好客戶的安撫工作后,安排該售樓員繼續進行接待;
c.如售樓員有嚴重過錯或客戶堅決拒絕該售樓員繼續接待的,由銷售經理/經理按排班表安排其他售樓員進行接待。此客戶按新客處理,原售樓員不再享有任何權益,本次接待作輪空處理,可安排優先輪值。
11)不得在其他售樓員接待客戶的時候,主動插話或幫助介紹,除非得到邀請。
12)售樓員接待客戶完畢,必須送客戶出售樓處,并不得在客戶背后談論、或取笑該客戶。
13)每個售樓員都有義務作電話咨詢。對初次接觸項目的新客戶應鼓勵客戶來訪地盤售樓處,不宜在電話中作過多介紹。對電話咨詢的客戶也應盡可能做好客戶資料登記,但來電登記內容不作為確定客戶歸屬的依據,僅作為資料留存。
14)午餐時間由當時輪班在前兩位的售樓員負責在接待臺值班
4、老客戶的接待
1)曾經到訪過的客戶再次到訪,原則上由曾經接待(以登記為準)的售樓員接待。
2)每個售樓員都有義務幫助其他售樓員促成交易,其他售樓員的舊客來訪,該售樓員不在,由排班在最后的一位售樓員作義務接待。接待售樓員應盡量與原售樓員取得聯系,告知相關事宜并了解客戶情況,以便更有效的進行接待。
5、指定接待
1)新客戶在進入實質性接待之前(參觀、講解)指定要求某個銷售人員接待的,原則上可遵從客戶意愿,由指定銷售人員進行接待。接待此類客戶原則上不計入該售樓員的排班,但若因此錯過了正常輪班,則不另行安排補班。
2)對當日來訪的新客戶在被接待后中途提出指定其他售樓員接待的,原則上不予支持。接待售樓員及銷售經理應做好客戶的解釋和安撫工作。如客戶態度堅決,解釋和安撫無效時,銷售經理可決定安排被指定售樓員進行接待,如該客戶成交,傭金的70%歸最先接待的售樓員,30%歸被指定接待的售樓員。但如證明被指定售樓員對于事情的發生有慫恿等行為,全部傭金歸最先接待的售樓員。
3)如已來訪過老客戶又指定要求其他銷售人員接待的,原則上不予支持。接待售樓員及銷售經理應做好客戶的解釋和安撫工作。如客戶態度堅決,解釋和安撫無效時,銷售經理可決定安排被指定售樓員進行義務接待,如該客戶成交,全部傭金歸最先接待的售樓員。
4)對于老客戶介紹新客戶的,除非符合指定接待的條件,一律作新客戶處理。
6、特殊客戶的處理
(1)、公司客戶
1)公司客戶指:公司或公司高層的關系客戶在到訪銷售現場前先通過公司或公司高層聯系和咨詢銷售事宜,由公司介紹或安排下來的客戶。對在與公司或公司高層聯系和咨詢銷售事宜前已先到訪售樓現場并已辦理了客戶登記的,不再視為公司客戶。
2)為保證公平競爭,原則上公司領導不宜指定特定售樓員進行接待,仍應依排班表進行接待。售樓員和項目經理應做好對領導的解釋和服務工作。如解釋無效或其它原因造成指定接待的,視為該售樓員義務接待
,不計入排班,成交傭金全部作為公傭。
3)公司客戶如只由公司或公司高層介紹或帶到現場,而由售樓員全程跟進成交的,成交傭金該售樓員得70%,30%作為公傭。
4)公司客戶如無須接待、洽談,直接由公司或公司高層直接安排成交,由售樓員負責售后跟進的,成交傭金該售樓員得30%,70%作為公傭。
5)公司客戶如無須接待、洽談,直接由公司或公司高層直接安排成交,并交由其他員工主要(非售樓員)跟進售后手續的,成交傭金全部作為公傭處理。
(2)、其他員工推介客戶
1)對于公司其他員工介紹的客戶,應在客戶第一次來訪前先到項目經理處辦理客戶登記,并填寫介紹客戶登記表,注明預約來訪日期。介紹客戶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銷售部助理留底;一份放在售樓處備查。
2)如客戶未能在約定日來訪,則介紹登記失效,介紹人可重新登記。
3)如客戶如期來訪,介紹人應陪同客戶前往接待臺進行客戶登記或提前電話通知項目經理以作確認,由項目經理核對介紹客戶登記表無誤并確認為介紹人私人客戶,由項目經理在介紹客戶登記表上簽名確認,方認為介紹有效。如未經此程序而由現場銷售人員已登記在先了,再主張為自己介紹的客戶的一律不予支持。
4)如介紹人已預先登記,但客戶來訪時未能親自或電話確認的,而由售樓員按新客戶接待的,介紹登記無效。
5)對于公司其他員工介紹的客戶最后成交的,成交傭金的30%為介紹人的傭金,70%為接待客戶的售樓員的傭金。
7、客戶的歸屬原則和出現客戶歸屬爭論的處理辦法
1)售樓員接待來訪客戶,必須認真填寫《客戶來訪登記表》,以作為今后結算傭金的依據。登記有效期為一個月。
2)每日的《客戶來訪登記表》必須及時輸入電腦,由項目經理審核確認方為有效。銷售部助理將定期整理并保存,所錄資料不得涂改或銷毀。
3)客戶登記有沖突時,以先登記者為準。
4)夫妻客在成交前分別來訪,分別由甲乙接待登記,之后發現為夫妻關系,則由甲、乙共同接待,傭金雙方各得一半。
5)老戶介紹新客戶
a.如老客戶打電話直接給以前接待過的售樓員說,要介紹新客戶來,并且甲售樓員事先聲明自已的客戶會來,而且約好時間,當時客戶來甲不在,排班在最后的售樓員有義務接待,之后可接待下一個客戶。
b.若老客戶直接帶新客戶來,并事先聲明找甲售樓員,由甲售樓員接待,如果甲不在乙售樓員有義務接待,之后可接待下一個客戶。排班在最后的售樓員義務接待。
c.如果老客戶沒來,也沒打電話給甲說要介紹新客戶來,但事實老客戶介紹新客戶自己前來售樓處,若由乙接待,則為乙的客戶,如有成交,傭金算給乙。
6)成交后發生更名、換房等銷售變更的,不變更經辦售樓員,成交業績和傭金仍歸原售樓員所有。
7)對于依上述條款仍無法分清客戶歸屬及傭金分配的,由項目經理根據爭議雙方過錯大小和對成交貢獻的大小提出書面意見,報銷售總監審批。
8、客戶管理及跟蹤
1)售樓員應根據來訪客戶登記表的格式詳盡的登記客戶的資料,不得隱瞞和虛報。
2)售樓員自己的管理:將自己所接觸的客戶,進行整理,根據客戶的情況,進行主次劃分,并建立自己的客戶檔案,結合客戶成交的可能性,進行合理、有計劃、定期客戶跟蹤,這中間還包括對一些已成交的客戶的管理,定期與其聯系,加深與客戶的關系,使其為自己帶來新客戶。
3)項目銷售經理/經理應定期檢查和整理客戶及業主資料,并根據公司要求的統一口徑進行統計和分析。
4)項目銷售經理/經理應根據部門制定的客戶跟蹤制度嚴格督促售樓員進行未成交客戶的跟進和成交客戶的售后服務,并填寫相關記錄。












